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 |
  • |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2026-05-15 16:04:00 点击数:-

遂溪遂福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

  经查明,你公司未公示2023年、2024年的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到经营场所核查、电话、邮寄挂号信均无法取得联系,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截图、实地核查表、邮寄挂号专用信函的退信回执等证据证明。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你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程忠兴、陈海韵  联系电话:0759-6542983  

  特此公告。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24户公司).xlsx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