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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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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10-11 08:53:44 点击数:-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遂溪县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岭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湛江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湛乡村振兴组〔2020〕7号)、《遂溪县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遂乡振组〔202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遂溪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推动岭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升级,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岭北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方案农房管控是指农村村民自建房的设计、审批、改造、建设和管理;乡村风貌提升是指村庄自然风光、房屋建筑和生产设施、村内巷道、历史遗迹、重要节点等全要素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着重对村庄外貌、格调的塑造和美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及马兴瑞省长2020年9月13日在全省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粤西)湛江雷州市现场推进会的讲话精神,将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力争从农房管控为切入点,推动农村面貌大提升,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2021年2月底前,建立以“ 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和乡村风貌提升“1+N”政策体系,农村“一户多宅”及违法违规建房乱象得到初步遏制;完成贫困户C、D级泥砖房改造工作,并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旅游景区及产业园、县边界,率先打造一批示范点、示范村,带动推进全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2021年底前,完成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泥砖房维修保护工作。全镇存量农房的微改造完成率达80%以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村。

  2022年底前,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新增农房违建势头得到较好遏制。全镇2个示范村和1个省定贫困村存量农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打造一批精美乡村。

  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全镇基本完成存量农房微改造,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雷州半岛特色乡村风貌充分显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强化规划引领及要素保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坚持遏制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坚持示范创建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突出典型引领,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杜绝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现代风貌塑造相结合。注重传承和弘扬雷州半岛特色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村庄历史建筑及原生态古树的保护利用,积极融入现代美丽乡村元素,体现时代特色,绘就遂溪美丽新乡村新画卷。

  坚持财政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建设

   二、重点

  (一)扎实推进农房管控工作

  1.强化规划设计和农房管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尊重农民合理意愿,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并做好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深化乡村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编印既符合本地建筑特色又具有时代特色的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群众选择采用。鼓励群众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

  2.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并落实“房地一体”确权工作。实行“户申请、村审核、镇审批、同监管”的管理方式,严格宅基地的申请、使用和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村民建房应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经公示和村级组织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易地建住宅的,要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推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审批管理“五公开”制度(村庄规划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公开);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3.加强农村建房执法监管。督促各镇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依法加强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管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指导、逐步化解”的原则分步妥善解决。加强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与岭北镇的工作对接,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秩序,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服务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各村宅基地分配及建房管理作为村规民约重点内容,加强群众在农房管控过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

  4.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积极推动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所在村村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除依法需上缴的外,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发展。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村户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二)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建设精美乡村

  5.以示范村建设带动风貌提升。加快落实《遂溪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遂委办发电〔2019年19〕号)和《遂溪县2019年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方案》(遂乡振组〔2019年3〕号)。一是率先打造一批风貌突出的各类样板示范村庄。以1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2个“一十百千”创建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全镇村庄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风貌,推动乡村村容村貌不断提升。对现有存量的农房基本完成微改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村容村貌提升明显,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引领推进全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一批惠及面广、效益高、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美丽乡村示范村。

  6.分类推进村庄风貌提升。一是整治提升类村庄。针对一般村庄,重点突出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和违法建筑,推进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二是保护修复类村庄。针对具有一定历史年代、传统建筑保存较好、历史文化浓厚的古村落及具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迹、古驿道等,科学进行保护、修缮、改造及活化利用,并要注重挖掘本土乡村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名人轶事,展示和传承传统村落风貌特色。三是地域特色类村庄。针对岭北镇区域位置和地貌特色,在抓好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岭北镇传统建筑风貌特点,挖掘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雷州半岛特色村庄。

  7.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组织开展深调研,对于存量农房依据安全性能、建筑风格、历史价值和住房用途等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分类施政,进行微改造或保护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村进行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但不得过度装饰和大拆大建。出台关于破旧泥砖房鉴定具体指引及做好农村泥砖房房屋安全性鉴定等工作;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可加固修缮、活化利用。出台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抓紧制订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指引和认定标准,加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强化人才保障,加大宣传,形成具有遂溪特色的乡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发展机制。新建农房要依据村庄总体风貌定位,区分村民住房和农业生产用房,既采用本土工艺和材料,融合雷州半岛传统文化元素,又推广现代建造方式,建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农房。

  8.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创建为主要节点,以周边和沿线村庄为辐射带动对象,开展绿化美化,塑造节点景观。一是将沈海高速沿线的碉楼、调丰2村委会相关村庄作为重要节点,对现有存量农房进行微改造,对村内巷道、历史遗迹、重要节点等全要素进行特色建设提升,率先打造成具有雷州半岛特色的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引领带动全镇乡村风貌提升。二是充分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等工程,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持续推进调丰村、西塘村等文明村、红色村、精品旅游线路沿线的创建工作。三是抓好建西塘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程,推进西塘村“四小园”示范点创建工作,鼓励村民在村头巷道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带动全镇“四小园”农村小生态板块建设,丰富村容村貌形态。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保障。一是按规定统筹好上级下拨财政资金、省级涉农资金等,向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领域重点倾斜,加强投入保障。二是采取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激发群众主动作为。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好关,加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库的管理,将财政资金优先安排到群众积极性高、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工作推进快速的村庄,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激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发挥金融支农作用,探索政府贴息、农民贷款新模式,以有限的财政投入,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强化“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国资、金融、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二)用地保障。对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村民“一户一宅”和“住有所居”,积极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低效建设用地。开展拆旧复垦,为村庄未来发展腾出建设空间,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行为,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时,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空间保障。

  (三)人才和技术支撑。住建局要发挥专业优势,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农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导组,加强对存量农房改造、新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技术指导。鼓励建立驻镇设计师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乡村特点的技术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乡村规划和建筑工匠、扶贫干部、镇村干部和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及职业培训尤其是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工作,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岭北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谢伟清同志担任组长,镇分管乡村振兴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规划办成员及7个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办,由规划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全镇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适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典型经验,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加强对本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建立县统筹、镇主体、部门协调、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片包干到镇,镇领导班子分片包干到村,逐级落实分片包干督导推进。逐级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村二级对辖区内的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参照县的做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晰宅基地管理和建房用地审批流程,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推进相关目标任务落实。

  (三)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守法遵规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发动村民投工投劳,营造全民参与乡村风貌提升、精美乡村建设的热潮。建立健全各镇建设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协管员机制,参与村庄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管和后期管护。各镇要明确工作机构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对设计、施工等做好指导服务。

  (四)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参照省、市的做法,将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纳入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加强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长:谢伟清(镇党委书记)

长:杨良彬(党委委员)

员:陈启帆(规划办主任)

周文琼(规划办工作人员)

王经纬(规划办科员)

程泽春(规划办工作人员)

林红伟(规划办工作人员)

周连(城里村委会主任)

李龙(西塘村委会主任)

彭强(迈生村委会主任)

程卫国(调丰村委会主任)

陈珠成(调楼村委会主任)

郑华景(田增村委会主任)

梁权利(横山村委会主任)

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日常工作由镇规划办承担。



  附件2:

岭北镇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扎实推进农房管控工作

1

强化规划设计和农房管控。

强化规划设计,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尊重农民合理意愿,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指导镇镇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村庄规划评估和优化提升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建房执法监管,重点清理违法建筑,积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

2021年2月底前

2

做好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2021年6月底前

3

强化农房管控。结合遂溪县实际编印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群众选择采用。鼓励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深化乡村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2021年3月底前

4

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落实“房地一体”确权工作。

2021年2月底前

5

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规范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设。

持续推进

6

推行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五公开”制度,全面落实 “三到场”要求(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持续推进

7

加强农村建房执法监管。

督促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依法加强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管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推进

8

指导督促各镇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

9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所在村村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

持续推进

10

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持续推进

11

农房管控任务目标

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整治成效显著,新建农房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2022年12月底前

12

宅基地“一户多宅”、农村违法建设基本解决,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

2025年12月底前

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建设精美乡村

13

以示范村建设带动风貌提升。

以西塘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迈生村、调楼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建设以及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有存量的农房基本完成微改造。

2022年12月底前

14

分类提升村庄风貌。

重点突出人居环境,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危房,推进农房立面改造等。保护传统建筑、展示和传承传统村落风貌特色。

2021年6月底

15

重点清理违法建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等。

持续推进

16

制定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建设促进乡村风貌提升的相关措施。针对具有一定历史年代、传统建筑保存较好、历史文化浓厚的古村落及具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迹、古驿道等,科学进行保护、修缮、改造及活化利用重点突出遂溪县传统建筑风貌特点,挖掘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雷州半岛特色村庄。

持续推进

17

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

制订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引及负面清单,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破旧泥砖房鉴定具体指引,做好农村泥砖房房屋安全性鉴定等工作。出台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抓紧制订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指引和认定标准,加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强化人才保障。同时制订村容村貌工作提升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

2021年3月底前

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可加固修缮、活化利用,完成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泥砖房维修保护工作。

2021年12月底前

18

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

将沈海高速沿线的碉楼、调丰2村相关村庄作为重要节点,率先打造成具有雷州半岛特色的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推进西塘村“四小园”示范点创建工作。鼓励村民在村头巷道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

持续推进

19

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持续推进调丰、西塘文明村、红色村、精品旅游线路沿线成片的创建工作。

持续推进

20

乡村风貌提升任务目标

全镇存量农房的微改造完成率达80%以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村。

2021年12月底前

21

调楼、迈生示范村和西塘村省定贫困村存量农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打造一批精美乡村。

2022年12月底前

22

全镇基本完成存量农房微改造,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雷州半岛特色乡村风貌充分显现。

2025年12月底前

各镇及职能部门分工

23

各镇及职能部门分工。

全镇要参照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县各有关部门出台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制定适合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2021年1月底前

政策保障

24

资金保障。

按规定统筹好县级财政资金、省级涉农资金等,向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领域重点倾斜,加强投入保障。

持续推进

25

采取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激发群众主动作为。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激发群众积极投功投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政府贴息、农民贷款新模式,强化“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国资、金融、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持续推进

26

用地保障。

对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村民“一户一宅”和“住有所居”。在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时,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空间保障。

2021年3月底前

27

人才和技术支持。

加强技术服务。组织镇村干部和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农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导组,加强对存量农房改造、新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技术指导。鼓励建立驻镇(村)设计师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乡村特点的技术服务长效机制。

2021年6月底前

28

加强乡村规划和建筑工匠、扶贫干部、镇村干部和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及职业培训尤其是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工作,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2021年6月底前

加强组织领导

29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岭北镇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村委会工作落实。

持续推进

30

加强对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村级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

31

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建立镇指导统筹、村委会为主体、自然村村实施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分片包干督导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开展。

2021年2月底前

32

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管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守法遵规意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发动村民投工投劳,营造全民参与乡村风貌提升、精美乡村建设的热潮。

持续推进

33

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将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纳入全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加强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函询约谈、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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