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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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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时间:2021-04-30 15:41:09 点击数:-

  根据湛江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2021年1月14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1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组长罗如明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强任组长,县委农办常务副主任陈连虹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虾仔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察,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对巡察组指出的22个问题,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1月以来,局党组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三)持续部署整改,加强督导督察。

  1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并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2月份,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汇报巡察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察整改进度,做到一月两汇报,汇总建立整改台账。3月17日,局党组组织召开落实巡察整改督察工作会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根据县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加以整改,及时补短板;4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结合3月30日市委巡察办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深入分部析,逐项落实。4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总结落实整改情况。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落实上级部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巡察结束后,已开展7次中心组学习,其中在2020年10月30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1月26日,传达学习掌 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12月18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1月14日传达学习贯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2月26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3月18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4月1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9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各支部学习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3月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4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屏宣传标语,播放短视频宣传片,制作宣传画等举措,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思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11月21日印发《遂溪县农业农村局“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1-2月,党组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加强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引》及《遂溪县农业农村局“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反映学习贯彻全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倡议。2020年9月17日,我局开展第三季度提醒谈话活动,谈话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来开展,40人参加了谈话活动。2020年10月16日,局召开第31次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2.关于“产业帮扶指导不到位,资金监管失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芦竹产业存在的问题。一是2021年3月9日,县委常委陈照主持召开芦竹扶贫项目工作协调会。针对中科光启空间技术(佛山)有限公司按照未能按原协议内容履行进行了协调。二是指导各镇村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遂溪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遂溪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遂溪县精准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遂溪县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遂溪县扶贫资产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

  针对反馈牛栏和村巷路灯闲置的问题。一是加强督导整改。1月18日,我局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研判牛栏和村巷路灯闲置问题,并对遂城镇发出《责令整改提醒函》;次日,局领导会同遂城镇到现场督导。目前,牛栏周边安装摄像头,重新恢复使用。1月20日,豆村石头乸村7户农户的12头牛已重新牵入牛栏。因总开关遭雷击破坏造成无法使用的村巷路灯159盏,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2020年9月30日,遂城镇已督促修复好,已正常使用,并落实落实专人管护制度。二是出台相关管理制度。2021年,已草拟《遂溪县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工作方案》、《遂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待县政府审议通过执行。

  3.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督察督导。1月18日,我局对相关镇发出提醒函责令整改,次日,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督导。目前,遂城镇仙凤村家禽圈养、门前屋后杂草丛生已整改完成,督促3P承建单位抓紧时间修复破裂PPP污水管,解决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杨柑镇龙眼村乱搭乱建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继续落实建设情况“一周一通报”机制,2021年,已草拟《遂溪县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工作方案》、《遂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待县政府审议通过执行。

  4.关于“推进民生工程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1)民生项目荒废。一是制定整改方案。1月18日制定了《遂溪县2019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力度。2021年1月18日至29日,我局会同各相关镇到项目实施主体全面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2021年2月2日,给项目所属镇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遂溪县2019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2021年4月9日,再次给项目所属镇政府下发了《关于要求做好遂溪县2019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推进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目前,16个项目已完成14个,1个推进中;剩下1个因项目建设用地被国家征用,无法继续建设,正在变更整改。三是强化管理审批。2021年第9次党组会议强调,“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要加强审批关,加大申请企业的信用审核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明晰资金流向。

  (2)民生实事得过且过。自反馈会后,我局第一时间跟踪遂溪县好帮手农机合作社了解其2017年以来购买甘蔗收获机情况。我局于2021年1月21日具文《关于要求落实购买甘蔗收获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遂农[2021]18号)向县政府报告,1月25日县府办具文《关于征求购买甘蔗收获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意见的通知》(综合2021113号)向县财政局征求意见。 3月24日县财政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落实购买甘蔗收获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意见的报告》回复县府办,建议由县财政拨款200万元解决以上补贴资金。目前县府办综合室已将相关资料呈送县领导签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再作资金落实。

  (3)执行生猪检疫规程不到位,食品安全隐患大。对在巡察期间指出该问题,我局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20年10月29日召开提升屠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专题会议,组织检疫人员学习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020年11月16日制定《屠宰同步检疫旋毛虫检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宰前2小时内实施宰前检疫管理制度。针对剩余15头猪的去向不明情况。遂城畜牧兽医站高度重视,于2020年10月30日对该事件进行调查,韩景荣等5人分别把第二天需宰生猪送到中心屠场,韩景荣等5人第二天发现还剩下15头生猪未宰,趁管理员不注意私自拉回家饲养,遂城畜牧兽医站已对涉事韩景荣等5人进行警告、教育批评。2021年4月制定了《遂溪县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范》,明确了生猪屠宰检疫流程,完善台账资料,杜绝再次出现数量不相符的情况。

  5.关于“下属单位不作为,履职严重偏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实人员队伍。2021年11月,局党组会议同意推广中心聘用编外技术人员1名及从其他部门抽调一名农业技术人员补充到中心,缓解用人紧张问题;二是联手打造产业品牌。2021年,农技推广中心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一起牵头,通过联合相关公司打造了“红心火龙果”、“遂溪草潭瑶柱”、“遂溪金鲳鱼”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2021年年初,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引进花生新品种荷兰马铃薯、湛油75、湛油103进行试验,继续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试验成功后,计划在我县进行示范、推广。2020年联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打造“粤油43”品牌并推广。

  针对农科所(公益三类自收自支单位)5名工作人员长期依靠承包本所90多亩土地耕作度日问题。一是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目前已收回部分耕地,完善相关土地手续资料(租金单据、合约书等)。二是加强合作。2021年1月县农科所与湛江市农科院签订合作协议,引进水稻、花生新品种,充分利用闲置仪器,开展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2021年4月制定了《遂溪县农科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农科所在职在岗5名工作人员已参加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针对遂城农技站成效工作问题。2021年,遂城农技站完善了《遂城农技站岗位责任》《遂城农技站上班考勤制度》《遂城农技站办公室值日制度》等,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推广及田间技术指导、良种良法试验示范推广、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红火蚁防控、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难题、蔬菜抽样送检、调查上报农信信息等。

  (二)对“党建工作薄弱,组织建设不力,党员管理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6.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立行立改。一是2020年12月30日,我局召开党支部述职会议,党委书记听取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2021年以来,我局党委召开3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职6个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党课。三是2021年,局党委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制度,印发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干部队伍建设“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丰富党建内容和形式,激发党组织活力。

  7.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存在挂靠党员。 一是各支部就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召开整改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工作群向挂靠党员传达学习主题教育及党的思想、最新理论;三是加强与挂靠党员的联系,多多沟通,力争让挂靠党员思想不掉队,行动不离党;四是2021年4月局党委制定了《党支部“会议记录”审阅制度》等制度,各支部严格落实。

  (2)党费收缴不规范,缴交不足额、登记不及时。 一是补缴党费。2021年1月18日,渔政党支部已按标准补收缴党费390元(杨成300元,梁诚广90元)。2月2日,冯某雄党费已登记在册。二是根据中组部、县委组织部收缴党费相关规定,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遂溪县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党费收缴工作标准执行,做到及时、足额收缴党费。三是落实党费收缴公示制度。各党支部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加强自查。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进一步规范我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8.关于“学习走过场,形式主义严重”问题的整改。

  (1)线上学习不扎实。一是发动宣传,加大推广力度。截至2021年4月13日已完成任务503个,在职干部职工100%全覆盖、人均日积分都达标。二是2021年4月制定《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干部“线上学习”的工作方案》《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学习强国”学习通报规定》,每周二、周五在局工作群通报学习情况,对没达到要求的股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努力提高我局的参与率。

  (2)学习没有制度化、常态化,重痕迹、轻效果。 一是完善了《党员管理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二是2021年3月1日,我局举办了“三会一课”等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局党委和各支部以“三会一课”为主体,狠抓落细落小落常;将学习教育、党员主题活动日融入“三会一课”,注重实际效果,各支部书记每季度带头讲党课至少1次,注重讲党课质量和效果,防止图形式、搞应付。四是局党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

  9.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1月29日,我局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检视问题,并对个人情况进行更新和报备。二是党组会议明确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由秘书股统一记录。

  (三)对“敬畏纪律意识松懈,廉洁风险频发”方面的整改。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发”问题的整改。

  (1)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招待。2021年1月-3月,推广中心组织人员召开整改会议,并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涉事个人已将应退款项4600元全部退还国库;4月7日分管领导及人事股约谈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涉事人员作出深刻检讨;今后要严格按照《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变相公款吃喝。一是推广中心涉事个人1月29日已将应退的4700元退还国库;二是4月7日分管领导及人事股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涉事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农技推广中心严控开支,严格按照《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违规占用国有资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原是县农业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11号办公楼当时是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的项目建成的,原有职工4人,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经营不善而破产。在陈平同志任局长期间,经班子讨论同意将11号楼其中的4间店铺分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的4名职工,由职工自己缴纳社保费,直至退休。职工退休后店铺交回局,局不负责他们社保费。目前有1间已通过法院上诉,已通知相关人员对5间店铺进行回收,并提供时间解决后续的搬离、拆除问题。

  (4)违规挤占下属单位公车。一是2021年1月15日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明确粤GVV833公务车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排使用。二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一是及时纠正,在支出凭证中附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暂行标准》(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关于转发2018年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经费的通知》(湛农通【2018】563号)等相关的支出依据;二是 3月15日我局完善印发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相关报账制度,财务部门会认真审核报账凭证单据,并加大“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力度。

  (2)变相发放补助。一是督促两位同志抓紧退还补助,目前,两位同志领取的320元已退回国库。二是4月7日分管领导和人事股已约谈相关人员。三是3月15日我局完善印发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财务人员会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四是要求推广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发放相关补助。

  (3)应收挂账金额大、时间久。一是2021年1月25日制定《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清理应收款实施方案》,核对冲减,对相关账款进行评估、回收、坏账准备。二是核实各笔挂帐情况并解决问题。目前,已有27笔已冲转,其中李小林5800元是用于慰问29户贫困户费用,经核对已冲转,1笔梁桂秋2500元已还款,25笔属原农机总公司短期借款(原农机局公司集资款)82500元,经局党组同意,将25笔其他应收款冲转入序号44农机总公司(属农机总公司债务)。三是3月15日完善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应收款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四是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2.关于“专项资金不专用”问题的整改。

  (1)违规挪用专项资金偿还非本单位债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为原农业局下属单位,但由于经营不善已经破产,2018年县政府为遂溪县农村信用社上市提供有利条件清除不良贷款,故使用资金偿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于1990年至1994年欠下遂溪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的债务。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科目及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滥用财经科目,挤占项目经费。一是2021年3月15日我局完善印发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科目及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水平。三是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支经费、合理使用科目,防止出现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用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学党史”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全力推动三农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多措并举,集中攻坚,补齐短板,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7762547;

  邮政地址:遂溪县遂城镇建设路127号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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