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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遂溪县红树林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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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24-11-12 15:01:20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对遂溪县红树林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7日,巡察组向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遂溪县红树林保护工作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并真诚接受巡察成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全局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罗明秋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全局党员干部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1+3+6”行动计划,大力开展“竞标争先,比学赶超”行动,凝心聚力、苦干实干,稳步推进县“百千万工程”。2023年遂溪县自然资源工作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突围,呈现十大亮点:一是2023年全县违法用地总量(面积)五县(市)最少,跳出了历年违法用地总量全市前三名的尴尬局面;二是违法用地宗数、面积从往年均超1000宗、1000亩大幅压减至300宗以下、300亩以下,压减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三是全县实际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整改率排名全市第二、县(市)第一,“非农化”违法占用耕地整改率排名全市第一;四是农村住宅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地区五县(市)我县唯一榜上无名;五是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湛江段)永久征地拆近工作全市第一个完成,获得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专门来信感谢;六是绿美遂溪生态建设参加绿美广东竞风华湛江赛区竞赛获全市第三名;七是自然资源领域八项重点工作整治从排名全市后三跃居全市前列;八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全市第一个完成任务;九是“三旧”改造任务全市第一个提前超额完成;十是矿产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水田、拆旧复垦指标收入等各项收入一共69343万元,为财政增收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保护工作基础薄弱,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关于“红树林保护工作缺乏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024年5月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研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要论述,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
(2)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红树林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旗帜鲜明地保护好红树林这一“国宝”,自觉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1月4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截至5月8日,我局党组共对红树林湿地保护工作、绿色发展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题研讨2次。

  (3)2023年12月份,我局已建议红树林所属地乡镇政府将红树林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缺乏完善的专项保护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1)编制全县红树林专项规划全县红树林规划已纳入《遂溪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截至5月11日,已编制初稿,并已第一次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第二稿,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出台。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将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纳入林长制。2023年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已经纳入林长制考核。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逐级签订《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县、镇、村三级逐级签订。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关于“保护经费缺口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向省级申请省级涉农资金、省级生态修复资金。我局已于2023年5月底申请2024年度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向上级积极申请红树林的相关保护经费。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技术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主动对接科研单位和高校,引入红树林研究方面的专家人才,加强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的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制度,改善红树林保护管理、监测和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提升红树林保护管理和巡护队伍素质。但由于目前红树林保护经费缺口大,尚未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改善基础设施等。接下来我局会继续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用于红树林保护工作。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缺少专职人员和设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对我县红树林保护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资金用于巡林人员补贴、设备购置维护、巡林人员业务培训等。但由于目前红树林保护经费缺口大,尚未有充足的资金用于配备专职红树林巡林员、巡林员补贴、购置设备等。接下来我局会继续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用于红树林保护工作。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对“保护监管不到位,未能形成良好共治格局”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动上级部署工作任务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城月河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由市农发集团带资建设,目前已选取招标代理公司,按程序发布招标意向。截至目前已试种200亩。

  (2)杨柑镇红树林营造项目重新在红树林保护区内选定430亩,由市农发集团带资建设,目前已选取招标代理公司,按程序发布招标意向。

  (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红树林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23〕109号)文件要求,营造红树林需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内,因乐民镇退塘还林项目和西海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不符合选址要求,故这两个项目取消建设。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相关部门不够枳极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正在制定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强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属地为主、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截至5月8日,《遂溪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已发出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计划2024年6月份印发。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整改修复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遂溪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印发工作,根据文件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对破坏红树林保护区的相关行为进行制止并整改。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调研摸底不实,化解问题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红树林营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23〕109 号)文件要求,乐民镇退塘还林项目不符合选址要求,已取消项目建设,故无需整改。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对红树林保护区入海口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加快印发《遂溪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强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红树林保护区入海口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宣教工作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保日、爱鸟周、植树节等节日安排红树林保护相关专题宣传。2023年11月13至14日,我局生保股联合县检察院、湛江市红树林管理局,到界炮镇安塘村委会、草潭镇旧庙村委会开展红树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2024年4月8日,我局参加了2024年遂溪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暨“安全科普进万家”活动,共发放红树林宣传小册300余份。

  (2)全县46个红树林保护区公示牌已于2023年11月下旬全部完成安装,无需整改。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三)对“推进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把握不足,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缺乏有效思路”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绿色低碳发展思路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大力发展红树林生态旅游。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守护红树林的长效机制,将红树林修复保护与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相结合,开发红树林生态旅游项目,如生态观光、绿色度假等。积极发展林下经济。

  (2)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发展林下经济。通过科学管理和合理规划,结合渔业设施建设和培训,提高渔民的渔业技术水平,实现红树林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尝试承包经营方式,由社会资金投入维护红树林维护,定期补种和修复枯死植物。在可控范围内,由相关部门监控下允许承包户采摘红树林果子,捕捞林下海洋生物,用于发展当地特色餐饮和药用产品等。

  截至5月8日,城月河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由市农发集团带资建设,目前已选取招标代理公司,按程序发布招标意向。截至目前已试种200亩。杨柑镇红树林营造项目重新在红树林保护区内选定430亩,由市农发集团带资建设,目前已选取招标代理公司,按程序发布招标意向。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红树林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内尚未出现因港口规划建设、遂溪海洋牧场建设、城乡建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等导致红树林宜林面积减少的现象。我县海岸线长,有利于发展港口产业,现在临北工业园的航道与港口建设被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限制,未能按原计划规划更大的港口。如果大范围建设红树林,确实影响我县港口经济发展,故我县未有计划大规模营造红树林。无需整改。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关于“文化价值推广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保日、爱鸟周、植树节等节日安排红树林保护相关专题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政策传达到乡镇、村、社区,传达到每家每户,提高当地群众对红树林的知晓度及保护意识,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2023年11月13至14日,我局生保股联合县检察院、湛江市红树林管理局,到界炮镇安塘村委会、草潭镇旧庙村委会开展红树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2024年4月8日,我局参加了2024年遂溪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暨“安全科普进万家”活动,共发放红树林宣传小册300余份。

  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其他问题或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加强向县委第四巡察组请示报告,定期汇报整改工作进度,争取巡察组的业务指导和支持,解决整改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和难题,以期圆满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中共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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