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遂溪县高位池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12-16 18:02:13 点击数:-

规范性文件链接:遂府规-2020-003 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高位池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2020〕30号)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根据省委书记李希,以及市、县主要领导关于“吴川水产养殖尾水严重污染海滩引舆论关注”的批示精神及我县主要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位池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县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为确保整治工作到位,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

  2.《广东省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粤农农办〔2020〕81号)

  3.《湛江市高位池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湛府办函〔2020〕30号)

  4.湛江市水产养殖高位池尾水处理技术指引(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对象

  对本辖区高位池养殖情况、尾水排放情况、土地类别开展排查登记。根据排查的情况,严格对照水域滩涂规划和国土规划进行审查,严格审查每个养殖场是否合规,对违法违规养殖场坚决关闭清退。同时暂停镇辖区内水产养殖尾水直排行为。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高位池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分之一以上,2021年6月前要完成一半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二)整治技术指引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在进行摸排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县水产养殖的特点,因地制宜,尽快研究制定水产养殖尾水,特别是高位池的尾水处理技术指引,为科学治理尾水提供技术参考。各镇政府参考《湛江市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督促指导养殖场建设完善尾水处理设施系统。对连片养殖场,集中建造尾水处理设施;对分散的小型高位池养殖场,建造净化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奖补标准

  自主建设类:单户高位池养殖水面小于50亩,补助3万元;单户高位池养殖水面大于50小于100亩的,补助4万元;单户高位池养殖水面大于100小于200亩的,补助6万元;单户高位池养殖水面大于200小于300亩的,补助8万元;连片高位池养殖水面大于300亩的,补助10万元。

  集中建设类:参照“自主建设类奖补”标准和要求申报集中建设项目资金。

  (四)资金申报

  高位池尾水处理设施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即项目单位或养殖户自筹资金建设,参照《湛江市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自主建设。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当地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验收,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给予适当的财政性奖补。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5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