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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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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时间:2021-06-24 15:08:54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县委巡察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县委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反馈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就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县人社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落实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就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24个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细化整改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步骤。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抓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着重制度、监督方面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一是继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14次。二是完善制度。结合人社工作职责,把学习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人社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2.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继续实行党组会议套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制度,抓实抓好第一议题学习以及党章党规学习,每年年初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成员学习,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加强班子成员学习,做好个人学习笔记,4月份共集中学习3次,5月份共集中学习1次,6月份共集中学习3次。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和干部培训内容,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已建立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安排局办公室王学飞同志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4.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末位表态制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记录。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

      (二)对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5.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率低。2019年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率97.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资金使用率80%的任务。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率在全市位于中等水平。2021年继续做好资金使用拨付工作。

      6.宣传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在遂溪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8次宣传。二是开展2次招聘活动,通过在招聘现场专设宣传摊位进行宣传。三是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四是在办事大厅设置咨询窗口,进行政策解读和办事流程指导服务。

      7.审批把关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金不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湛人社〔2019〕17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349号)规定,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标准要求,切实把好审批关。

      (三)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8.会议记录不规范。加强党务工作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目前已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簿(样本)》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分类记录。

      9.“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存在虚假“三会一课”资料,应付党建工作。一是切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第一季度召开4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3次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大会。第二季度召开3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3次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大会。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专职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三是如实规范做好“三会一课”台账资料。

      10.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组织生活会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规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台账资料。

      11.民主生活会执行不到位。2021年6月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形成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在县人社局公示栏上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动议工作不到位。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规范做好选拔任用台账资料,2021年4月16日,县人社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遂溪县股级千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严格把好程序关,对干部工作进行综合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

      13、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严谨。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严把任免程序关,逐一发表意见,作出任免决定。三是规范人事工作文书。使用专门记录本做好考察、讨论干部记录,做好相关台账资料保管工作。

      14.执行回避制度不严。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回避原则,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2021年4月16日,县人社局组织局人事股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15.执行公示制度不严。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16.股级干部任用备案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补充报送备案手续,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把好程序关,做好备案手续。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

      17.部分股级干部长期不交流。按照《遂溪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开展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技技术人员管理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综合规划股、县职业介绍所等股室、下属单位6名同志的岗位交流调整工作,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18.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排查,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更新、撤销、新增《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备案手续及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19.开展执行《守则》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按专题学习、对照自查、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总结报告等步骤扎实推进。二是完善台账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整理、保管专项治理台账资料。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守则》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并向县委组织部提交相关的报告材料。

      (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能压实。一是通过全面自查和排查等方式查找各股室、岗位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共排查出各股室廉政风险点51条。2021年3月2日召开股室负责人会议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风险点自查,查找各股室、岗位风险点。二是2021年3月24日观看《蔡伟国忏悔警示录》《为了遂溪人民的平安》警示教育片,分析典型腐败案例,开展法治、党纪专题教育2次。

      21.作风整治有待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请假制度,做好休假、请假登记台账资料,建立离岗报备、临时换岗制度,确保办事窗口工作时间不空岗;通过设立干部职工去向告示、办公电话呼叫转移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更新、补充工作人员工作证、台牌,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22.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已严格按照《关于废止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费和夜餐费开支规定的通知》(遂财行〔2017〕2号)规定落实整改。

      23.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冲销应收账款。县人社局联系借款人及县物业局,向其发出《追收函》追收应收款项,做好冲销账登记。经与借款人沟通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在其住房改革补贴中代扣其借款;2021年6月2日,县人社局已发函县市场物业管理局,要求2021年6月10日前将未付款汇至县人社局账户。已按有关规定落实整改。

      24.超标准发放考务费和违规安排考务人员就餐。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经自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7号)规定,县人社局2017年开展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务费主要是参照我省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我市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发放。已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自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后至今共开展1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笔试工作,考务费发放均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半天200元/人,一天300元/人,此次考务费由县教育局发放)符合文件标准。

      三、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双管齐下”。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两大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结合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到真整改,保证落实处。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多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人社工作的现状,持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动我县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对照整改清单持续抓好落实“久久为功”。坚决做到整改形式不走过场,落实整改不应付了事,把整改作为今后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建立起长效整改机制。已整改到位的要防止“复发”,对于长期整改的事项,要加强监督落实,保证落实整改到位。加强工作责任制,责任领导和有关股室要对涉及自身的整改事项落实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7771277,地址: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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