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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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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时间:2021-07-02 16:54:12 点击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3月26日,局长周攀峰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研究会推进整改工作,并逐一对照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4月22日召开局班子会,组织学习贯彻反馈会议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5月6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领导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周攀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余海明同志、陈舜同志任副组长,阮译萱同志为联络员,梁春彦同志、陈敏斐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责任,促进规范管理,落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堵塞管理漏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有待加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制定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议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执行逐一表态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局领导班子负责人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二是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的规定。对于调动股室人员,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其他参会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由主要负责人表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5月6日,整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确定巡察整改方案会议,明确余海明副局长专抓意识形态工作。5月7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以及建立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5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5月21日,班子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6月4日,职工大会学习意识形态理论知识。

  4.针对“民主生活会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3月31日,局长周攀峰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2020年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切实抓好会前学习工作。同时,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充分准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5月6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促进工作、“红脸出汗”的效果。6月7日,支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方面。

  5.针对“动议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班子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和动议后,形成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二是贯彻落实。班子成员严格按规定要求,在班子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时,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6.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程序,根据推荐、考察和纪律审查等情况,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或任免意见。与会成员进行充分讨论,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使用专门记录纸做好考察、讨论干部记录,做好保管工作,有效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7.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局班子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二是贯彻执行。局支委会讨论周攀峰同志局长转正,被讨论对象周攀峰同志回避。

  8.针对“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4月23日,局班子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我局周攀峰同志的局长转正材料中提供计生部门等意见。

  9.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局班子会通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制度,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的通知》。将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纳入报备对象,规范我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因私出国护照、前往台湾通行证、赴港澳旅游通行证等证件办结后,持证(照)人须到局办公室报备,并上交证(照)原件。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方面。

  10.针对“记账混乱,多笔支出混为一笔分录”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使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核算账务;费用报销单从源头整改,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制表,做到分类核算;会计核算符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原则。5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理论知识专题学习会,其中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本局财经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明了财经纪律,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规范财务记账。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5月21日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本局财经管理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自2020年10月12日起施行的《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银行代收款项支出的审核管理,实行三级审批支出;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原始凭证的审核,费用报销须附有清单。

  12.针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作报销凭证支出”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自2020年10月12日起施行的《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报销发票的审核管理,对无抬头、内容缺失、非本单位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13.针对“部分支出、冲账无依无据”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使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并按类别、债务单位(或个人)、债权人等核算账务;加强对《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规范账务处理。

  14.针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情况。

  对已有挂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定期清理挂账,形成长效机制。财务人员每年清理暂收暂付款项,并按审批流程报批后调整账务。严格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15.针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差旅费报销需附《社保局因公外出审批表》,注明出差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事项;加强对因公外出原始凭证的审核,因公外出需符合公务差旅费开支办法规定。

  16.针对“违规发放元旦、春节扫除补助13400元”问题整改情况。

  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实行专项追回,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并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各项待遇。

  17.针对“拨付和使用生存认证工作经费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自2020年10月12日起施行的《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开支的管理,对公业务通过转账方式划转至对方公户。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方面。

  18.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布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布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支委会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三是贯彻执行。集体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实行“一把手”议事末位表态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制约。四是落实责任,召开职工大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19.针对“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加强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并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小组。三是明确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以及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四是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每季度党内提醒谈话。

  (五)关于“履职尽责和‘放管服’工作不到位”方面。

  20.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与民政、残联、人社工伤股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群,通过粤政易等政务平台交互人员信息数据,定期及时进行涉及退休、死亡等人员的信息比对,利用省集中系统核查居民死亡待遇领取情况。

  21.针对“‘放管服’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严明窗口工作纪律。召开职工大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窗口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窗口工作纪律,提高窗口服务品质。二是加强窗口工作纪律的督查,构建长效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职工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工作纪律散漫、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人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

     经过本次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本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为社保工作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一)坚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本局将持续抓整改的力度不减、责任不变、标准不降,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紧盯目标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并将整改成果正确运用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社保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更加注重治本。强化干部管理与教育,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党员管理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坚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更加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推手,推动全县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7769968;邮政地址: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文东路122号,邮政编码:524300;电子邮箱:kick2121@126.com



  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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