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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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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时间:2026-08-28 17:36:26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于2025年3月至6月对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日,巡察组向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部署整改工作。2025年9月5日,我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精神,传达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意见,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明确由局党组书记牵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30条内容,明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责任到人,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

(二)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党组专题会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整改工作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30条内容,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实际工作成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闭环管控,做到标本兼治。建立台账清单,做到销号管理,常态化调整整改进展,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判户外广告整治、“六乱”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将整改工作与局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查漏补缺,新制定制度2项,完善制度2项,制定防控措施16项,同时组织各股室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堵塞管理漏洞,稳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跟进督办,立足城管本职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压实第一责任,统筹抓好整改。巡察反馈后,2025年9月5日,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党组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牵头成立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全体党组成员研究讨论,通过了《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压实各股室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落实整改。党组书记亲自带头抓细抓实整改工作,针对违规户外广告牌清理、“六乱”整治、项目工程进度慢等重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同时现场梳理市容整治阻力、项目推进卡点等实际困难,结合城管执法实际,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调度城综队伍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化解整治期间各类现实难题。

(三)强化日常督导,健全长效管理。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股室整改进展,对于整改滞后问题,督促相关股室压实责任、加快整改进展;主动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性进展,严格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借巡察整改契机补齐城市管理工作短板,把整改成效落实到日常城管业务当中,截至目前,30个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剩余5个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政策执行缺乏统筹协调,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将“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打印并发给各党组成员进行自学。会上,各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自身的实际分管工作开展讨论,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强化学习氛围。我局通过一楼LED大屏幕,每日播报“每日一习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上班前可以进行学习。

2.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5年5月,对我局办公楼一楼公开宣传栏进行整改,及时更换过时宣传内容,替换为美观整洁的城市管理宣传版面,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2)在局办公楼大厅,更新党建宣传栏内容,加强党建文化宣传,在县直属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建设四楼党员活动室,为党员打造良好学习环境,掀起党史学习教育新热潮。

3.关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11月11日,县领导到河东大道项目和智教路智思路项目现场督导项目建设,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和存在问题,现场办公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实工作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和用地等要素。

1)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堵点难点问题。我局于2025年5月至今多次发函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其加快完善河东大道项目和智教路智思路项目建设用地手续。2025年5月22日完成智思路(河东大道至清川路段)所有建设用地手续并立即进场施工;2026年8月13日已通过建设用地报批委员会完成河东大道项目(站前大道至县新中医院段)用地调规手续,下一步按程序将用地组卷报批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力争2026年10月前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待批复文件下达后开展该段工程建设。

2)多方协同攻坚,逐步完善项目建设用地手续。我局于2025年5月至今多次发函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其加快完善河东大道项目和智教路智思路项目建设用地手续。2025年5月22日完成智思路(河东大道至清川路段)所有建设用地手续并立即进场施工;2025年7月23日完成河东大道项目(站前大道至县新中医院段)用地调规手续并抓紧落实用地报批手续,据向县自然资源局了解,预计2026年8月完成河东大道项目全段建设用地手续。

3)资金筹措见效,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要素。我局积极衔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2025年支付河东大道项目和智教路智思路项目建设资金,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和用地手续办理。

截至2026年7月底,河东大道项目完成碧桂园段建设并开通使用,遂溪大道至G228国道段已完成建设并于6月18日完成验收工作并开放通行,项目进度达88.2%;智教路智思路项目(明智路至河东大道段)完成至沥青中层并开通使用,项目进度达69.01%。

4.关于“对违法建筑楼房监管查处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城区违法建设的整治。执法股已经协调当事人王某立即对施工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王某已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交至我局。2025年6月6日,我局已对当事人梁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2)继续加大对城区违建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违法建设安全隐患问题。2025年9月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200次,日常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期间排查发现违法建设9宗,并已全部完成缴纳罚款。

5.关于“城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监督管理。一是汽车运输总站附近雅迪电动车挂设的大型广告为雅迪电动车店铺招牌设施,我局已对该店铺负责人进行笔录移交至局执法股,并完善该广告招牌设施许可审批。二是东山路住建局旁边破旧大型广告设施已于2025年10月完成拆除。三是湛川东路检察院旁一栋私人楼挂设两面大型广告于2026年3月11日安排人员进行拆除,3月12日完成拆除。四是各红绿灯凉亭挂“砌砖包工包料”广告已于2025年10月份由其业主自行拆除。

2)开展户外广告审批整治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积极推进县城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2025年9月我局逐步建立县城现有户外广告设施情况档案,并且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现场拍照取证、电话联系业主等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摸底,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奠定了工作基础。

2025年10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县城区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部署会,遂城街道办及县城区各社区参会。会议提出,各社区需对辖区范围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辖区内广告设施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自行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告知业主停止违法作业并及时报送我局。根据我局排查以及各社区反馈,县城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共计146个,其中明显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共计37个,我局优先对上述户外广告设施组织拆除工作,截至2026年5月,已全部拆除明显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37个。后续如再发现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我局将立即责令拆除整改。

同时对违规广告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举一反三,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50个,已完成审批或备案22个,加上拆除37个,累计完成整改59个,我局将持续增强对违规广告设施的监督管理。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拆除违规户外广告需要征得县人民政府同意,请示县政府需要确定拆除工作资金来源,所以推进摸底工作期间,我局主动与县创文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多方争取可统筹用于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各类资金,全力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我局已于2026年3月2日在中介超市发布选取违规户外广告拆除费用评估公司采购需求,并向县政府请示开展拆除违规广告工作并征求县财政局意见。

6.关于“燃气安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部门联动,深化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控工作,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及遂城街道办等单位,多次开展对餐饮商户及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大成初中、遂城第九小学等校园周边区域的流动摊贩违规用气、明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筑牢城区公共区域燃气安全防线。

2)依托数字赋能,形成共治合力。充分发挥“文明城建”工作群的信息枢纽作用,联合县城各单位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流动摊贩违规摆卖,立即通过工作群抓拍上报,我局迅速调度人员到场处置,实现“即时发现、即时处置”。

3)坚持常态监管,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对城区四小、九小等重点区域实施定时定点监管,其余区域实行动态巡查,确保监管无死角。截至2026年7月底,我局已累计查处明火占道经营行为85起,对违规用气设摊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学校周边的明火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4)开展专项攻坚,提升治理质效。为持续规范城区市容秩序、深化综合治理成效,自2026年5月12日起,我局联合县交通管理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物业管理局、遂城街道办等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县城规划区“六乱”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六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队,负责“六乱”整治全区域动态巡查,重点整治乱摆卖、乱停放、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等突出问题,开展文明劝导与宣传教育。本次专项行动覆盖早、中、晚高峰时段,实行巡查管控(上午8:30—12:00、中午15:00—17:30、希望吴18:00—22:00)。本次专项行动累计查扣流动摊贩经营车辆19辆,有效整治城区市容顽疾,持续夯实城市治理成效。

7.关于“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处罚力度。已对违规投放、管理不力的骑电、美团、青桔、青果、哈啰等进行立案处罚,截至2026年7月3日,共办结处罚案件9宗。

2)强化企业约谈警示。对骑电、美团、青桔、青果、哈啰、松果等企业开展2次集中约谈,严肃通报各类运营乱象,明确要求其严禁车辆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杜绝车辆超量堆积、未上牌投放、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上路、违规停放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自查整改,规范运营管理。

3)加强巡查监管。结合城区“六乱”整治和创建活动,安排8名执法队员分为2组,全天候覆盖核心商圈、医院、学校及主干道进行巡查,对违规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截至2026年7月底,共清理违规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4440余车次,维持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4)深化部门联动。2026年,县城管执法局、遂发集团及交警大队三部门进一步协同发力,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行动重点聚焦两类突出问题:一是未停放在划定泊位内的违停车辆,二是未按规定检测上牌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车辆。累计对1300余辆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依法实施了先行登记保存,有效震慑了共享车辆乱停乱放及带病上路行为,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8.关于“市政桥梁管理维护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遂溪县市政桥梁基本情况。遂溪县城现没有边坡和隧道,有市政桥梁15座,15座桥梁跨度均不超过12米,并且多为砖石基础,钢筋混凝土梁板桥面结构,除顺溪豪城西溪河桥外,其余14座桥梁建成时间均在20世纪90年代左右。由于受专业技术和检测设备的限制,我局对于桥梁的日常维护只能靠组织我局市政工作人员在市政设施日常巡查中同时对15座桥面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目前,根据《广东省城市危桥加固方案工作实施方案》《遂溪县城市危桥加固方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及2025年10月底委托第三方桥梁检测单位对县城15座市政桥梁进行了排查梳理及外观检测,根据外观检测报告结果,其中8座为B级、2座C级及5座桥梁评为D级,属于不合格桥梁。

2)遂溪县城市政桥梁工作进展。我局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5年10月底完成县城市政桥梁外观检测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多方面争取资金。根据检测报告意见,针对中山路东圩河桥的加固改造工作,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成功争取将本次工作纳入2025年第六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于2025年11月26日完成该桥梁的荷载检测工作,于2026年3月9日完成财政审核预算及施工图,2026年3月25日完成施工招标。2026年4月2日完成合同签订,2026年4月9日完成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因该作业于桥底施工作业,正值汛期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视天气情况推进工作。

针对东圩北桥,我局委托遂溪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将该桥的改造工作纳入遂溪县主城区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中,目前已完成荷载检测工作,检测报告资料正在整理,同时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预计年底完成该桥的加固工作。

3)遂溪县城市政桥梁资金争取情况。我局已争取到部分资金用于中山路东圩河桥改造工作,同时将持续跟财政及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充足的资金完成遂溪县剩余的市政危桥桥梁加固改造工作。

9.关于“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因排查精准到位。已完成景山路路口污水漫溢问题现场勘查,明确问题根源为垃圾桶周边随意倾倒污水,生活油污水流入雨水口导致堵塞、积水漫溢。关于人行道绿化非损坏,此处为路口处,为方便出行未进行绿化种植,污水堆积导致产生破损。

2)整改方案编制完成。已制定雨水口专项清淤疏通方案及对应预算,已按程序向财政部门提交意见征求函,待复函后上报县政府请示实施。

3)管控措施同步强化。加大路口及周边巡查力度,规范污水倾倒行为,迁移雨水口附近垃圾桶,引导群众依规处置污水,降低隐患。

4)落实方案完成整改。已于2026年1月22日完成该路口雨水口清淤疏通、淤泥清理及对人行道绿化损坏部分进行硬底化修复,彻底解决污水漫溢和人行道绿化损坏问题。

5)管护工作举一反三。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强化市政设施常态化管护,排查并完成多处市政设施隐患整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包括湛江幼师师范对面后续管护、东山北路与文仓路交叉口积水治理、东堤路破损雨水井口修复、农林路一小旁坑洼人行道整治、府前路与湛川路交叉口人行道维修、星河湾公寓边路面硬底化修复、城北街原看守所大门雨水篦子更换、景山小区排水溢流整治、白银路污水溢流处理、河滨路路面塌方抢修、河滨一号小区门口排污管清淤疏通等,实现市政设施管护常态化、精细化,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环卫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临时垃圾收集点环境改善。通过增加清运频次、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临时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堆积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异味散发、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明显减少,虽偶有市民乱倒垃圾但由于巡查及时,各垃圾临时收集点都能做到日产日清。

2)责任落实更到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在责任领导的牵头协调下,环卫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面对长期积压的卫生难题和死角,牵头领导联合环卫股、县环卫处职工和万家美工作人员亲自到场处理,开展日常巡查和整治,县城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自2025年9月至今,开展环卫巡查170多次,整治卫生死角154处。

11.关于“县城综局对县城区域‘六乱’整治不够重视,缺少常态化整治,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县城“六乱”整治专项小组。我局制定了《遂溪县城区“六乱”整治及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片区、分人员整治县城“六乱”现象,打造人民路、东山路等示范街区,取得较好效果。举全局之力深入开展城区“六乱”综合整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我县城区“六乱”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逐户走访临街商铺,要求商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明确责任与违规处罚。三是执法队员拆除湛川路汽车总站周边重点区域违建遮阳棚以及清理堆放物,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确保不反弹。

12.关于“‘六乱’整治常态化管理不到位,‘疏堵结合’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县城“六乱”整治专项小组。我局制定了《遂溪县城区“六乱”整治及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将局全体干部职工纳入县城整治“六乱”工作大局中,增配工作人员到县城各个区域开展整治工作,针对重要路段和区域开展“六乱”巡查整治。

2)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景山路整路段的乱搭乱建等,增设9个垃圾桶,安排环卫工人加强清扫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3)加大处罚力度。为巩固整治效果,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巡查,依法对屡教不改违规占道经营者进行处罚,有效解决该路段交通阻塞问题。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6年1月30日,我局召开202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集中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相关会议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局党组成员要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求对标对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干部职工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思想防线,坚守法纪底线,保持清正廉洁之风。

2.关于“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仓库管理。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仓库管理制度》,明确值班制度,安排专人白天值守,封闭仓库门窗。二是制作暂扣物品出入库登记表,专人管理,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登记物品信息、经手人及时间,做到交接留痕。三是安装仓库监控设备,不定期组织核查物品库存与登记情况,解决物资被盗隐患。

3.关于“暂扣物品仓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理仓库堆积的暂行查扣保存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按规格分类存放,留出合理的安全通道。二是更换过期和不合格的灭火器,确保消防设备配置完善。三是制定消防安全巡查制度,不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有效性,留存巡查记录,切实消除仓库消防安全隐患。

4.关于“仓库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定期清理仓库垃圾,按“物品类型+使用频率”分类规整,划分部门专属存放区。二是制定《执法仓库卫生管理制度》,由仓库管理员跟踪负责做好仓库卫生清扫、消杀等工作,保障仓库良好的环境卫生。三是定期将偶发性卫生状况汇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及时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整治。

5.关于“路灯所仓库物资出入库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度职责明晰。印发仓库管理制度,细化各岗位权责,做到管理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2)出库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出库单填报、核对、签字、归档流程,物资领用信息清晰可追溯,杜绝错发、漏发及无据领用问题。

3)审批管控有效。落实“无审批不出库”要求,规范物资使用,节约公共资源,提升领用合规性。

4)废旧物资管好。明确废旧材料回收、分类、登记、清查流程,建立专项台账,实现账物相符,避免流失浪费。

6.关于“路灯所更换的旧电缆电线等物资不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置,随意弃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工台账明晰。明确废旧电缆电线回收、登记等岗位分工,建立专项台账,关键信息可查可追溯。

2)入库流程合规。严格执行回收登记、双人签字确认流程,确保入库物资准确规范。

7.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承建公司人员无资质”问题的整改情况:

湛江市海州园林、遂溪圆通园林公司承建的项目已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资格培训,目前海州园林公司人员已获得相关资质。2025年下半年我局园林2个开工项目,均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已由其他公司中选。

8.关于“绿化项目预算违反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绿化项目编制。完善项目选聘与编制流程,园林项目已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造价咨询公司,且严格执行预算与结算编制单位按程序通过中介超市择优选取,按规定办理。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干部管理和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决策规范性显著提升。严格落实“党组成员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使会议决策完全契合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杜绝决策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决策环节合法合规。

2)决策科学性与公信力增强。党组成员充分表达意见,“一把手”在充分听取各方观点后再表态,能更全面吸纳合理建议,减少决策盲区,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2.关于“未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度执行意识全面强化。通过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了回避制度的情形、程序和责任,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执行”,自觉履行回避义务的意识显著提升。

2)选拔任用流程规范透明。对干部选拔任用中需回避的情形提前识别、及时处理,相关党组成员在讨论表态环节严格回避,会议记录标注回避细节,确保选拔过程完全符合制度要求,实现了“环节可查、过程可溯”。

3)选人用人公信力显著提升。回避制度的严格执行,有效防范了因亲属或个人关联可能导致的选人用人不公问题,杜绝“人情干扰”“利益倾斜”等风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得到保障。

3.关于“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人才储备梯队初步建成,解决“后继乏人”问题。形成“青年骨干-储备人选-中层干部”的梯次队伍,初步改善中层干部年龄老化、人员短缺的被动局面。

2)中层队伍结构优化,激发“队伍活力”。通过常态化选拔任用,年轻干部逐步补充至中层正职岗位,我局从中层副职中新提拔任用4名业务骨干,现有中层正职干部10名,平均年龄降至39岁。

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岗位任职规范度有效提升。2025年7月18日,我局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陈某某同志任执法四大队负责人,负责执法四大队全面工作,确保岗位任职符合政策要求。

5.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人事会议监督实现“全覆盖”。所有干部人事会议均100%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实现人事工作关键环节监督“无死角”,杜绝“监督缺位”现象。

2)主动监督意识全面增强,监督协同机制日趋完善。全局从“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主动请进来监督”,人事部门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与监督纳入标准化工作流程,形成“事前沟通监督重点、事中配合监督过程、事后反馈整改结果”的闭环。

6.关于“干部作风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5月20日,与陈某某进行约谈,2025年5月22日,召开局“市委巡察问题整改暨机关作风提升工作大会”,在会议上向局干部职工重申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等规定,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作风意识。

7.关于“民主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部署强认识。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通报问题根源,强调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核心要求,明确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求真务实的底线。

2)深学规则明标准。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和流程要求,重点研读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规范,杜绝“空话套话、照抄照搬”,确保全员吃透会议精神。

3)压实责任抓筹备。成立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工作组,专人统筹会前准备、材料审核、过程监督等工作,提前10天制定详细会议方案并报上级审核。

4)靶向要求保质量。明确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年度履职实际和群众反馈意见,深挖思想根源与具体问题,列出典型事例,严禁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掩盖个性问题,确保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5年6月3日党组会议专项研究解决。经研究,明确2024年度我局各支部党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党费基数,补缴3个党支部应缴的党费统一于2025年第二季度进行补缴,目前已经完成补缴。

(四)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指出的“中层干部严重空缺”问题,我局已提拔4名中层副职干部担任正职,市政设施管理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三大队和执法五大队均已配备中层正职干部,有效充实中层管理力量,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后续我局将循序渐进,逐渐扩充中层干部队伍。

四、其他问题或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站位,夯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做到政治清醒、政治立场坚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积极主动做好我县城管执法工作。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整体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实干创造优异成绩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管理水平,确保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我局在市政、园林、环卫以及城管执法等工作的管理水平,结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美丽新遂溪贡献城综力量。

(三)加强建章立制,开创新局。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抓好建章立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局党组带头严格履职,按章办事,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7762075,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89号。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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