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城月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城月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xi.gov.cn/gzzwz/cyzrmzf/)上查阅。如有疑问可与城月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59-7881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公开要求。在上级的工作指导下,2023年全年共发布动态信息186条、政务公开9条、组织机构及部门文件4条,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党政办负责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和发展,及时发布政务网站公开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村(社区)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村(社区)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城月镇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公开内容,打造“阳光政府”。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
1.围绕政策抓公开。具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二是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任用情况。三是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全面公开村务,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五是社会保障情况。六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开)
2.围绕收费项目抓公开。我镇按照统一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形式的要求,做到了全面公开。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通过公示牌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对实物载体的管理。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政务公开栏、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的载体,坚持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我镇紧紧抓住城月镇人民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政策、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务消息。配备人员负责处理网络舆情,关注网民反映的问题,能解答的第一时间解答,对网民的投诉及时调查、跟踪、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增强了网络问政效能,为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城月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佳。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的要求认识不够全面,有些解读存在简单摘抄原文现象,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信息发布量不足。下一年,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请教相关部门,加深对文件的理解,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化、全面化,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管理方式、技术手段、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建立起一套长效发展机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