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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53号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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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人民政府 | 来源: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8-03-07 11:38:50 点击数:-

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1053号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我县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5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遂溪人民抗法团练旧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非常重视该旧址保护工作。该旧址在1950年土改时已分给5户无房农户居住,村委会一直动员上述5户农户搬出,由于村集体经济困难,未能解决该5户农户住宅问题,其中3户不同意搬迁,导致无法开展该旧址保护修缮工作。目前,我县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该5户农户住宅问题,上述5户农户均同意搬迁。旧址建筑在农户居住期间未能及时维护,部分已遭到破坏和改造,现已破旧不堪,对其进行抢救性维修迫在眉睫。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县根据抗法团练旧址现状,与有关文物修缮公司联系,计划对旧址进行初步勘察设计,住户未完成搬迁,勘察设计暂时搁置。修缮方案设计费用数目较大,且我县财政较困难,建议上级部门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修缮,确保抗法团练总部旧址建设修缮工作顺利进行。

三、下一步计划

待住户全部迁出后,我县将加紧与有关文物修缮公司联系,尽快制订建设修缮方案,并分别向省、市申报文物维修抢修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同时积极动员当地乡贤和群众,筹集建设资金共同建设好遂溪人民抗法团练总部旧址,将该旧址打造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分管领导:吕汉武

经 办 人:陈冠霖

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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