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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成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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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5-06-29 10:26:39 点击数:-

遂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修改方案(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

综合示范园区项目)成果的通告

 

遂府告〔2014〕5号

 

《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于2014年5月29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4〕102号)同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选址广东省遂溪县岭北镇,项目涉及用地面积100公顷(含留用地12公顷、市政道路用地8公顷),项目选址范围内有72.2805公顷用地不符合《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肃性,确保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区项目的用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等规定,对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在岭北镇、遂城镇、黄略镇、港门镇、北坡镇内调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以加快用地审批进程,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遂溪县和湛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次规划修改占用遂溪县多划基本农田面积41.9475公顷(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3]70号文),规划修改后遂溪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不变(有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附件1)。

三、规划修改图件(见附件2-7)

四、批准机关情况

批准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批准时间:2014年5月29日

特此通告。

附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2、遂溪县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3、遂溪县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4、遂溪县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调整前)

5、遂溪县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调整后)

6、遂溪县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调整前)

7、遂溪县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调整后)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

总规模

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

用地规模

岭北镇

调整前

1269.1967

839.0611

287.9383

调整后

1341.4739

911.3383

360.2155

遂城镇

调整前

5956.8171

4215.1163

1114.7868

调整后

5917.6069

4175.9061

1075.5766

黄略镇

调整前

2817.9587

1882.7758

196.9456

调整后

2804.1282

1868.9453

183.1151

港门镇

调整前

1299.1391

738.8079

80.3359

调整后

1279.9026

719.5714

61.0994

北坡镇

调整前

1275.7269

1149.0935

35.0144

调整后

1275.7269

1149.0935

35.0144

全县

调整前

26937.0524

19708.7322

2674.3687

调整后

26937.0524

19708.7322

2674.3687

变化量(调整前-调整后)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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