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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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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4-19 10:16:08 点击数:-

免去万益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孔波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韩永红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卢旺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徐元林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欧明哲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欧光武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娇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原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蔡秋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福助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闲映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原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黄小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原县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何海怀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和高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洪文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原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尤志勤同志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符勇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原县农机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如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原县农机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黄素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保留正科级待遇);

谢希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原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邓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原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朱伟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蔡军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保留副科级待遇);

谢路生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袁耀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叶伟宏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戴兴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原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欧小松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原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丽珺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原县旅游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吴浏强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

陈伟琦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主任科员,原县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华丽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彭文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然免除;

欧伟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建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原县粮食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刘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福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钟国祥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方光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韩良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黄智豪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原县房产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欧华良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原县人防办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赵国聪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兴灼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原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苏春善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然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卜振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周健珠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李文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苏秋养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何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江洪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黄迪帆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裕权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林闻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潘毅敏同志任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原县信息管理办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迅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科职),原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陈国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科职),原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职务自然免除;

庄敏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科职干部,原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刘小翠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科职干部,原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黄才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府办副主任职务,原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陈炳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洪高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原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舒翔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原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洪治兴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界炮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陈华兴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免去其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卜品同志任县委统战部主任科员,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其建新镇人大主席职务;

林云冲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免去其遂城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黄永兴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政协提案文史室主任职务;

柯如生同志任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蔡武同志任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国锐同志任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中小企业局局长(兼)职务自然免除;

戴宏华同志任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金晓局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职务自然免除;

刘海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程孟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原县卫计局党组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陈勇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光源同志任县信访局主任科员;

免去黄贵同志的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梁虎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易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免去陈武同志的洋青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梁文涛同志任洋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盘同志的草潭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陈耀明同志任草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免去其乐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林立同志任乐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免去其洋青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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