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5-28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妇联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第一节--《家庭教育促进法》助力依法带娃

为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中得到落实,5月28日下午,遂溪县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遂溪站)在遂城镇城南社区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开展“消除焦虑,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来护航”亲子教育小组活动第一节,和应邀前来的30名家长一起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主持人对参与本次活动的成员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介绍本次小组活动是一次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宣传活动。

主持人对组员表达欢迎

紧接着,主持人以热身游戏吸引组员的注意力,活动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并在此时向组员明确小组目标及与组员签订小组契约。

  

热身游戏

在“我是一个坏小孩”游戏中,组员们围绕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了解到的“熊孩子”的所作所为展开激烈的讨论。在活动过程中,孩子们纷纷表示熊孩子太令人讨厌了,我们不要成为“熊孩子”。


组员抢答与分享

最后,主持人与小组成员一起总结“熊孩子”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与习惯,并邀请家长们分享生活中是如何教育孩子的,从而引出要依法带娃,与组员们一起学习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合影留念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引起了家长们对家庭教育重视,深刻理解了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家庭教育观念,激发起家长们“依法带娃”的责任感。



送法进万家”--你我来学《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