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遂溪县安委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四)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液氨制冷行业典型事故教训,提高我县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12月18日,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到正大食品(湛江)有限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林向农和有关负责人,正大食品有关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参加培训。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夺命氨气》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以仁寿县志明食品有限公司“4·21”液氨泄漏较大事故为切入点,从液氨理化特性、具体危害和安全防范措施三个方面讲解,让参训人员深刻认识到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观看结束后,县安委办工作人员针对视频案例开展安全知识问答,现场人员展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随后针对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事后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复盘,企业参会人员分别作交流发言。林向农强调,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常态化组织开展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将所学安全知识在企业内部“开枝散叶”,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常态化抓紧抓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遂溪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警示教育会,是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下一步,遂溪县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为遂溪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