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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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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 时间:2023-05-12 09:48:23 点击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志办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志办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志办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速推进。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本着“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思想,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遂溪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问题逐一梳理,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重点难点问题由一把手主动认领,亲自担责,各班子成员负责承担分管工作整改推进,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具体问题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健全制度,长效推进。在落实问题整改的同时,县志办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先后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管理等6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不到位方面

  1.关于“《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因人员、经费等问题导致由县志办承编的《遂溪人物志》2020年4月出版发行,县教育局承编的《遂溪县教育志》2021年1月付印出版。《乌塘镇志》由乌塘镇承编并负责出版发行主体责任,镇已进行初审和复审,但因镇与聘请主编人稿费未达成统一意见,致使志稿尚未上报终审。自《乌塘镇志》由乌塘镇承编以来,我办领导班子多次到镇进行指导,并召开编纂推进会,协调编修者与乌塘镇政府双方,履行好督促指导责任。巡察反馈以来,我办提高认识,继续督促指导《乌塘镇志》编修工作。2月15日,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推进《乌塘镇志》编纂工作,继续把该项工作摆在议事日程。3月16日,副主任带队到乌塘镇督促指导《乌塘镇志》编修工作。4月27日,主要领导带队到调研指导《乌塘镇志》编修工作,加强编修者、乌塘镇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解决稿费问题,并适时向县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现乌塘镇和编修者在稿费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向县政府申请编修资金,并将稿件送至我办进行终审。目前,编修资金尚未到位,终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关于“落实驻村挂点帮扶工作有差距,搞‘走读式’驻村”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派驻工作队员彭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学习乡村振兴政策和实施方案。3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乡村振兴政策和《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溪县乡村振兴助镇帮镇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办字〔2021〕29号),明确挂点责任,抓好挂点镇各项工作任务,克服困难安排专人定期到挂点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全面核查2020年以来差旅补助情况。4月12日,清退驻村干部彭某驻村补贴共计130元。

  3.关于“创新意识不强,县志服务乡村振兴效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地方志服务社会。在2023年遂溪县地方志工作暨年鉴业务知识培训会上向各乡镇街道、学校、机关等赠送《遂溪年鉴2022》,增强地情文化宣传普及教育力度。二是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遂溪年鉴2023》彩页“遂溪特产”栏目进行刊登,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名优土特产品牌塑造提供佐证服务,助力地方品牌创建行动。三是组织整理收集乡村传统体育、特色农产品、特色技艺、特色产业村、美丽乡村、特色建筑、红色村庄等材料,助力地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纠四风”工作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方面

  4.关于“深入基层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上门指导。2月22日,围绕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制定《县志办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3月至4月,领导班子带队到乌塘镇指导督促《乌塘镇志》编修工作,明确编纂进度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主动与编修者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编修工作。二是收集整理遂溪地方特色资料、书籍,抓好《遂溪年鉴2023》组稿工作。实行分工包片指导,加强与供稿单位的联系,对相关撰稿人给予实时指导和帮助,协同提高稿件质量。三是全力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进地方志数字化工作。2月下旬组织人员对《遂溪年鉴2022》进行数字化工作,截至目前,《遂溪年鉴2022》完成PDF数字化,word文档部分完成内容审核,图片插入部分正在完善。同时将《遂溪年鉴2022》在县政府网站挂网,拓展地方志成果产出与展示渠道。

  5.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遂溪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工作安排》,明确任务,积极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克服等靠要思想,扎实推进志馆建设。二是学习其他县市区方志馆、方志驿站的成功经验。4月19日,主要领导带队到麻章区档案馆进行调研学习,学习麻章区在建设地方志书屋方面的经验。三是做好规划,精准定位。4月28日,形成《方志馆建设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方志馆的方案,研究布局、配套设施,切实推进方志馆建设工作。5月11日,主要领导带队到界炮镇老马村委会指导村情馆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我县村情(志)馆试点工作。四是争取县政府资金支持。受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和当前经济逐步恢复回暖的态势下,县难有多余资金建设方志馆、村志馆,我办量力而行,在单位会议室加挂“方志室”牌子,重点保障馆藏志鉴、地情丛书的查阅和咨询服务。

  6.关于“编纂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编纂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建立全员业务培训制度。2023年2月16日在县体育馆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遂溪县地方志工作暨年鉴业务知识培训会,由我办年鉴编辑股股长曹锡洪对全县年鉴编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后,在粤政易进行针对性指导。3月10日上午,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志办组织的线上审稿培训。二是建强地方志队伍。各镇各单位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专人专门负责本镇、本部门的地方志工作。4月26日转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聘请湛江市市情专家库专家的函》,征集符合条件的个人加入市情专家库。

  7.关于“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巡察整改以来,班子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

  8.关于“无专门的会议记录簿”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一整理近三年会议记录,按照存档标准装订成册。二是购买专门会议记录本,安排专人记录和保管,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9.关于“发文标准不高,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问责程序。3月7日,主要领导对负责起草文件的同志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于今后在文件审核中发现的“照抄照搬”问题,由分管领导同具体起草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重新起草。一年内出现两次同类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组织公文写作培训。3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培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提升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三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办文件均进行严格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报送各个环节流程,杜绝照搬照抄情况。

  10.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实2020年以来公车使用情况,清退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费用共计872.93元。二是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对用车申请、派车登记、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加油等进行明确规定。三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遂溪县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条例和规定。四是指定专人管理加油卡,修改加油卡信息,持卡人变更为人秘股股长,并限车号和修改加油卡密码。五是做好公示公开工作,每月对公车使用维修及油卡使用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六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三公经费指标中公车费用控制数执行。

  11.关于“重复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0年以来账务进行自查,重点对差旅费、下乡补贴等方面进行自查,清退黄某出差培训伙食费480元,清退驻村干部彭某驻村补贴共计130元。二是对重复报销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对差旅费报销的票据和程序进一步规定,明确规定伙食补助的情形。四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抓好落实,加强对财务的管理。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认真核查报销票据,严把报销关口。

  12.关于“违规使用过期发票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2020年以来报销发票进行核查,清退黄某、周某等四人违规使用过期发票报销的款项共计160元。二是对违规使用过期发票报销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的票据明确不得用过期发票报销,明确原则上不予报销跨年度的票据。四是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报销业务。

  13.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核实情况,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成立县志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采购计划安排、采购需求提出、货物验收等,并对采购环节进行审查和监督。三是修订完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重点修订采购程序,明确要求要在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四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4.关于“主体责任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对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检查。二是领导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县志办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三是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签,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主要领导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各股室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明确职责和风险点、防控措施,严防“灯下黑”。五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3月7日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组织开展谈话提醒,并做好谈话记录。六是组织召开县志办机关作风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办工作。

  15.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县志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将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同股室负责人、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指导分管股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湛江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四是履行好监管职责,分管领导自巡察反馈以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监督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公车派车进行审批,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五是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督促检查。

  1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完善《县志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明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执行回避等要求。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巡察反馈后,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每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都做到分管领导提出议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由主要领导作陈述表态,形成领导班子意见。

  17.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会议,及时按规定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资料和邀请列席会议。4月20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县志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2月23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单位基本情况、重点工作、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18.关于“落实推荐考察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考察材料中考察成员签名不齐全情况。2月16日,安排人员到县人社局查该同志个人档案,复印考察材料。经核实,黄某考察材料中的考察成员签名齐全。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明确推荐考察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

  1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执行回避制度的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完善《县志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明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执行回避等要求。三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决策酝酿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干部选拔工作。四是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讨论涉及干部本人任免议题时相关人员回避,并在会议记录上注明回避情况。

  20.关于“执行任前谈话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分管人事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明确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从严执行任前谈话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21.关于“部分股级干部任免档案保存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查未提供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表、干部基本情况审核表的情况,已将缺失部分寻回补齐。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将黄某晋升副股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成册,做好档案保存工作。三是组织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拟选拔任用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坚决防止出现干部违规提拔、带病提拔。

  22.关于“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县志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4月18日,我办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明确2023年度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各股室股长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进行研讨和预判。

  23.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3月15日,我办党支委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4月14日,组织党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

  24.关于“推动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核查,“学习强国”学分不足200分的人员为退休老党员,账号未激活,安排人员一对一指导,将能够参学的老干部党员应学尽学。截至3月17日,县志办“学习强国”学员全部激活并进行学习。二是加强学习督促力度。由专人负责每日对在“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做到在职党员干部每日积分达到30分,单位人均日积分要20分以上。

  2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安排专人负责,已将过期宣传海报撤下。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宣传内容审核程序、监督责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遂溪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全办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形成合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聚焦志鉴编修主业,做好“三服务”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遂溪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7780598;邮政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府前路87号机关办公大楼;电子邮箱:htre2021@163.com。


遂溪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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