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11月下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管县领导监督指导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闽英在2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情况反馈会上强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持续优化长效机制,认真对待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整出实际成效,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锚定县“1+3+6”行动计划,开展县机关后勤各项工作“竞标争先,比学赶超”,紧扣“高质量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我县机关后勤迈入全市第一方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形成统一领导、有序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存在的三大类14方面20个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个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整改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工作。
三、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单位全面发展
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曾伟强同志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工作效能,全面提高机关后勤保障质量,引领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在推动机关后勤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形成全方位争先进位的良好态势,全面推动机关后勤工作“竞标争先”行动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曾伟强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责任链”,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在全县“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活动中进入第一方阵。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动整改。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先后1次召开党支部会,2次全体班子、中层干部针对巡视工作部署工作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4方面20个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了《中共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结合整改要求和巡察组意见,进行了多次完善。期间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落实时间,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求标本兼治。曾伟强同志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机关管理、后勤保障业务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单位各项制度,使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财务管理、从严治党、选人用人等工作更加规范,形成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果。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细化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4项,收回应收账款172.5元,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3人。
四、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履行职责使命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落实好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年内计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文章)至少10次,完成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邀请宣讲员宣讲二十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举办异地培训学习1次。截至目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文章)7次,已完成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6次;3月1日召开遂溪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机关事务管理局专场); 5月31日和6月1日组织干部职工分批到高州市开展现场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党支部坚强战斗堡垒。
2.安保人员服务意识不强。3月2日召开保卫股巡察问题整改会议,对巡察提出的5件投诉件进行一一对照整改,要求当事人对投诉件进行解释处理;对照“12345”投诉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教育并记录在案,严格执行奖罚制度,防止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5月26日局班子审议通过并印发了《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股工作制度》,具化保卫股职能。要求全体保卫人员重新深入学习保卫股规章制度和进行服务意识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养成使用文明用语的习惯,在日后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加强日常安全、消防巡查和贯彻每周例操制度。
3.车队司机安全意识不足。2022年11月4日副局长徐芳梅同志会同车队队长黄永强对驾驶员袁忠就安全驾驶意识不强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事进行约谈,责令该同志作书面检讨。2023年2月21日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根据车队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袁忠安全驾驶意识淡薄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一事进行扣发3个月岗位责任奖的惩罚。2月28日副局长徐芳梅同志组织召开车队巡察问题整改会,反馈巡察车队的相关问题,通报对驾驶员袁忠的处理,强调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意识,杜绝日后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并收看学习安全驾驶教育警示视频。4月12日,组织车队驾驶员集体观看安全驾驶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5月6日,局车队组织安排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进修车辆突发故障应急处理演练,学习巩固更换备胎等课程,进一步提升司乘人员驾驶技能。5月26日局班子审议通过并印发《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司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4.饭堂管理不够规范。2月27号对饭堂工作人员进行了单独的约谈提醒和警戒谈话,督促饭堂工作人员进行自查自纠。2月28号组织全体饭堂工作人员召开学习饭堂工作制度的教育会。3月6号召开饭堂巡察问题整改会和价格核查反馈会,将针对打包现象纳入饭堂的规章制度当中,打包问题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将接待办纳入验收小组,要求2人以上进行验收,规范验收程序。成立监督小组,对打包问题、验收问题、采购价格问题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了解市场价格信息,并对当日采购进行核对,当日反馈。截至5月31日止,价格核查小组已6次对饭堂价格进行核查并向主要领导、分管接待领导和饭堂负责人进行汇报反馈。根据核查小组和验收小组反馈的意见,对定点超市约谈,督促他们做好配送工作,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要求超市加强对配送人员的教育,并且监督小组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货品质量、数量、价格的情况,监督超市做好工作,一旦发现不合格的情况要予以批评,情况严重或者多次出现时解除合约。为努力提高机关饭堂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机关饭堂与御唐府等本地优秀餐饮企业进行多次的交流学习,学习其优秀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水平与本地的特色菜式。
5.分析研判不到位。2022年12月20日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2月20日召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和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制定并通过《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上报通报制度,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及时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本单位意识形态问题,每半年定期开展专题分析研判会议。
6.研究谋划部署不够。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和系统化推进,每年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例会,精准研判分析,靶向推动落实。每年年初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年底总结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进行查摆,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推动问题解决到位。
(二)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按照县委要求每季度继续在全局广泛开展提醒谈话,特别是针对如何整改巡察问题和排查防范廉政风险点。开展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到编外职工全覆盖。截至目前,第一季度提醒谈话已开展5次,分别于1月19日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月3日、23日和3月3日对3位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第二季度提醒谈话已开展2次,分别于4月3日、17日对2位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报销手续不规范。2019年12月购买茶杯、保温杯,支出凭单无审核人、会计、出纳签名,该项在2020年1月已整改完毕;2020年8月19日、11月6日、13日、27日车辆报修通知单,没有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名。根据《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遂机管〔2017〕2号),该审批维修单的维修金额属于车队技术监督员与车队负责人共同签名即可,未达到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签名的审批额度。缺失的2020年“六一”慰问对象名单已由办公室补回。5月26日局班子审议通过并印发了《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工作制度》,并要求各股室严格执行新的财务制度。
3.饭堂购买食材支出大部分无正规发票、无收据,会计凭证仅附购货清单。针对此问题,财务股与接待办认真核对2020至2022年的发票和单据,对于缺少正规发票等单据的支出,补齐缺少的单据,补齐相关手续。分管领导和饭堂负责人2月27日与采购员进行谈话,督促其要做好食材支出的发票、购物清单补齐工作,采购员表示要及时反省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做到每一次采购都要具备相关的发票及采购单,做到合理合规。并加强对采购员的监督,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采购时要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对采购食材的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尽量减少外出打包菜品的现象。
4.报价单注明的税费与发票税额不一致。饭堂负责人联系相关企业进行了解,发现系该公司员工工作疏忽导致税率报价错误的问题,3月8号该公司已退回税费差额172.5元到我单位公户中,并发函到我单位表示歉意。同时,立即开展内部自查自纠,认真核对票据及税率,以后要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
5.招待费支出无接待公函。2月26号接待办内部召开了一次整改会议,严格核查了以往接待的公函缺失的问题,要补齐缺失的公函,并进行了一个内部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处理问题,建立一个严格的审核机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以前的接待缺乏相关公函的部分,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补回缺失的部分公函,补齐相关手续,并做到今后每次接待都要有相应的公函,避免在今后的接待中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6.招待场所与发票开票地址不一致。分管领导组织接待办全体人员核查,系接待办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导致将园中园发票误附至螺岗小镇接待单中,在经过与螺岗小镇沟通以后,已让其补开2021年9月3号发票3813元并附至票据。同时,对接待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并于3月5日开展了一次专项学习教育会,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的了解,提高工作水平与工作专注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要求接待办全体人员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固定资产未入账。2020年9月购买割草机、刀片及机油等支出2020元,其中割草机未记入固定资产已在2023年2月份4号凭证做了账务调整,记入固定资产。财务股与房管股积极沟通形成定期登记工作机制,杜绝日后问题再次发生。
8.固定资产验收报告无盖章。对2020年12月购买的空调支出3000元、2020年12月购买台式电脑、打印机支出的21000元,房管股经办人已补回签名和验收报告盖章并重新学习政府采购规定文件,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三)违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差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方面问题的整改
1.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巡察组反馈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表态发言多为“同意”或“无意见”。无法体现民主决策的全过程,有时主要领导先表态的问题。局主要领导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民主集中制议事程序制度,严格要求各班子成员按照议事程序执行,要求各班子成员在商议议题时“要火气,不要和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进一步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末位表态制,执行先由分管业务领导对其分管业务问题表态,期次再由其他分管领导表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安排专人与派驻纪检组主动联系要求其参加班子会议,将民主决策、监督贯穿“三重一大”工作始终。自2023年3月后召开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班子会议,派驻纪检组均有参加。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巡察组反馈2020年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以提建议方式代替批评的现象,批评意见较为简单,辣味不够的问题。办公室翻查2020年民主生活会资料,全面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提出日后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材料均由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交主要领导审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安排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并加强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3.主动接受派驻监督不够。巡察组反馈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有15次,其中有12次没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会议。我局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工作,以认真的态度正确对待监督,养成了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积极加强与派驻机构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共识,主动将每次班子会议议程上报给派驻机构,并申请纪检组派人参加。自2023年3月后召开的班子会议,派驻纪检组均有参加。
4.未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针对2021年3月提拔的黄某强、梁某晴、陈某彰3名同志的“双签字”材料,在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没有单位分管领导或班子成员、纪检组长的签字的问题。办公室人事积极主动对接业务部门补充2019年以来新提拔干部的任用材料,包括更新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的“双签字”情况。办公室人事与组织部、纪委监委主动对接,学习人事材料申报规定,以后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办理干部选拔工作。
5.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针对2021年3月提拔的黄某强、梁某晴、陈某彰3名同志,2022年4月提拔的黄某强,未提供听取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意见的材料的问题。办公室人事已重新向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征求提拔任用意见,并于2月22日、27日收到复函。重温学习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印发<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遂组通〔2020〕20号)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各项程序和要求,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6.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办公室已责令各股室自查并收齐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出国(境)证件,3月1日前交办公室按程序统一保管,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因私出国出境等相关申报规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对急需建立的制度,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加快制度制定;对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对已实施的制度规定,加大日常监督,抓好落实。三是着力推动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整改;对已经完成的,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7788712;邮政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33号;电子邮箱work6662020@163.com。
遂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