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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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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溪县安监局 | 来源:遂溪县安监局 | 时间:2017-11-17 17:10:02 点击数:-

遂府规-2017-003

 

 

 

 

 

遂府〔2017〕40号

 

 

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危险化学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业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危险性分析

2.1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产业概况

2.2 风险分析

2.2.1 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类型分析

2.2.2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体系

3.2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3.2.1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3.2.2 指挥部职责

3.2.3 牵头处置部门职责

3.2.4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镇政府职责

3.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3.3.1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3.3.2现场指挥长职权与职责

3.4应急救援队伍

3.5应急救援专家

4.信息报告与预警

4.1信息报告

4.1.1 事故发生单位

4.1.2 县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4.1.3 县政府

4.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4.3预警

4.3.1预警级别

4.3.2 预警信息发布

4.3.3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4.3.4 预防预警行动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3响应主体

5.3.1 企业响应

5.3.2 县安委会响应

5.3.3 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的响应

5.4 响应程序

5.5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5.5.1需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5.5.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5.5.3不同类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重点

5.6信息发布

5.7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预案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7.2预案演练

7.3预案修订

7.4预案备案

7.5预案实施

8.附件

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8.2 省市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式

8.3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9 附录 应急救援简明操作手册

9.1 应急处置流程

9.2 遂溪县主要应急救援资源情况

9.2.1 应急救援人力 资源

9.2.2 主要应急救援装备

表9.2-1 遂溪县消防大队遂溪中队信息表

表9.2-2 遂溪县镇级政府消防车配置情况表

表9.2-3 遂溪县主要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表

表9.2-4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队相关信息情况表

9.3 遂溪县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情况

9.4遂溪县重大危险源分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县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镇按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援主体责任。

(3)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安全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牵头处置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置进行现场督导和协调应急救援。

中央、省、市驻遂企业的应急救援及市级以上应急响应的事故,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4)科学施救,规范有序。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规范有效,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按长期准备、重点建设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8)《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9)《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2012]77号);

(10)《遂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其他法律、法规及要求;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作为《遂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适用于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及运输过程中发生一般(IV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具体分级条件见附件8.1):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IV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相关部门、镇应急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跨镇行政区域、或跨多个行业和部门,需要县政府协调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4)市政府指令由我县处置或协助处置的事故;

(5)县政府认为需要作出应急响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特别重大(I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国家相关预案执行,我县配合做好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重大(Ⅱ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广东省相关预案执行,我县配合做好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湛江市相关预案执行,我县配合做好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产业概况

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储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5大类,根据调查统计,我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遂溪县大华糖业河头有限公司酒精车间、原湛江粤华糖业有限公司酒精车间已停产)、经营储存企业(加油站)54家,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12家(包括燃气),涉氨制冷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3家。我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如下特点:

一是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较多。根据调查统计,我县现有危险化学品单位约85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多个领域和行业,涉及的产品主要包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几大类,近百种危险化学品品种。

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分布广。我县危险化学品布局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是依托遂溪县糖业生产的废糖蜜作原料生产酒精;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有20多家,这些企业分布在全县各镇,分布面广,没有相对集中。

三是各种企业体制并存,监管难度大。在我县危险化学品单位中,既有中央企业,也有省直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类型的企业由于管理系统、管理水平不同等因素给安全监管增加难度。

四是我县地处交通枢纽,渝湛高速、广湛高速、325国道、207国道均在我县穿越,道路运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几率大,事故风险大。

2.2 风险分析

2.2.1 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类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因素众多,易引发重大事故的事故类型包括: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急性中毒事故。

2.2.2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

我县目前危险化学品布局中,主要以乙醇、乙醇汽油生产、储存为主,还有溶解乙炔、蒎烯、松油等产品的生产、储存;汽油储存和经营等;中石化原油及成品油输油管线贯穿本区行政区域;并有10家涉氨制冷企业,此类物质易燃易爆、有毒害性,是我县防范重大事故的重点监管对象,其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需重点防范其火灾、爆炸事故。

涉氨制冷企业,重点防范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群死群伤事故、尤其是个别涉氨制冷企业已被居民区包围,此类企业若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我县内道路纵横交错,是一个交通枢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繁忙,且运输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性质各异,是潜在的流动危险源,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也极易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引起群死群伤。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组织体系

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隶属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包括: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及生产经营单位。

在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有关单位、有关镇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负责制订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包括: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县安委会有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地镇及其所属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等。

3.2.1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1)应急指挥部是根据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县长(如事故发生时总指挥不在我县境内,由副总指挥替代)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和按本预案表1所列牵头处置部门的主要领导。

指挥部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局、县总工会、湛江海事局遂溪海事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各镇行政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承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接警、报警、报告,传达落实应急指挥部指令,通知和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等工作及本预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牵头处置部门: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领域划分,其行业主管部门为牵头处置部门,有关部门参与处置(见表1)。

 

 

表1  牵头处置与参与处置成员单位

序号

事故领域

牵头处置部门

参与处置部门

1

道路运输

县交通运输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2

生产、储存、经营

县安监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3

长输管道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4

水路运输

湛江海事局

遂溪海事处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5

建设、商贸服务业

(含燃气站)

县住房和城乡

规划建设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6

环境污染(含水体)

县环保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湛江海事局遂溪海事处、县公安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7

农业生产

县农业局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故发生地镇及其他有关部门

3.2.2 指挥部职责

(1)指导和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一般事故(IV)级的应急救援和Ⅲ级以上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指挥和调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镇、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参与应急救援。

(3)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市和外县(区)的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行动。

(4)配合上级救援指挥机构进行Ⅲ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

(5)关注和引导舆情,指导县宣传部门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事故信息。

3.2.3 牵头处置部门职责

(1)跟踪掌握事故信息,做好事故信息和有关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保证事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2)根据指挥部指示,协调联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协调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向指挥部提出决策指挥的参考意见。

(4)配合指挥部做好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3.2.4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镇职责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镇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指挥部的信息传递工作;与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按指挥部授权,负责商请友邻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增援事宜。

(2)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维稳、疏散和涉案人员监控等工作。

(4)县安监局:负责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救援。

(5)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值守,承接生产安全事故接警、报警和报告工作。参与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6)县财政局: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按规定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7)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和抢救生命等应急救援行动,指导和协调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工作。

(8)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管制和疏导工作。

(9)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伤亡数据统计工作。

(10)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环境污染(含水体)的应急救援工作。

(11)湛江海事局遂溪海事处:负责牵头组织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建设领域和城市燃气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造成建(构)筑物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县交通运输局: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5)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通讯、水、电等保障工作。

(16)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避难的保障安置工作及对事故伤害人员的优抚工作。

(17)县气象局:负责为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支持。

(18)县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各镇: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先期应急救援,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受影响人群的疏散、安置和维稳等工作。

3.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3.3.1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1)组成。现场指挥部是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成立的临时机构,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牵头处置部门的主要领导、事故发生地镇行政负责人

成员: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置若干个应急救援组,各专业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2)职责。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需指挥部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当险情不可控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3.3.2现场指挥长职权与职责

(一)现场指挥长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力量;

(3)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装备、设备等);

(4)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5)协调增派处置力量及增加救援物资;

(6)决定依法实施应急征用;

(7)提请县政府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现场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现场指挥长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指挥权;

(2)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处置决策,全力维护公众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

(3)及时回报县政府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依法对处置工作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尽最大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4)及时、如实向县政府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通报下一步措施;

(5)动态听取专家意见,优化现场处置方案;

(6)参与审定授权对外发布的信息,根据授权举办新闻发布会;

(7)提出完善现场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现场处置总结评估;

(8)注重自律,保守秘密。

3.4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环保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和职责按《遂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关应急救援职责执行。

要时,可协调驻湛部队和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抢险。

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行动,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器材,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应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科学施救。

3.5应急救援专家

应急救援专家可通过市安监局从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抽调,由市安全监管局下达调度指令,相关专家接到指令后应尽快赶赴指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电话联络等手段,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为事故救援处置提供辅助决策建议,必要时可参与现场技术鉴定工作。

4.信息报告与预警

4.1信息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粤安[2012] 11号)要求,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须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4.1.1 事故发生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须于0.5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到县政府。

4.1.2 县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县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按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一般事故马上报告县政府,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4)上述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至市和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4.1.3 县政府

县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逐级上报至市政府,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委、省政府。

事故灾难中的死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胞或外国人时,应及时通知市外事部门。

4.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名称、类别、包装和涉及数量、事故范围、周围环境等);

(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现场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已赶赴和正在赶赴现场的领导和应急力量等);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预警

4.3.1预警级别

按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一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发布红色预警。

(2)二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发布橙色预警。

(3)三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发布黄色预警。

(4)四级预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发布蓝色预警。

4.3.2 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可预警的生产安全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要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实行分级发布。

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授权牵头处置部门或县安委办发布。

三级预警信息,由湛江市政府授权有关单位发布。

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授权确定。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要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

当事故得到妥善处理、涉险事故危险性降低或消除时,根据变化情况适时降低预警级别或宣布解除预警。

4.3.3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1)发布申请。被授权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发布的职责范围,填写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表,向县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申请。

申请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提供级别判定依据,确定发布范围,确保语言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内容重点突出,通俗易懂。

(2)发布审批。县政府在收到预警信息发布申请后,根据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核定预警信息级别,必要时召集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并就是否需要发布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发布内容等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呈批。

(3)信息发布。被授权单位根据批准内容及时发布相关的预警信息。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3.4 预防预警行动

县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扩大;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发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县政府,通报其他有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当事故发展达到一般事故(IV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政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程序,指令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和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协调。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IV级)具体见8.1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划分标准。

发生IV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Ⅲ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政府决定。超出本级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预案实施救援。

5.2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当接到事故单位已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进入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准备状态。

(二)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的应急响应:

(1)发生IV级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接到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应急增援的指示;

(4)县政府领导认为有必要启动;

(5)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

5.3响应主体

5.3.1 企业响应

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现事故征兆或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紧急避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进一步应急处置措施,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企业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3.2 县安委会响应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后,其主管部门应连续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向县政府报告有关险情及救援情况,判定响应级别。当符合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县政府马上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将救援情况按相关规定上报。

县安委会尽快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组成人员,按本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5.3.3 县有关部门、镇的响应

县有关职能部门、镇接到指挥部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本级政府的应急响应程序,调动本部门应急救援力量、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落实总指挥的决策指示。

5.4 响应程序

(一)进入应急响应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牵头处置部门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研判响应级别,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派出有关人员和协调选派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5)提供相关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二)进入应急响应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主管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分析判断事故是否达到IV级应急响应条件。

(2)达到IV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立即向县安委会申请启动IV级应急响应程序,将事故情况上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

(3)成立指挥部,派出现场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导、指挥和协调救援工作。

(4)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5)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6)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到位,组织有关专家会商,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应急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咨询。

(三)进入扩大应急响应状态时,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密切关注事故救援、事故态势发展状况,现场应急抢险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有继续恶化态势,或超出现有应急能力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2)县安委会启动《遂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动各方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4)当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增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由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级应急指挥机构配合应急抢险。

5.5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分析,采取安全、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

5.5.1需及时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

主要(但不限于)包括下列内容:

(1)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

(3)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4)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

(5)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6)应急救援设备、物质、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

(7)有关装置、设备、设施等损毁情况;

(8)其它情况。

5.5.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一项或多项基本应急处置要点:

(1)应急疏散:根据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自身及燃烧产物的毒害性、扩散趋势、火焰辐射热、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范围等,对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确定警戒隔离区,并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的情况,及时调整警戒隔离区。将警戒隔离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疏散过程中应避免横穿危险区,并注意根据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指导疏散人员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2)现场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应注意科学施救。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携带救生器材进入现场。受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后,由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处置。

(3)保卫警戒:在警戒隔离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医疗救护:携带相应的急救药品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急救,选择合适的医院实施深度治疗。

(5)现场监测:加强事故现场的监测,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组织专家调整救援行动方案。

(6)应急保障: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及其他保障措施。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并根据有害物质的品种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对所有染毒人员及工具、装备进行洗消。事故现场各处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应彻底清除,泄漏液体、固体应统一收集处理,洗消污水应集中净化处理,严禁直接外排。

(8)其他注意事项: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5.3不同类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重点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有毒物质泄漏。

5.5.3.1火灾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根据火灾爆炸发生位置、危险化学品性质、火势扩大的可能性,综合考虑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火灾可能对周边的影响,确定警戒范围。现场疏散组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的群众,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群众的个体防护。保卫警戒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2)调集相应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制定灭火方案。现场指挥部组织企业、专家及各应急救援小组制定灭火方案。制定灭火方案时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灭火方法。

(4)实施灭火。注意配备必要个体防护装备(防热辐射、防烟等)。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5)现场监测。注意风向变化对火势影响。

(6)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指挥部。

5.5.3.2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及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及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次爆炸可能性。物理爆炸,重点关注爆炸装置工作温度、压力及相邻装置运行情况,谨防相邻装置二次爆炸;化学爆炸,则须关注现场点火源及相关化学品的情况。

(2)确定警戒范围,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3)如有易燃物质则应注意消除火种。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消除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

救援人员在进入危险区前宜用水枪将地面喷湿,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要特别注意避免泄露的易燃液体随水流扩散。

(4)遇水反应或自燃物品严禁用水扑救。

(5)调集相应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6)如是化学爆炸,现场监测组加强监测事故现场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及气象条件。

(7)专家组根据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8)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9)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指挥部。

5.5.3.3易燃、易爆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及性质(主要是沸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泄漏源位置及泄露现场点火源情况。

(2)确定警戒范围。当地镇负责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群众,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群众的个体防护。公安部门设立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需发布预警信息的事故按《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调集相应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4)现场指挥部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5)现场监测组检测泄漏物质是否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加强现场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等监测,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6)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预测泄漏扩散趋势。

确定主要控制措施(如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7)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8)各救援组实施救援方案,抢险组进入现场控制泄漏源,抢救泄漏设备。出现意外情况,立即撤离。

(9)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指挥部。

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起易燃液体罐车翻车导致泄漏的,除上述应急响应行动外,应注意泄露的液体流动沿路流散导致事故扩大。

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事故中,发生码头或船舶易燃液体槽罐泄漏的,除上述应急响应行动外,应注意防止泄露的化学品对下游流域造成污染。

5.5.3.4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立刻进行疏散。现场指挥部应根据泄漏的化学品种类及泄漏源的位置,并考虑风速风向、泄漏量、周围环境等确定警戒范围,警戒范围宜大不宜小。当地镇尽快疏散警戒范围内群众,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群众的个体防护。

需发布预警信息的事故按《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调集医疗急救力量携带药品赶赴现场。

(3)调集所需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4)检测泄漏物质是否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加强现场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等监测,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5)专家组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及现场监测的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6)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实施救援。

(7)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总指挥部。

5.6信息发布

县政府办公室和委宣传部应及时、准确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论动向,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公众知情权。

对于跨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较大的事故,可由市宣传部门协调主流媒体对事故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县委宣传部予以配合。

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向社会通报时,由水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5.7应急结束

现场险情得以控制,事故伤亡情况已核实,被困人员被解救,受伤人员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员遗体已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告指挥部批准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

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指挥部、县安委办。

6.后期处置

县政府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赔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参加救援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及救灾报告及时提供给事故调查组。

故发生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7.预案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与县政府、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做好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适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7.2预案演练

有关部门应适时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可采用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实战演练和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演练结束后,牵头处置部门及参演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7.3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

下列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应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1)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本预案与之发生冲突,对应急响应工作造成影响;

(2)部门机构调整,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重要变化;

(3)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情况。

7.4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县政府备案,抄送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5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至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遂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溪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遂安[2014]3号)同时废止。

8.附件

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8.1.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8.1.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

(5)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8.1.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

(5)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8.1.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Ⅳ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节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启动,Ⅲ级响应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

 

8.2 省市相关应急救援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职 务

备注

广东省安委办

12350

020-83160888

广东省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湛江市人民政府

3181240、3181241

总值班室

 

湛江市安监局

3181512

应急办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3381464

值班室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3127943

值班室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288513

值班室

 

湛江市公安消防局

3188388

值班室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153162

值班室

 

湛江市气象局

2220033

值班室

 

火警

119

 

 

治安

110

 

 

医疗救护

120

 

 

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0532)83889090(青岛)

 

8.3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单  位

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县政府

陈  政

县长

7770616

13828202338

肖培舜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7768382

13802822908

易建华

副县长、

县公安局局长

7787692

13902503977

刘  喜

副县长

7773700

13652841116

县政府办公室

陈秋强

办公室副主任

7764049

13536447925

县政府应急办

李兴灼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7775111

13590022399

县安监局

符仲谋

局长

7771788

13590021028

县委宣传部

李志鸿

副部长

7762161

13543518728

县财政局

韩永红

局长

7762572

13590022899

县交通运输局

庞佑仔

局长

7762293

13902575907

县发展和改革局

袁  臻

局长

7780012

13590028869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陈  波

局长

7762346

13729131881

县环保局

卢  旺

局长

7762056

13709637189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王永龙

局长

7762295

13828286188

县农业局

孔  波

局长

7762547

13509903883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陈开林

局长

7710123

15975905138

县气象局

刘桂兴

局长

7787210

1392208084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高梅

局长

7771277

13827171685

遂溪供电局

郑里程

局长

7785287

13828241319

县公安局

黄  平

政委

7787035

13702697486

县总工会

黄伟荣

副主席

7763080

13560525099

湛江海事局遂溪海事处

黄晓宇

处长

7783370

18575903289

县公安消防大队

洪振和

大队长

7732119

13822580909

县公安交警大队

司徒平

大队长

7720193

13902573838

县市场监管局

叶志军

局长

6542989

13827177698

县民政局

许  保

局长

7755749

13509903711

遂城镇

陈光提

镇长

7751878

13692470868

黄略镇

梁李兴

镇长

7786001

13827192791

岭北镇

陈华夺

镇长

7903223

13536447668

建新镇

王惠秀

镇长

7928033

15900190500

洋青镇

陈  武

镇长

7231356

13709636072

界炮镇

詹仲茗

镇长

7353126

13414913813

杨柑镇

罗明秋

镇长

7321001

18022620598

草潭镇

梁  盘

镇长

7157120

13560521808

城月镇

黄  靖

镇长

7881200

13702697766

乌塘镇

谢伟清

镇长

7290062

13827177738

北坡镇

谭彤煜

镇长

7171134

13827198378

港门镇

曾伟强

镇长

7504233

13822598480

河头镇

黄彬恩

镇长

7576288

13729155933

乐民镇

陈耀明

镇长

7530018

13827196607

江洪镇

何日保

副书记、代镇长

7598182

13600373222

 

 

 

 

9 附录 应急救援简明操作手册

9.1 应急处置流程

 

事故发生

 

 

 

 
   
 

 

 

 


 

事故信息上报

 

 

 

 

 

 
   
 

 

 

 

 

 

 

 

 

 

 

 

 

 

 

 

 

 

 

 

 

 

 

 

 

 

 

 

 

 

 

 

 

 

 


9.2 遂溪县主要应急救援资源情况

9.2.1 应急救援人力资源

我县应急救援队伍有以下几种:

一是政府专职救援队伍。主要以县消防大队、县有关镇消防队伍为主要力量,担负全县范围内陆地消防安全的主要任务;湛江海事局遂溪海事处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救援队则担负水上救援的主要任务。

二是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遂溪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主要是依托公安消防的力量,通过整合公安、人防、环保、供电等10多个部门应急救援资源而建立的,接受县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主要承担全县各类事故灾害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此类救援队伍为数众多,是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而建立的企业兼职救援队伍,有的企业同时建立义务消防队,其中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液氨使用企业均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或应急救援小组,其他非高危行业的部分企业也成立兼职救援队。

四是我县目前还没有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可由县安监局与市安委办协调,选派专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9.2.2 主要应急救援装备

表9.2-1 遂溪县消防大队遂溪中队信息表

 

消防队伍名称

遂溪县消防中队

隶属单位名称

遂溪县消防大队

详细地址

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白坭坡小学对面

专职消防人员总数

28

火警电话

119

值班电话

7752119

联系人

吴水源副中队长

联系方式

13509907119

序号

车辆名称

数量

车辆牌号

载水量(吨)

泡沫液量(吨)

干粉容量(吨)

1

华夏震旦水罐消防车

1

WJ粤7349X

4

 

/

2

华夏震旦泡沫消防车

1

WJ粤7386X

2.5

2

/

3

徐州登高平台消防车

1

WJ粤7373X

2

1.5

 

4

捷达抢险救援消防车

2

WJ粤7369X

 

 

 

5

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

1

WJ粤7352X

3

 

A类0.3/B类0.5

6

冲锋舟

1

 

 

 

 

7

其他应急救援装备

液压破拆工具组、无火花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起重气垫、移动式发电机组

                   
 

表9.2-2 遂溪县镇级政府消防车配置情况表

 

镇名称

消防车

数量

型号

载水量(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北坡镇

1

EQ1050NJ20D3水罐消防车

3

麦志良

18826698435

洋青镇

1

5050GXF型东风福瑞卡水罐消防车

1.5

李秋勇

13536445996

城月镇

1

东风小型水罐消防车

1.5

黄梁才

13435201998

河头镇

1

Q121-573S型水罐消防车

1.5

庞 能

13827198780

岭北镇

1

东风福瑞卡水罐消防车

1.5

陈堪文

18824781778

杨柑镇

1

东风风行中型水罐消防车

3

郑高文

13702698616

备注

 

 

 

表9.2-3 遂溪县主要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消防灭火装备

叉车、疏散车辆、其他大型装备

个体防护

及救援设施

联系人及电话

1

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县燕子窝工业聚焦区

泡沫消防车2辆;消防储水罐2000m3;泡沫泵3台;消防水泵3台;消防水稳压泵2台;移动式抽水泵1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消防泡沫比例混合器2台;手提式灭火器390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50个;泡沫液4吨;防爆探照灯10台;消防水带ø65×L20米100条;消防栓70个;泡沫消防栓58个

叉车1辆;

车辆装载机1辆;应急车辆2辆

正压式呼吸器14套;正压式空气呼吸瓶6台;电动运风式长管呼吸器2套;隔离式氧气呼吸器4个;全封闭重型防化服2套;长管式防毒面具2套;消防员呼吸器13个;安全绳120米;折叠担架2副

周顺维18900835335

7799016

2

华润水泥(湛江)有限公司

遂城镇

洒水消防车1辆;抽水泵2台;应急警示带50米;灭火器16个;消防斧1把;消防水带1套;安全绳100米;消防栓40个

铲车3台;

叉车1台;

应急车辆1辆

空气呼吸器4套;担架1副;

应急药箱7个

张晓敏

15907593600

 

陈永明

13827172167

3

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

北坡镇

消防水罐车2辆;灭火器150个;消防栓50个;消防水炮2支;消防泡沫液2吨,消防水泵2台;泡沫消防泵2台

铲车1台;

应急车辆1辆

空气呼吸器5套;担架1副;

药箱5个

陆文华13560527296

4

湛江金丰糖业有限公司

城月镇原

城月糖厂

消防水罐车1辆;消防栓50个;消防水带ø65×20米20条;灭火器92个,应急警示带100米

铲车1辆;

应急车辆1辆

呼吸器5个;

应急担架1副;

药箱3个

邹向锋

13827177119

5

华资农垦广东糖业有限公司

城月镇原

广丰糖厂

消防水罐车1辆;消防栓53个;消防水带ø65×20米25条;灭火器130个;应急警示带100米

铲车2台;

应急车辆1辆

呼吸器10个;

应急担架1副;

药箱3个

梁永光

13692390983

6

遂溪县春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县新桥预

制品地段

高压消防水泵1台;消防栓2个;消防水带ø65×20米2条;消防水枪2支;消防水池100m3;灭火器8个;消防铲6把

应急车辆1辆

应急药箱1个;

呼吸器5个

梁卫锋

13827193012

7

遂溪县日用杂品公司

县新桥预

制品地段

高压消防水泵1台;消防栓2个;消防水带ø65×20米4条;消防水枪4支;消防水池2个;消防铲10把;灭火器12个

应急车辆1辆

药箱1个;

呼吸器5个

郑钦太

13902573523

8

遂溪县亿达化工有限公司

县岭北镇工业区

消防水泵2台;消防泡沫泵2台;消防水炮1支;消防泡沫炮1支;消防栓12个;消防水带8条;灭火器50个;应急警示带100米

应急车辆1辆

呼吸器15个;

药箱1个;

防毒面具10个;

防化服2套

陈如森

13902506820

9

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

遂城镇白水

村委会

自动泡沫罐4吨;消防栓80个;消防水池390 m3;消防水泵4台;消防水/泡沫两用水炮1台;干粉灭火器24个

应急车辆1辆

呼吸器5个;

药箱1个

尹来付

13652874656

10

广东松林香料有限公司

遂城镇文仓路6号

消防栓34个;消防水带ø65×20米10条;移动式泡沫发生器2个;消防水池700m3;消防水泵2台;灭火器168个;手动警报器1个

应急车辆1辆

担架2副;

防毒面具4个;

淋浴洗眼器7套

叶球

13078629998

11

洋青大田鼎石场

洋青镇

灭火器35个

铲车2台;

钩机1台;

应急车辆1辆

担架1副;

药箱1个

李朝军

13432818686

12

遂溪岭北迈生石场

岭北镇

灭火器16个

铲车2台;

钩机2台;

应急车辆1辆

担架1副;

药箱1个

周华杨

18927618287

13

清远矿山救援队茂名分队

 

 

 

 

0668-3960606

13169770980

 

 

表9.2-4 遂溪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队相关信息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名称

地址

化学品品种

罐车容量

车辆规格型号

车辆数量

电话联系方式

备注

广东永通物流有限公司

遂城镇景山小区

白银路3号

甲醇、乙醇

50吨/辆

沃尔沃

93

13560528388

 

二氧化碳

 

 

3

遂溪县易通运输有限公司

白泥坡道班北、

国道207线西

甲醇、乙醇

27.2吨/辆

12250×2500×3900mm

兴杨XYZ9401GHY

13

13822593222

 

 

甲醇、乙醇

95吨/辆

8720×24501325mm     醒狮:SLS5164GYYC

3

液化石油气

 

 

4

湛江浩通储运有限公司

遂城镇农林路五横3号

乙醇

43㎡

兴扬牌XYZ9401GHY

3

13590022362

 

 

9.3 遂溪县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危险化学品信息

主要事故风险

备注

品种

最大存量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

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遂溪县燕子窝

工业集聚区内

变性乙醇

15900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化学灼伤事故

(3)易燃液体泄漏事故

(4)中毒、窒息人身伤害事故

(5)环境污染事故

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央企)

汽油

76.5吨

沼气

2.2吨

氯酸钠

10吨

高锰酸钾

2吨

双氧水

10吨

甲醇

5吨

2

遂溪县亿达化工有限公司

岭北镇工业区

苯乙烯

640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易燃、有毒物资泄漏事故

(3)中毒、窒息人身伤害事故

(4)环境污染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甲醛(37%)

300吨

3

湛江喜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岭北镇

374省道甘岭糖厂对面

电石

5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3)中毒、窒息人身伤害事故

 

溶解乙炔

0.8吨

液氧

30m3

液氩

30m3

二氧化碳

20m3

4

广东松林香料有限公司

遂城镇文仓路6号

蒎烯

200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泄漏引起人员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松油

200吨

松节水

100吨

5

湛江粤华糖业有限公司

洋青镇

酒精

400吨

火灾、爆炸事故

 

6

遂溪县康聚酒精有限公司

洋青镇

酒精

350吨

火灾、爆炸事故

 

7

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

北坡镇富民路1号

酒精

980吨

火灾、爆炸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8

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

遂城镇白水管区

酒精

360吨

火灾、爆炸事故

 

9

遂溪县大华糖业河头有限公司

河头镇

酒精

300吨

火灾、爆炸事故

已申请停产,不续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涉氨制冷企业

1

(湛江)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省道5374线洋青镇城览村口旁

液氨

28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2

湛江双湖食品有限公司

遂城镇白坭坡工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

液氨

21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3

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

黄略镇

政府路口1号

液氨

14.1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

4

湛江宏泰食品有限公司

岭北工业园

液氨

5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5

遂溪县草潭槟榔冰厂

草潭镇

液氨

2.5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6

遂溪县江洪协富冷冻厂

江洪镇

液氨

2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7

遂溪县江洪水产供销公司(冰厂)

江洪镇

液氨

2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8

遂溪县南海新技术开发研究所有限公司

遂城镇

文仓路火车站专线

液氨

2.5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9

遂溪县界炮进富冰厂

界炮镇北潭港

液氨

2.5吨

(1)火灾、爆炸事故

(2)液氨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含燃气站)

1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白坭坡工业基地工业南路58号

氨水

2吨

(1)火灾事故

(2)化学灼伤事故

(3)人员中毒事故

省企

盐酸

9吨

氢氨化钠(液)

20吨

次氯酸钠

2吨

2

广东天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县民营科技工业园1号

酒精

240吨

火灾、爆炸事故

 

3

湛江市兆鑫建材有限公司

岭北镇银海饲料厂西侧

工业荼

80吨

火灾、化学灼伤、

中毒、窒息等事故

 

硫酸

50吨

甲醛

50吨

氢氧化钠

50吨

4

遂溪县茂遂燃气企业有限公司

遂城镇火车站居委会

液化石油气

150吨

火灾、爆炸事故

 

5

遂溪县博雄燃气有限公司

遂城镇机场路口

液化石油气

75吨

火灾、爆炸事故

 

6

遂溪县高盛燃气有限公司

遂城镇沙坡居委会

液化石油气

75吨

火灾、爆炸事故

 

7

遂溪县茂联燃气有限公司

城月镇竹叶塘村委会

液化石油气

150吨

火灾、爆炸事故

 

8

遂溪县茂杨燃气有限公司

杨柑镇

液化石油气

37吨

火灾、爆炸事故

 

9

遂溪县港茂燃气有限公司

港门镇港门圩村居委会

液化石油气

37吨

火灾、爆炸事故

 

10

遂溪县发扬燃气有限公司

河头镇上坡村委会

液化石油气

37吨

火灾、爆炸事故

 

11

湛江华成燃气有限公司遂溪门站

遂城镇城福祥路和文东路交界处(光荣院对面)

液化石油气

 

火灾、爆炸事故

 

12

湛江福茂陶瓷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

 

火灾、爆炸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加油站)

1

中石化公司所属加油站共21家

汽油

 

火灾、爆炸事故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加油站共8家

汽油

 

火灾、爆炸事故

 

3

中油BP所属加油站1家

汽油

 

火灾、爆炸事故

 

4

中海油公司所属加油站1家

汽油

 

火灾、爆炸事故

 

5

社会私营加油站共24家

汽油

 

火灾、爆炸事故

 

 

 

9.4遂溪县重大危险源分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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