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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改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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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03-25 08:54:05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2056 传真:7762056

项目名称: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厂外车间(遂溪)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建设地点:

遂溪县乌塘镇浩发管区路口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 6933.4㎡,建筑面积1980㎡,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项目原厂范围内原有建设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具体包括增加 1 台 6t/h 的燃生物质燃料锅炉,保留原有1台3t/h 的燃生物质燃料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废气处理措施由“布袋除尘装置”改建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 增加 1   台双效浓缩器、1 台多功能提取罐、1 台真空带式干燥机,并增产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干膏20t/a。项目总投资新增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5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控制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限值。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至地表水体。项目药渣晴天时药渣晒干后作为锅炉燃料,阴雨天气时候和锅炉灰渣堆放一起沤肥;锅炉灰渣和布袋收集粉尘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作物肥料;泥沙、杂质和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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