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政策文字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统筹指导遂溪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等。
二、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一)梳理有关文件规定并起草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做到了紧密结合,起草本管理办法。
(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县财政局发函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共32个单位意见,已按照意见修改完善;县分管领导组织33个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议,均无意见;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三)深入开展了法制咨询和依法审核工作
文件起草过程即是法制审核全面介入的过程。法律顾问对文件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意见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文件主要内容
《遂溪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共6章24条,可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部分,管理范围。明确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明细范围。
第三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
第四部分,管理程序。包含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交易流程等内容。
第五部分,收缴和监督管理。包含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等内容。
第六部分,附则。包含生效时间等3条。
五、使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政府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总称。
政策原文: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