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遂溪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内容涵盖遂溪县公安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遂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县公安局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96条。其中,及时发布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县公安局通过互联网、信函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7宗。处理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政府信息公众网遂溪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遂溪县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4年-2028年)》。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动态调整,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四)回应关切方面。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县公安局发布征求意见稿1篇(次),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县公安局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826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767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敏感热点问题16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7件。加强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公开。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活动106次,刊发稿件近142余篇(次)。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警民互动宣传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行答疑解惑。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逐项进行审查,及时清理失效信息,防止被误读误解。健全日常监管和季度检查体系,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县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精神贯彻好。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围绕重点工作,把任务落实好。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的执行公开,继续推动服务事项、重点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关系民生的政策工作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公开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履职,把程序执行好。严格依程序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抓好公开源头和公开程序。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加强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力。
(四)坚持集约发展,把平台管理好。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将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县公安局无发出信息公开收费通知,无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遂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suixi.gov.cn/bmxxgk/gaj/zwgk/)下载。
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遂溪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邮编:524300,电话:0759-7787035,传真:0759-7787027,电子邮箱:pa_6688@163.com。
此报。
遂溪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