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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溪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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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财政局 | 时间:2023-06-11 10:31:34 点击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3年2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经过有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月9日在巡察反馈意见会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研究布置问题整改工作;接着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局党组成员、需要整改问题的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各财政所负责人,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县委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2023年2月24日,我局成立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业务股室落实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局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带领作用。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

  (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对照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制定了《中共遂溪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切实将存在的2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一一落实到各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各责任股室(中心)和各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保证了每项整改任务有责任领导在抓在管,有具体责任人跟进落实,形成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

  (建立整改台账,加强信息收集。在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做好整改资料的整理汇总,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制度,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27个,对照问题整改,加强整改协调,及时对账销号。坚持做到每月收集汇总1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整改时限倒逼整改进度,促使全局形成问题整改工作的高度自觉。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理论武装重视不够

  1.我局通过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和参加上级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引领财政改革和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努力建立健全“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

  2.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压减经常性预算。除人员经费、“保基本民生”预算、包干公务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外,本级财力安排的公用经费(各项运转类工作经费)以及延续性项目经费,分别在2022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5%和10%,全年压减43.9亿元。

  3.目前,我局正在拟定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计划将粮食收储中心仓租费等个别预算额度较为充裕的项目予以适当调减6881万元,调减的额度调整到2021及以前年度涉农专项资金等预算额度不足的或继续支出的项目中使用。

  4.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截至目前,我县保运转支出2281万元,同比下降63.5%。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力度不够。

  1.我局3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推进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细化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各项任务。

  2.由于目前市里尚未制定新的政策,待市制定的政策落地后,我县将根据省、市新一轮的预算管理改革意见,建立修改完善本级《关于深化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配套制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推动公务卡结算力度仍欠缺。

  我局于2023年4月印发公务卡结算制度整改通知,明确规定公务卡报销一律转账报销,不得通过现金方式报销,并对公务卡使用情况定期通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18个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累计还款笔数为1126笔,累计还款金额为225.63万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推动“村账镇管”不彻底。

  目前,江洪镇8个村和北坡镇17个村开设“二套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后江洪镇和北坡镇的村委会、村经济联合社均已委托镇财政结算中心代理记账并分开报账。河头所已经督促未委托代理记账的11个村尽快清账和移交账目。

  目前正在抓紧整改中。

  (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亟需提高。

  我局加强敦促各镇加快资金使用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各镇已使用巡察整改专项资金2863.05万元,各镇财政所预算户巡察整改专项资金结余2059.60万元,其中:乌塘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6.67万元、建新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3.83万元、江洪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52.31万元、河头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402.97万元、港门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22.17万元、乐民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70.18万元、北坡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63.60万元、草潭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9.15万元、界炮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174.67万元、洋青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54.73万元、杨柑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27.48万元、黄略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42.99万元、城月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37.26万元、遂城财政所专户结余资金251.59万元。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压减全县性公用经费支出仍有差距。

  我局已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定期报送“三公”经费统计表时,对有超预算或无预算开支情况的单位进行要求整改。2023年预算严格按照5%的比例应压尽压,严把预算管理,从源头上体现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部分预算预备费支出不规范。

  目前,县审计已对我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毕,不再指出预算预备费管理使用问题,预算预备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从2022年开始,我县已规范预算预备费支出范围,明确预算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严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我局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等有关股室落实意识形态各司其职工作格局,各相关股室具体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处处抓到实处。同时,局党组会议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宣传。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

  我局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23年2月27日,组织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十五个财政所负责人参加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接着,我局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同时,各支部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过程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我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资金的额度界定,明确重大资金必须通过党组会研究讨论使用。目前我局机关及下属财政所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均已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实施修缮项目。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

  我局党组利用本系统内发生的违纪案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多次在党组会上通报干部违纪处分情况,并将违纪案件作为学习教育典型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来,对2个受处分对象都进行了谈话提醒,进一步确保教育效果。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主动自觉接受派驻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做到立行立改,每次党组会议都主动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遇到纪检监察组因事不参加会议事后征求或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严格做到党组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征求或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三)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我局工程项目均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采购全过程均在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四)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

  1.北坡财政所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协议书双方代表已补签字完成相关手续。

  2.进一步加强全县财政系统工程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要件的填写,认真细致审核合同内容漏洞及各项签署遗漏与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五)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突出。

  1.从2022年开始,我局大额补贴已经逐渐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发放,2022年通过银行代发的补贴合计114.63万元,其中3月银行代发2022年1-3月绩效及慰问金31.60万元,2020年应休未休假工资30.43万元,10月银行代发2022年考核奖51.47万元;2023年截至1月,通过银行代发补贴58.76万元,其中2021年应休未休假工资32.94万元、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5.82万元。

  2.从2月9日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我局立行立改,所有的补贴均通过银行代发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六)“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资金不专款专用。

  1.及时转发省财政厅《广东省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财政所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合理使用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放个人补贴和日常经费支出。

  2.加强对财政所所发生的各项支出的审核控制力度,进一步完善日常支出管理制度,严控审核关,确保财政所各项支出合法合规。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督促各财政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2.2023年3月6日分别约谈了乐民财政所经办人周建,审批人肖堪玉,说明了当时没有进行政府采购的原因。未来也将规范财政所的采购流程,对于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八)部分财政所未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督促各财政所对公务接待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其应有作用。目前各财政所2022年与2023年公务接待费已大幅压减,切实做到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开支公务接待费,做到规范、不超预算开支。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九)“重业务、轻党建”。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经常过问党建工作情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由局班子成员担任各支部书记,党总支及各支部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党建业务以及党员活动。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局机关党总支三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各位党员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指出同志之间存在的不足,坚决杜绝民主评议流于形式,批评与自我批评气氛浓厚,效果良好。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民主生活会欠实效。

  我局党组于2月10日上午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的有局领导班子8名成员,并邀请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日保同志和县直工委副书记詹树森同志前来指导。各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认真查摆了自身在“六个带头”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各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坦诚的相互批评,逐一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了诚恳的批评意见,相互批评的气氛热烈,达到了在批评中增强团结的效果,受到前来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好评。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1.经与县纪委沟通,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不用去函征求县纪委意见,只需征求驻单位纪检组意见即可;

  2.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计生与综治维稳方面,由提拔对象提供户口所在地的计生证明和派出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今年1月提拔的3名干部,已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中层干部配备不及时。

  我局在2022年12月、2023年1月共提拔任用了13名中层干部,包括配备了农财办主任、国库股负责人。目前因机构改革,人事工作暂时冻结,待人事工作解冻后,我局将尽快配备好空缺岗位和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队伍。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执行任前谈话制度不严格。

  我局2023年1月新提拔的三名干部已按照任免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任前谈话制度,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格。

  3名任职7年以上未交流轮岗同志中,潘霞清同志所在的股室因一般干部调整,为了做好传帮带工作,避免影响到股室运作,尚未安排交流轮岗,待因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将尽快落实交流轮岗工作;另外两名同志是基层财政所副所长,考虑到这两位同志将在两年内退休,交流到其他财政所,难以在较短时间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故暂不安排交流轮岗。  

  目前正在抓紧整改中。

  (二十六)查阅提供的出入境台账中共有27名干部未将出入境证件交到局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其中有6名干部证件号错误。

  目前27名未交证件人员中,除退休、调出、证件遗失人员以外,其他出入境证件均已收齐,要求证件遗失的同事尽快挂失并提供相关证明。6名干部证件号错误均已完成更正。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七)对落实上轮巡察反馈、审计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我局7名空缺的机关中层正职已配备4名;下属单位中层正职职位空缺4名已配备3名。

  2.目前,县审计已对我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毕,不再指出预算预备费管理使用问题,预算预备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从2022年开始,我县已规范预算预备费支出范围,明确预算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严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我局积极推行使用公务卡,截至目前,全县各单位公务卡当月新增开卡数为57个,累计开卡数为8520个。

  4.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先批准后支出的流程合法合规进行资金拨付,规范使用资金。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加强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财政队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内控执行,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财政队伍建设,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着力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整改到位但需长期坚持推进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

  (转化整改成果,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我局要把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把巡察成果作为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我县财政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的新贡献。


中共遂溪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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