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 |
  • |
作者: | 来源:县委政法委党支部 | 时间:2020-07-21 16:58:31 点击数:-

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委党支部作了反馈,指出我委存在的五大方面的问题共16个:其中,违反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3个,违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5个,违反党的作风建设方面4个,违反党的纪律建设方面2个,违反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2个。我委党支部全盘诚恳接受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截至6月20日,已整改完毕事项16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个),建立完善各项整改制度11项,清理清退违规费用880元。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纲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委党支部在落实整改工作中,以政治建设为纲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挖根源,落实整改到人到岗,扎扎实实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收到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支部高度重视,4月1日,立即召开支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筹备和部署,理清整改工作思路,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落实上来,会后,我委舆情宣传部门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理形成相关工作动态,在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网络新媒体予以发布,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4月2日,我委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党支部情况反馈会精神会议,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讲话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传达至全体党员。4月10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的整改良好氛围。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印发了《遂溪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实施方案》和《遂溪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做到“五个明确”,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并按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定期报送《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表》。

(三)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我委党支部于4月14日成立了由林安用同志任组长,杨迅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在委支部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支部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及时跟踪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按照整改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照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常态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我委共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项,包括县委政法委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政法委重大事项协调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等,此外,及时研究违规款项清退事项。二是6月12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领导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反思,剖析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也及时研究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注重实效不够。谈话发现,个别党员对“两学一做”概念模糊,学什么做什么都搞不懂。二是没有联系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整改事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并完善《县委政法委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支部制定《“两学一做”2020年年度学习计划表》,并按计划认真落实常态化,坚持不懈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注重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把集中研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因受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以自学为主,集中研学为辅,巡察整改以来,我委党支部组织集中研讨学习3次确保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要理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文件精神,确保不再出现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三6月份我委组织开展党建知识测试,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共34人参加了党建知识测评,有效地让党的重要理论精神和“两学一做”等概念理论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扎根,并把测试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参考,我委将此项工作常态化,每年定期开展党建知识测试,以此督促党员干部提高学党建知识的自觉性。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议事谋事规则不清晰,“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谨、规范。如2017年9月4日拨给江洪镇维稳经费五万元没有班子会议通过记录。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已于4月14日集中研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充分认识了解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已明确“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程序和流程,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严谨、规范,会议都提请县纪委纪检组领导参加,到场指导。

3.关于讨论事项不充分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1月份讨论吴雪娇案件检察院和法院奖励十万元、江洪涉黑案给坡头公安局十万元工作经费问题,未见班子个人发表意见过程,欠缺对事项的讨论研究分析,记录最后都是班子成员表态“同意”通过。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结合政法委实际,已研究修改和完善《遂溪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确保“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该认真考虑”执行到位。二是已明确班子会议由专人记录和监督,确保班子议事谋事规则清晰,程序正当、流程合理、讨论充分、规定的动作必不可少,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如黄小玲于2018年3月22日申请入党,4月20日就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到2018年底才补做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备案表没有支部书记签名、支部盖章,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但公示期未满就公示结果说明。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并列为长期整改。一是已指定政工室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程序工作流程,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断推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并长期坚持。二是已规范党员发展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分册规范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整洁、清晰,重视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盒,表格完整、签名盖章等内容齐全规范。

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1月11日,主要领导提议工会主席由胡用同志担任,最后大家以“我同意”表决通过;2018年2月9日班子讨论提拔刘小翠为专职委员时,对被提拔干部只说优点,缺点只字不提,没能全面评价干部。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政工室已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放给班子成员和政工室负责同志,由于受疫情影响,全体党员干部以自学方式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组织集中学习。二是委领导班子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的程序,推荐选拔好干部,在评价任用干部时,充分进行讨论,确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确保干部提拔使用经得起组织考验、程序考验、时间考验,切实把选人用人程序和要求落实到位。

6.关于党员会议不够严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不是党员身份的刘振超、黄小玲近年来多次参加党员会议且做会议记录员。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已于4月10日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政工室已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已指定政工室资深老党员同志负责党务工作和党员会议的记录,确保非党员同志不当会议记录员,严格落实党员会议制度确保规范严肃开好每一次党员会议,彻底扭转党员会议不严肃、不规范的现象。

 7.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党费在工资里统一扣除以及退休党员少交党费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我委已按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年初制定缴费计划,由专人负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二是2020年4月14日,我委党支部班子会议已讨论研究通过明确党费收缴的工作,明确指定政工室一名责任感强的同志专人管理党费收缴工作,明确按月交纳,接受退休干部的委托申请,做好退休干部党费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和会议纪要。三是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求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按时全额上缴党费,索要党费收据,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年终再公布一次全面党费收缴情况。

8.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如2017年支委会会议记录只有6月份一次。二是“两学一做”未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未做到每年度制定并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三是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自身的评价较少。四是党日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每月至少开一次支委会,每一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定期上好党课,进一步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会议记录。二是按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并严格执行方案,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于4月10日在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要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政工与政法队伍建设室已牵头健全政法委党支部党日制度,制定了党支部党日制度,丰富党员组织生活。

(三)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9.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存在车辆维修不报领导审批和用现金加油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研究修改完善了《遂溪县委政法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委机关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车派车、维修审批和费用报销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杜绝漏洞。二是按照《遂溪县委政法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作出《公务车辆维修领导审批表》,完善公车维修审批制度、流程和手续。三是我委有两辆公车,均已按照要求办理一车一加油卡,公对公充值和结账,已杜绝用现金加油现象。

10.违规发放授课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如2019年2月26日,存在领导干部领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授课费的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对不符合规定的授课费现象坚决予以整改和清退,已按规定清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不规范的授课费,共退回金额500元。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认识再强调,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深处扎根,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11.关于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存在出差半天报销一天补助问题。如唐权建等两人自2019年1月7日10时至12时出差半天报销一天的出差补助。二是存在“白单”报销现象。如将2018年2月26日从遂溪到广州明显标识为“乘车凭证”票据予以报销。三是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杨辉等2人于2018年2月16日出差,但审批表时间2018年3月23日。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加强财务管理。按要求修订和完善《遂溪县委政法委财务制度》,严格出差审批制度,严禁出现未审批先出差的情况,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票据的审核,严把报销关,严格按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审批报销,对不规范的一律不许报销。二开展专项清查。对于存在出差半天报销一天的问题,按要求开展差旅费清查工作,相关人员已全部上缴误报的差旅费用,共退回差旅费80元,上缴无正式凭证报销白单300元。

12.关于记账时间不及时,容易出现漏洞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如2018年6、7、8月份到遂城一新科技服务部购置办公设备及维修,直到2018年8月27日才统一开具一张3820元的发票报销。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按要求完善《遂溪县委政法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财务管理制度,每月月底及时对接商户结账,做到当月发生款项当月结清,确保记账及时,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四)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3.关于未能加强纪律教育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执行不到位。经查阅,未发现2018年开展纪律学习月活动方案。二是廉政警示教育不到位。查阅提供的资料,2017年以来未开展过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廉政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严格执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2020年开展纪律学习月活动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注重教育防范,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纪律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三是加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政警示教育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14.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查阅近三年谈话提醒记录表,班子成员只对少数党员进行谈话,承办部门尚未写意见和加盖公章,个别谈话记录日期与本人签名日期不相符,甚至出现个别谈话记录采用复印形式。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谈心谈话提醒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2020年谈心谈话年度计划,对谈心谈话的内容、对象、方法、要求进行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与副职领导谈,副职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的谈心谈话格局,出现违规违纪和苗头性问题,也及时进行谈话,每季度拟谈话提醒8人次,确保每年谈话提醒在职干部全覆盖。三是各股室每季度均按时报送谈心谈话台账资料,今年第二季度,我委谈心谈话提醒8人次,办公室收集上报并归档,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谈心谈话台账的记录和归档,确保了谈心谈话记录表清晰、要素齐全、台账完备。

(五)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

15.关于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没有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到班子成员,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及时修订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晰了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了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把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和研究,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考核方式,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 

 16.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查阅近三年资料发现,魏希贤较长时间以“魏希贤等2人”签名领取2人出差补助;2018年7月25日唐权建等2人以出差湛江西站领取出差补助,出差原因未明确;林欣怡出差2天,填写起止日期却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3日;个别差旅报销单有涂改现象,如2018年7月邹日生等3人差旅报销单明显将6月改为7月。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根据《遂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遂溪县委政法委财务制度》中差旅费的内容,规范差旅费的报销和审批。二是对两名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醒,提醒加强财务报销单据特别是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委机关财务制度,要求严格把好流程、审核批准关口,防止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三、其他问题

自查自纠问题:抓作风建设不够严格,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纪律观念淡薄、机关纪律作风松懈没能及时制止、纠正。

整改情况: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一是加强委机关的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出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实行考勤通报制度;督促委领导干部提高严守纪律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安排办公室专人进行考勤。考勤人员定期向分管办公室领导汇报出勤情况,发现有违反纪律,及时告知、督查整改并开展谈话提醒,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党内同志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中共遂溪县委政法委员会党支部

2020年6月23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