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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查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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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司法局 | 时间:2026-03-31 11:37:44 点击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遂溪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0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查情况。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对照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其他涉及整改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处)室、下属单位根据整改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力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中共遂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定期汇报整改情况和进度,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不折不扣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上一轮巡察发现“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车一卡”制度。2025年3月3日,已与定点加油站进行分卡事宜,目前4台公车均对应加油卡,做到“一车一卡”,同时要求公车司机在加油小票签名及注明车牌号并上交办公室保管。二是规范管理。3月4日,局办公室制定和发布《遂溪县司法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制度(试行)》,统一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规范,并建立“遂溪县司法局加油领卡登记表”、“遂溪县司法局加油明细汇总表”,并要求加油站每月底提供当月加油卡对账表,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规范。

2.2021年审计发现“县司法局资产账实不符,增加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3日已完成对新增加固定资产登记入帐。1月25日开展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二)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我局共召开23次党组会议,每次党组会议前均提前统筹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发各班子成员学习领会,并在会议中安排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学习体会。

2.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按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定期开展个人思想汇报、电话当面报告,开展走访谈话等。二是开展教育学习。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定期通报。社区矫正股对未能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按要求完成打卡的司法所进行16次通报。

3.行政复议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提到的败诉案件,均已按生效判决书履行完毕。于2025年1月13日在县政府第十七届57次常务会议上向县政府汇报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实体复议决定均报县政府审批。经统计,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后被起诉案件经判决,0败诉。2025年1月至7月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后被起诉0宗。

4.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多发放补贴。多发放的补贴已于2025年5月12日全部追回。二是完善制度。“以案定补”实施方案(修订)》已印发。

(三)对推进法治遂溪建设有差距,法律服务履职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未认真落实法治政府检查督导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2023年考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目前40个被考核部门已进行了整改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我局。二是制定遂溪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考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将上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存在的问题,在本年度仍存在相同问题的情况列入扣分项。

2.“粤执法”办案平台推动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印发《遂溪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执法”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应用的通知》,坚持每两月通报一次平台的使用情况。11月,向有关单位出具《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1份。遂溪县34个执法主体上线应用市级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办理案件2436宗,不存在办理案件数为0的执法主体。2024年底,有28个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案件数超过30宗,达标率为100%。2022年至2024年平台未办结案件691宗,主要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中。2025年,坚持每两月通报一次平台的使用情况。截至7月31日全县34个行政执法主体办理案件总数达1220宗,对执法平台办案率落后的单位开展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督导检查工作。6月,向有关单位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7月24日,我局主要领导在遂溪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对我县“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使用推动不力的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通报。

3.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压案件清理成效显著。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遂溪县法律援助处集中力量对历年已结案件进行清理,共完成700多宗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有效解决了历史积压问题,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筑牢根基。二是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①健全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印发《遂溪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将质量监管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②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规范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收派案材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梳理规范通知类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收派案材料的通知》,从源头提升案件规范性。③推广标准化文书。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笔录参考模板,印发《遂溪县法律援助处关于使用刑事案件笔录参考模板的通知》,统一关键文书标准,供律师参考使用。④开展律师谈话提醒。要求律师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和服务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援助案件质量。三是服务质量与社会认可度提升。2024年9月以来,遂溪县法律援助处共收到群众赠送锦旗3面,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共计63场次,服务成效和社会效果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办理部分房屋、车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未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房屋继承的,申请人均有提交评估报告,由于工作人员未将评估报告复印存档,评估报告原件已交还给申请人,无法补充。涉及车辆继承的,规范完善评估程序,一是由公证申请人提供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二是通过评估网对车辆现值进行评估,并与申请人签订《收费确认书》。2025年4月29日,组织工作人员仔细学习《公证程序规则》,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公证业务档案。5月8日,制定《办理财产公证评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财产公证的评估程序。

5.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军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5年2月13日群通知各司法所根据整改要求,加强“法律八进”活动。同月28日制定印发《2025年遂溪县普法宣传计划》,明确宣传主题及牵头单位。2)3月5日与岭北司法所沟通宣传进岭北工业园区事宜。同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5年遂溪县普法宣传计划》和县普法办指导意见,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3场次,对湛江碧丽华模压木制品有限公司、湛江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岭北镇某公司进行普法宣传。(3)4月1日,利用普法宣传车到岭北镇工业园区对汇通乳胶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拉多美集团、广东华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巡回宣传。(4)4月9日,《2025年遂溪县普法宣传计划》和县普法办指导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在广东天益生物科技公司开展“人人讲诚信 事事守信用”主题宣讲活动。(5)4月17日建新司法所与驻村法律顾问前往遂溪县建新镇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讲座。(6)4月29日联合北坡镇武装部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7)5月8日遂城司法所到遂城街道山湖海上城物业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8)5月13日河头司法所组织驻村律师到大华糖厂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9)5月19日到广东天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法治益企行”主题宣传活动。(10)6月27日下午到91787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财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风险防控。已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对象的廉政风险信息库。二是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学习。2月21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遂溪县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并对2021年以来受处分处理的干部情况进行通报,及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解读。2月25日组织开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并对《遂溪县贯彻落实湛江市“干部作风提升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进行文件解读。4月9日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分析了我局目前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提醒。三是开展提醒谈话。6月11日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传达中纪委两次公开通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开展党内提醒谈话,共谈话提醒12人次。3月21日,依据《遂溪县贯彻落实湛江市“干部作风提升年”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党内提醒谈话,共谈话提醒10人次。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结算多支付税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5年2月20日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业务知识。二是追回多支付税金。2025年3月10日已完成梳理反馈的项目多付税金问题,经与相关项目承包方沟通处理,并重新梳理各项目,2025年4月30日已追回多付税金。

3.公证处服饰着装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

4.公证处财务记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2月25日组织公证处财务人员对2024年度财务进行了审查。2025年3月3日组织公证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财务审查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学习了相关的财务业务知识。目前公证处已采购财务软件,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定进行记账。

(五)对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3月5日组织相关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按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对存在问题整改。巡查发现档案不规范的3名同志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原件等需要归个人档案的资料已归入其干部人事档案。三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近两年我局只有2名同志于2023年9月入党,均严格按照规定及流程发展。

2.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谈话提醒。2025年2月11日对政工办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规定。3月5日组织政工办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巡察反馈后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工作。如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提拔3批次共14名干部,均在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和动议中就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提出意见、进行表决,确定建议人选;以上14名同志廉政双签字均按每人一份,根据个人情况认真撰写,不再出现内容完全一致情况;考察环节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汇总统计、考察材料均由全体考察组成员签字;任前公示,均按公告第二天算起,公示足5个工作日。

3.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3月6日组织政工办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规定》。二是落实整改。巡查指出问题的3名同志干部履历表、入党资料、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提拔考察材料和任免表等材料已归档。其中1名同志档案于3月5日重新进行专项审核认定。三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今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季度开展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落实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刻整改。2024年12月11日对政工办同志进行谈话提醒。2024年12月16日免去需回避同志的职务,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培训学习。3月5日、6日组织政工办同志认真学习领会《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文件规定,确保不再出现违反干部推荐回避制度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制度。已建立干部近亲属关系信息库,并在今后选人用人工作中加强干部考察组人选背景审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5.未配齐基层司法所所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提拔2名司法所所长。2025年3月提拔5名司法所所长;6月提拔1名司法所所长。目前实配15名司法所所长,空缺1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的要求严的标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常态化补短板、强弱项,持续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以整改落实的实效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遂溪县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7791372,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71号。

 

 

                             中共遂溪县司法局党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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