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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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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县府办 | 时间:2021-10-18 10:07:33 点击数:-

  一、目录编制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规定,我县继续深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以下简称《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经县委十三届第17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决议后由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二、目录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编制目录的主要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3.《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4.《遂溪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5.《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湛江市人民政府2021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湛府办〔2021〕7号)。

  (二)编制目录的主要内容: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 6项事项;

  2.《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共3项事项。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一)凡列入本目录管理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列入《遂溪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遂溪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

  (三)本目录实施期间,如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文: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遂府〔202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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