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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二○一一年~二○一五年)第三部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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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保局 | 来源:环保局 | 时间:2017-02-09 20:35:25 点击数:-

第三部分  总  结

 

一、各环境要素监测结论

(一)环境空气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大气颗粒物(PM10)、(PM2.5)的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中的标准浓度限值。遂溪县城的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优良水平。

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城区环境空气中的各项污染物浓度有上升趋势不显著。由于生产季度和气候的影响下,各季度的环境空气质量并无大的变化。

   (二)降水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县城降水PH值年平均值为5.62,呈酸性,酸雨PH年均值为5.12。酸雨频率为53.7%。酸雨频率高峰主要出现在少雨季节。

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县城区的酸雨出现的频率有所增加,降水样品中的PH值无明显变化趋势。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遂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主要是以雷州青年运河为主。”十二五”期间雷州青年运河遂溪县辖区内的水质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水质保持良好状态,达到水质保护目标。饮用水源地的定类项目是高锰酸钾指数和总磷。

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整体质量保持良好和平稳状态。

(四)地表水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的遂溪河的监测断面,2011年~2014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到水质保护目标,但2015年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属于Ⅴ类,水质变差。

杨柑河和城月河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目标,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与“十一五”期间相比,杨柑河、城月河水质较稳定,无显著变化。乐民河、江洪河的水质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乐民河、江洪河的水质相对“十一五”期间有所改善。

(五)声环境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县城声环境整体质量基本稳定在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的年均值达到到执行标准,达标面积和达标路段覆盖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变化不显著。

(六)固体废弃物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县城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为94.04万吨,综合利用总量为90.2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92%。比“十一五”期间的产生量有所下降,综合利用率稍有上升。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的医疗废物产生量比上个五年为明显增加,并全部送湛江市粤绿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焚烧,最后送到湛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未能按无害化处理技术进行处理。

(七)生态环境质量

遂溪县资源相对丰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处于良好状态。“十二五”期间通过推广绿色农业,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我县申报并通过的全国优美乡镇2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生态示范镇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5条,市级绿色学校3个,市绿色社区1个。到“十二五”期末,全县拥有树木面积63.85万亩,森林覆盖率22.71%,较上个五年有所提高。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农药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禽畜养殖污染生态的问题。

(八)辐射

遂溪县医疗卫生、水泥及制糖业等有27单位使用料位计、X光机等电离辐射源,有移动通信基站、输变电站输电线路和广播电台等产生电磁辐射的设施。“十二五”期间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得到严格管理,涉源单位都申领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持证上岗,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了放射源和电磁辐射设施环境安全。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十二五”期间遂溪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老的污染尚不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新的污染又开始造成了一些新的环境问题,这些已成为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区域水污染问题突出

我县的地表水水质问题仍突出。除雷州青年运河的水质一直达到相应水质保护目标及自遂溪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后遂溪河达到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外,其余各河流均未达到保护目标,水体多为有机污类型。

(二)农业污染加重

遂溪县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强度高于湛江市的农药使用强度的平均值,残留在环境中的农药对土壤及水环境都有影响。水产养殖主要采取粗放型养殖,苗种遗传改良率较低,养殖品种出现种质退化、抗逆性和抗病性差的现象,富含消毒剂和抗菌素的养殖废水大量排放后对近水海域的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导致水体的自净能力降低,水质下降。规格化畜禽养殖场虽然基本都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产生量不配套;养殖散户都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

(三)造纸、发电、畜禽养殖等大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随着湛江市“大港口,大发展”的战略宏图的逐步实现,晨鸣二期,,正大集团、广东粤电等项目落户遂溪,遂溪县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现阶段,遂溪县环境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环境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仍处于较低水平,与遂溪未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仍然薄弱

随着城区有口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县城原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不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而我县政府非常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所的基础上,增建一个新无害化处理场,选址已经专家多次论证优化确定,并于2010年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工作。

生活垃圾未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废物难以实现资源化利用,也增加处置负荷及难度,急需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

三、对策及建议

(一)充分发挥监管管理作用,建立污染减排的长治机制

1、继续督促企业加快排污口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利用在线监控平台严密追踪遂溪县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定期施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防止污染源超标排放。

2、政府对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城区排污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尽量在各乡镇特别是有工业园区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并保证管网的完善,使减排设施真正发挥作用。

(二)积极推广科学农业,建立资源保护型、环境友好养殖模式

近年来水产养殖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负荷毕生越显突出。提高海水养殖管理水平,合理布局养殖区域,实现科学养殖进一步改善遂溪近岸海域水质。对畜禽养殖业要控制散户养殖,规模化养殖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并保证有足够的容量和正常运行,废物尽可能综合利用。

(三)积极配合湛江市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环境空气功能区、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的保护和环境质量达标工作。

1、加强饮食、娱乐和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重点查处夜间营业场所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推进饮食业“油改气”工程的实施,县城区内建筑工地限制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和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施工。

2、做好生活垃圾点和医院垃圾的清运和处理,防止固体废弃物的污染。严厉打击没有运营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医疗废物。

3、继续加快建设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快城镇污水排污管网的建设。完善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绿化、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4、调整现时声环境功能区布局,限制在城市居民居住区开设娱乐场所。

(四)建立和完善与遂溪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应急预警机制,积极预防重点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根据国家环境应急监测指南的要求,从组织上,仪器装备配置上和检测技术上,进一步充实环境监测应急能力。

2、尽快制定针对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预案,加强应急监测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仿真演练。

3、加强对敏感区的污染防治,严格监督检查重点工业项目的环保设施运转状况,重点确保造纸、酒精、制糖、水泥、发电等行业的安全和清洁生产。

4、根据县城区工业项目建设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遂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方位掌握和追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规律,指导城区规划布局。

 

 

 

2011-2015地表水年均值.xls

 

秩相关系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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