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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蜗牛奖”问题线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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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遂溪县作风建设“蜗牛奖”认定小组办公室 | 时间:2020-12-01 17:12:01 点击数:-

 

各镇,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遂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弘扬“勇于担当、马上就办”的作风,监督不作为,惩处乱作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最大限度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现将征集“蜗牛奖”问题线索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征集“蜗牛奖”的对象是:责任单位、科室、个人。

  三、征集情形

  符合《遂溪县作风建设“蜗牛奖”认定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九种认定情形。

  1.对上级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推进不力,未如期实施或完成相关工作的;

  2.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担当、不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致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

  3.对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同一事项两次及以上批示交办仍未有实质性进展的;

  4.未按法定时间办理项目落户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影响项目推进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

  6.对职责范围内承担的事项未按法定时间和程序办结或推诿扯皮的;

  7.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多次反映、举报,经查实办理速度明显偏慢或应办理而无故拖延的,或者对“一窗办理”、“联审联办”、“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企业和群众多次跑腿的;

  8.在干部作风明查暗访中被发现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9.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但未及时履行的。如:长期不上班不干活不打考勤卡的“睡牛”。

  四、工作要求

  1.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认定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符合“蜗牛奖”情况的问题线索,对象可以是本镇本单位,也可以是其他镇及单位。按要求填写《遂溪县“蜗牛奖”问题线索征集表》,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蜗牛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认定情形的都要报送。

  3.各镇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遂溪县“蜗牛奖”问题线索征集表》及相关证据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遂溪县作风建设“蜗牛奖”认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7780793

  举报邮箱:dfsgzyx@126.com。

  联系人:吕文广,联系电话:7780793、13542071477

  附件:遂溪县“蜗牛奖”问题线索征集表

  遂溪县作风建设“蜗牛奖”认定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遂溪县“蜗牛奖”问题线索征集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认定对象

认定情形

符合《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的哪种情形?

认定理由

填写被认定情况说明,突出填写工作不力、不作为和慢作为等方面的内容(1000字以内)。

社会

影响

备注

 附上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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