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5-30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父母带娃要依法,要用法治帮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第三节——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学做优秀好家长

5月30日,遂溪县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遂溪站)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第三节),遂溪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月美,副主席李雪鸥,和应邀前来的30名家长一起参加活动。

活动邀请了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副院长张勇教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讲解。

活动中,张勇教授向组员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以及6条主要内容,组员认真听讲,形成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初步认知。紧接着,张勇教授科普了9条家庭养育方法并以生动案例加深组员的理解。最后,张勇教授向组员介绍了9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亮点,进一步加深组员的认知,组员认真地投入到张勇教授的讲解中。

最后,遂溪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月美同志为今天的活动做总结讲话,她强调,广大家长们要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中得到落实。  

本节活动在愉悦、轻松的氛围中画上圆满的句号,组员在提高家庭教育意识的同时,还学会了增进亲子关系的技巧。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尊重家长、赋能家庭,大手牵小手一起成长,祝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罗列部分法律条文)

“送法进万家”--你我来学《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