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遂溪县城综局党组关于落实整改情况的通报

  • |
  • |
作者: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时间:2021-05-13 11:40:13 点击数:-

  根据湛江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全体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1月15日,我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余庆创对巡察工作的意见,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由胡建县同志牵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25条内容,明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责任到人,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党组专题会后,紧接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整改工作会议,会上,胡建县同志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25条内容,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实际工作成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2021年1月18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就整改中的难点工作“户外广告牌清理工作”以及“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等展开集体讨论,并制定了详细的应对方案和措施。2021年1月26日,召开局党组工作会议,经全体党组成员研究讨论通过《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三是严格落实整改。2021年2月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主要领导多次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21年4月28日向分管县领导提交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并按照其指示要求抓好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担当作为,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全面,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化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将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打印并发给各党组成员进行自学。会上,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结合自身的实际分管工作开展讨论,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强化学习氛围。我局通过一楼LED大屏幕,每日播报“每日一习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内容,全体干部职工上班前可以进行学习。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党建宣传栏,加强党建文化宣传,并在县直工委的指导下,建设党员活动室,为党员打造良好学习环境,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进一步强化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021年2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制定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建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分管办公室、党建、宣传的副局长陈伟文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各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中,都将抓意识形态工作和“一岗双责”工作作出详细说明。2021年1月19日以局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通知”,将责任落实到股室、到人。目前我局“学习强国”下载率已达100%和人均日积分不断提高。

  3.班子成员缺乏担当,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一是明确县城镇违法建设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我局2020年11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安排党组成员李春浩同志负责分管执法大队工作,切实解决执法工作“轮流分管”的问题。二是加强我局执法大队的管理。制定我局执法大队管理制度,对我局五个执法大队落实分工,明确执法一大队、五大队专职负责抓好城区 “违建”的查处工作,执法二大队、三大队和四大队负责做好城区“六乱”等城市管理工作,并且明确执法片区和路段,加强监管,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违法建设巡查监管力度。对城市管理中的拆违等难题,全面部署落实拆违任务和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拆违攻坚,我局主要领导胡建县多次到违建现场指导拆违工作。今年以来,由我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住建、供电、供水等部门加大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2021年第一季度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同比下降70%,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加强执法学习培训。2021年4月14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学习培训,培训邀请了资深律师黄锦德进行现场授课,进一步增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文明执法意识。

  4.占道经营等乱象整治效果差的问题。

  加强占道经营治理。着力整治县城府前路、湛川路、人民路、农林路、文育街、新华街、东山路、建设路、中山路、文东路、新风路、遂海路、运河东路、运河西路等主次街道及市场周边、广场周边等重点地段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公共场所摆卖等行为。整治非法流动摊点,对违规设置和影响交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公共安全的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清理。牢固树立城市管理为人民的意识,我局征求各流动摊贩的意见,在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前提下,分别在黄学增纪念中学附近、锐达豪庭二期空地处以及新中心市场处设置集中流动摊贩管制点,免费提供给流动摊贩,引导流动摊贩在规划区域内有序经营,取得良好效果。目前,通过多次联合交警、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街道卫生明显改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大为减少,乱搭乱建现象大有改观,进一步改善了县城环境,提升我县创文成效。

  5.户外广告监管缺位的问题。

  我局对县城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摸查梳理,统计县城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并分类归档。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共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200多个,目前已安排工作人员再次对县城城区户外广告进行二次摸查、核对梳理,并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核,就未经审批户外广告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班子会议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2021年4月29日根据局班子人员变动,我局调整了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户外广告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并制定了《遂溪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6.市容环卫维护不力的问题。

  2020年12月开始,我局联合市场监管、交警、万家美、遂城镇等部门开展“六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府前路、文育街等地段,打造城区“门前三包”示范街区,全面对县城内街边铺店档口“六乱”现象实行大整治,并且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督促各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推动我县“六乱”整治以及“门前三包”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经县创文办协调,县城各主干道的分类垃圾桶由遂城镇镇政府负责申请资金,投入约49万元,于2021年4月15号在农林社区等14个社区和附城等5个村委会投放分类垃圾桶340个、果皮箱284个。我局市容环卫股垃圾桶专项资金申请已交财政局审核意见,待资金到位后将购置分类垃圾桶784个、果皮箱300个用于更换城区残旧破损的垃圾桶和果皮箱。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万家美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严格要求装满垃圾的手推车转装垃圾运输车时,需有序排成两队靠边停放,等待转运,不得挤占道路造成堵塞交通影响。此外,我局还加强了清扫保洁督查考核力度,要求万家美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由原来的每天1-2次调整为每天不少于2次,切实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整体形象。

  7.乱搭乱建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我局各执法大队对负责辖区违章棚架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违章搭设的各类棚架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现已拆除违章搭设的各类棚架120起,约3000多平方。此外,结合我县“双创”工作,我局与县创文办积极沟通,加强信息联动,一经发现有乱搭乱建行为,迅速行动,进行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有效维护城区环境秩序。

  8.行政强制措施不力,违章建筑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多方联动,强化对已报建的在建工程项目的许可批后监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二是加强宣传和巡查督导工作力度。2021年以来先后出动打击违法建设宣传车40辆车(次)到县城规划区及14个镇区进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广泛报道依法建设的政策和打击违建的措施;邀请遂溪县电视台记者到整治违法建设现场进行专题报道,并多次在我县电视新闻上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有效震慑违法建设行为。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违法建设行为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的违法建设及“小产权房”建设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四是补充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加大违建查处力度。2021年执法一大队和五大队各增加3名执法队员,目前一大队和五大队各配备13名执法人员。今年以来我局集中整治房地产开发商、小产权房、居民自建房三大重点领域的违法建设。按照“去存量、控增量、建机制”工作思路,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制定《遂溪县关于加强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的意见》《遂溪县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试行)》。经巡查,县城区违建项目共234起,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共发出《违法(章)行为通知书》156份、《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6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38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152份、《停水停电函》26份,扣押施工工具238件(个)。2021年至今对违法建设作出行政处罚16宗,处罚金额612万元,处罚面积3.2万平方米。五是建立小产权整治长效机制。我局接下来将联合自然资源、住建、供电供水、公安等部门出台我县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通报机制,共同遏制违法建设的增长势头,保障城市发展空间。

  9.城市管理顽疾投诉处置方法不多,被动应付的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城市管理工作良好氛围。我局开通了遂溪城综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布遂溪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动态展示城管风采;利用城市管理工作宣传车,结合我县“双创”工作,在春节、五一重要节假日期间,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增进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通过加强与县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打击城市环境污染行为,如对整治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的问题积极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进行联动执法。三是加强学习市区及其他县(市)先进城市管理工作做法经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5月14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到赤坎区学习城管执法、老旧城区改造及园林绿化等先进工作经验,增强自身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沟通,快速协调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根据《2021年领导干部值班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间安排表》,安排领导轮流到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值班,接听和处理市民来电,解答及处置市民提出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想方设法让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快速解决,及时解决市民群众的烦心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增进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1月至4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转派我局办理诉求共265宗,办结265宗,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62%,处理群众投诉成效显著。

  (二)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坚定”问题的整改。

  10.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2月23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纪检组长黄堪桃同志参加会议。一是切实做好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在一楼大厅处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并在一楼大厅的LED屏幕每日播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同时,克服我局办公场所紧缺困难,在县直工委的指导下,完成四楼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工作,为我局更好地开展党组织活动提供了专门的场所,为今后支部党员干部学习、活动提供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结合建党100周年契机,通过广泛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妇女节学党史主题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学党史、心向党、开新局”五四青年节干部读书活动等,推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11.“三会一课”敷衍应付的问题。

  我局党组严肃对待,党组书记约谈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责成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指定一名党务能力和速记能力强的年轻党员负责执法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并安排我局负责党务的同志按时参加县直工委的业务培训,增强自身的能力。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执行坚持做好“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的学习研讨工作,并将学习内容应用到日常工作中,结合我局“双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和2021年学习计划表,切实开展好党建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

  12.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并将收缴明细和县直工委开具的票据公示在一楼党务公开栏。我局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经协调,360元的支出党费随2021年第二季度党费汇缴至县直工委。

  13.中层干部严重空缺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组织部相关规定补充完善中层干部,从现有公务员干部队伍中提拔思想素质较高、业务水平精干的队员为中层干部。现已将近期内可晋升副股及正股级干部统计制订名册,2021年5月24日,经局党组会议决定,拟提拔一批素质及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公务员完善我局中层干部配备。2020年6月7日,我局召开干部大会,严格按照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推荐7名中层干部人选,目前已在中层岗位锻炼,局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规定向县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材料。

  14.未能选好配强重点部门干部的问题。

  我局安排3名2020年省考招录公务员及8名转业士官到执法大队工作,补充人员配备,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2020年8月执法大队仅有4名公务员,法制监察股从仅有的1名公务员,经过整改后,目前执法大队已配备9名公务员,法制监察股已配备3名公务员。2021年4月28日安排9名新公务员参加遂溪县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执法大队考取执法证人员数量从43人增至52人,我局逐步补齐带证上岗人员,杜绝无证执法情况出现。

  15.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员流动大的问题。

  加强管理外借干部,经过和各有关单位协调,在县跟班学习的干部目前已回本单位工作。对于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符合干部提拔标准的干部,我局安排到合适的岗位进行锻炼,并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提拔。

  (三)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打折扣”的问题整改。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1月26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纪委有关文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列入党建计划。同时注重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各个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组织党员观看《恶伞》《蔡伟国忏悔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并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观看心得体会。为进一步肃清腐败流毒影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2021年1月25日,我局邀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戴林竹同志、县纪委监委常委周金光同志到我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021年3月24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榜样5》纪录片,更好的激发党员干部从本职工作出发,脚踏实地的为民服务,更好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17.民主生活会质效不高的问题。

  2021年2月8日我局召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我局党组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通过OA系统向各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及广大党员群众征求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表76份,收回41份,各单位对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反映意见建议7条;会前,局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履职担当、学用创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对照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巡查反馈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剖析,分析自己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会议邀请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黄弄同志,驻县直工委纪检组组长黄堪桃同志等出席会议,点评并讲话,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成果转化。

  18.规矩意识淡薄,擅自更改施工合同的问题。

  我局针对各项工程监管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局党组书记胡建县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程类施工合同的草拟、磋商、签订的流程上,我局建立逐层审批、法律顾问把关的联审机制,形成办事人员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再由聘用的法律顾问给予咨询意见以后,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签订合同的审批程序。

  19.支付项目工程款不规范的问题。

  对需要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切实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完善手续再进行拨付,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0.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禁而不绝的问题。

  一是责成园林绿化股深入整改。严格按照园林绿化考评标准进行督查及考核,并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规范228国道绿化管理及考评资料。同时加大抽查力度,每月均对县城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督。今年以来在对228国道桃溪至疏港大道路口段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每月进行现场督查,将发现的问题列清单向绿化养护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护方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到场验收对每个月的整改要求资料做好存档,定期整理更新整改通知书内容,增加上月整改情况说明,对整改现场拍照存档保存。二是加强培训,制定《遂溪县城区未审批户外广告的整治方案》。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推动《遂溪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人大审批,从而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有依据、有力度、有成效。三是加强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我局迅速行动,年初通知各股室、下属单位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统一报局办公室备案。2021年1月,我局召开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组织12名中层正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以及上年度工作总结,并接受评议。通过实施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会,进一步强化我局全体干部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21.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

  一是加强扣押物品的管理。为提高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水平,我局设立罚没、暂扣物品专用保管库房,对需要入库财物的数量、物品名称、标志、规格、型号进行详细准确的登记,填写《扣押物品出入库清单》。另外,在处置罚没物品的过程中,我局力求做到责任到人,防范出现不按规定期限入库、自行处理罚没或暂扣物品的行为。入库的物品出库,由执法大队长签署初步处理意见后交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由当事人、仓库管理员共同办理出库手续,进一步规范执法环节扣押物品的管理。二是统一流动摊位经营者的处罚标准。我局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统一标准处罚,特殊情况需佐证材料并附卷,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取得实效。

  22.用过时的定额发票报销办公用品的问题。

  完善《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要求所有票据均附上明细,所有过期的定额发票坚决不给予报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报销标准。

  23.不按规定开具财政罚没票据的问题。

  我局严格规定,所有罚没事项必须依照规范的文本,提交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编号、当事人、违反事项,并通过开具湛江市遂溪县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在非税系统上缴交罚款,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具财政罚没票据,确保财务政务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24.报销餐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我局积极整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流程办理,坚决做到程序合理,用餐合规,要求凡是报销的餐票,都必须提供相关的接待函或者开展活动的通知或者证明,方可予以报销。

  25.违规发放津贴的问题。

  关于局以失效文件为依据发放“2020年4月市容市貌创文考核奖励”共4800元的问题,经我局核实情况,该笔考核奖励的发放依据是2019年12月24日遂溪县委办公室、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溪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考评与奖惩暂行办法》,根据该奖惩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各镇、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所辖地区、单位、个人进行考评和奖惩”,我局2020年4月依据该文件的规定发放创文考核奖励是符合规定的。据核查,该笔考核金是发放到执法大队并非发放个人,且是作为日常创文执法的工作经费使用。

  三、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14个方面25个问题,目前我局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党组进一步提升对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巩固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站位,夯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做到政治清醒、政治立场坚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积极主动做好我县城管执法工作。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整体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我局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实干创造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加强管理水平,确保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升我局在市政、园林、环卫以及城管执法等工作的管理水平,结合学党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美丽新遂溪贡献城综力量。

  (三)加强建章立制,开创新局。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抓好建章立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局党组带头严格履职,按章办事,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9-7762075;

  邮政信箱: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89号;

  电子邮箱:sx7762075@163.com。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2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