• 县委领导
  • 县人大领导
  • 县政府领导
  • 县政协领导
  • 县纪委领导
  • 刘 剑

    工作分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 许阮锋

    工作分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电力、消防救援、统计、保险、金融、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工作。
  • 庞 宇

    工作分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气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政、人民武装、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工作。
  • 窦兴伟

    工作分工:县政府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盐务、烟草专卖、供销工作。
  • 刘桂兴

    工作分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重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国有资产、通信、乡镇企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 黄少娥

    工作分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地方志、妇女、儿童工作。
  • 林 林

    工作分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工作。
  • 蒲火元

    工作分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协管统计工作,协助刘桂兴同志工作。
  • 陈 武

    工作分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任黄略镇党委书记,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访、房改、住房公积金、城乡清洁、环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