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决策部署,构建有效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工作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由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政数局、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县发改局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定期沟通协调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等工作。
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力度,通过本单位官网、政府公众网、新闻媒体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开,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台贯彻文件、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清单查询的便捷性以及准入事项办理的可预期性等。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调整动态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在清单之外设立行政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等负面清单,要对照清单目录,认真核查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完全遵照负面清单规定实施,确保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公示信息要素全面清晰上网,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文本材资料,及时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筹协调,针对市场准入各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依托12345热线、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结合数字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国家、省、市效能评估自查工作,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出现“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六、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评估数据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各部门效能评 估指数“画像”,积极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七、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系列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通过上报、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八、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
建立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于成因复杂、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地方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对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县级执法部门发现、经营主体反映且核实属实,而本地区、本部门未填报的,县发展和改革局视情况予以通报。
九、探索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_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