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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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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6-03-26 09:34:17 点击数:-

遂溪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3月16日在遂溪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遂溪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之年,也是新《预算法》贯彻执行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2015年我县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为基础、“进”为关键,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城镇扩容提质、办好民生实事好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年以来,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财政总收支

2015年财政总收入49.3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5.92%,增长43.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8%,增长13.17%(自然口径,下同);政府性基金收入45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12%,增长215.22%;上级补助收入35.10亿元;调入资金2732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2.50亿元。

财政总支出47.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03%,增长84.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44%,增长56.76%;政府性基金支出997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74%,增长381.01%;上解支出5671万元,增长1.56%;政府性基金调出53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20亿元。

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净结余1098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我县公共预算收入41.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75.06%,增长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76万元,增长13.17%;上级补助收入32.30亿元,增长45.21%;调入资金1988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56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8845万元,同比增长17.08%。其中,增值税收入8833万元,增长13.86%;营业税收入8454万元,增长1.17%;企业所得税收入2724万元,减少9.14%;个人所得税收入1019万元,增长12.10%;房产税收入1732万元,增长22.2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758万元,增长11.52%;资源税收入36万元,减少84.35%;印花税收入663万元,增长39.58%;土地增值税收入2148万元,增长12.64%;车船税收入712万元,增长13.20%;耕地占用税收入1260万元,增长56.72%;契税收入3764万元,增长22.97%;城镇土地使用税4742万元,增长119.33%。

非税收入30631万元,同比增长8.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09%。其中,专项收入4529万元,增长60.4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776万元,增长54.24%;罚没收入4829万元,增长9.6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万元,增长78.7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10万元,减少24.77%;其他收入3103万元,减少55.39%。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我县公共预算支出36.21亿元,完成预算的128.44%,增长56.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08万元,增长67.48%;国防支出477万元,增长65.05%;教育支出10.94亿元,增长37.48%;科学技术支出709万元,增长13.80%;农林水支出50433万元,增长206.5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7995万元,增长3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733万元,增长28.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67万元,增长48.90%;住房保障支出10818万元,增长10.87倍;节能环保支出4308万元,增长191.47%;交通运输支出3270万元,增长9.22%;公共安全支出17285万元,增长54.32%;城乡社区支出2196万元,增长30.4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31万元,增长66.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7万元,增长99.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82万元,增长11.96倍;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22万元,增长2.41%;其他支出527万元,增长36.64倍。上解上级支出56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9827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12%,增长215.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03万元,增长544.1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32万元,减少12.9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38万元,减少7.5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68万元,增长223.8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69万元,增长412.12%;彩票公益金收入126万元,增长5.88%;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49万元。加上补助收入28004万元、调入资金7446万元、上年结转69339万元,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50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9791万元,增长381.01%,完成年度预算124.7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0788万元,增长45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8万元,增长42.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58万元;农林水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3533万元,增长693.93%。调出资金534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858万元。

(四)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5年,随着经济下行的影响以及国家出台一系列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压力大,完成收入任务形势严峻。面对困境,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着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努力创新财政调控思维和方式,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支撑、惠民生为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主要体现有:

1.聚财有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面对经济持续缓慢增长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首先,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和税源监管,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涉税信息管理和资源共享等综合治税措施,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堵塞征收漏洞,大力清缴欠税,确保征收税费及时入库。

其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2015年争取上级补助35.10亿元,同比增长31.79%,统筹安排大量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增强我县财政的保障能力。

再次,加大工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农业大县向工业大县的转型。围绕“推进工业强县,打造第二高地”的发展战略,坚持发展工业不放松。2015年,统筹资金14843万元投向工业建设,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拨付5913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和创税能力,积极培育重点产业,不断开辟新税源。

 2.理财有道,深化财政改革创新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2015年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坚持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杜绝未列入预算的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的支出,报人大批准调整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贯彻执行新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降低行政成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实现预算公开。

----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统计和清理,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大结转或结余资金的,及时调整用于有条件实施的项目。经统计,共收回存量资金33639万元。在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经提请人大审议批准后,统筹7821万元纳入2015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

----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根据省市文件政策要求,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我局研究并制定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的管理办法,对各股室进行考核,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努力促使各项支出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保证财政资金有效及时地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3.用财有章,健全民生保障机制

既要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也要更加注重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争取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2015年投入民生支出30.47亿元,增长51.67%,占财政支出84.15%。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群众生活条件。2015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95万元,同比增长34.55%。在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16799万元;为做好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674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5298万元,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补助资金5074万元;为提高残疾军人等抚恤对象等抚恤金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安排1266万元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优抚优恤补助。在就业方面,为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安排就业补助资金706万元。其中,为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资金98万元,为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362万元,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48万元,逐步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2015年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50433万元,同比增长206.58%。其中,拨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16596万元;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48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04万元、种粮和农资综合补贴3690万元、柴油补贴16000万元、扶贫资金2082万元。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957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3431万元,江河湖海堤防加固资金4217万元,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教育强县战略,力促教育优先发展。2015年,教育支出10.94亿元,增长37.48%。其中,投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14321万元,创建教育强县强镇资金11527万元,校舍维修及安全工程资金76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薄资金863万元;发放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补助478万元,拨付农村边远教师岗位津补贴4736万元。增拨不足100人的136所义务学校公用经费392万元,全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保障机制。2015年全年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9733万元,增长28.22%。其中,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609万元,使全县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受惠人数增至91.22万人;投入4302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推动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拨付407万元,支持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保障,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

----助力县城扩容提质建设,促进第三产业升级发展。本着与湛江市区同城发展的理念,投入资金对县城新城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编;为向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树立文化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统筹安排7576万元投入孔子文化城区建设,争取以旅游带动城市发展,以文化增强城市底蕴。在扩容提质方面,投入“一河两岸”项目建设资金16404万元;投入县城街灯、绿化、道路等市政维护建设11858万元;投入9399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建设,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投资7000多万元用于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和镇村垃圾清运,实现垃圾统一处理。环境的改善大大增强了区域竞争力,进一步扩大我县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

----大力保障救灾复产资金需求。2015年我县遭受超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为保证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投入6741万元支持救灾复产。其中,向市争取无息贷款资金5000万元,为台风“彩虹”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015年,受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工作面临困难,形势非常严峻,在全县上下通力协作下,财政各项工作完成较好。但是,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后劲不足,非税收入比重过高,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还要加大,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专项资金滞留时间长,财政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探索,创新思维,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一)2016年全县经济形势分析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纵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挑战与风险并存,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经济运行缓中趋稳。横观我县现状,很多项目还在试运营或建设中,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尚未明显。随着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以及制糖、建材等行业低迷的影响,预计我县2016年的财政收入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而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不断加大,此外,工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支出大幅度增加。因此,2016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上级对201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致力打造民生财政和公共财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有效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行全口径预算。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424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46061万元,增长18.58%;非税收入3036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44.30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1亿元,增长20.4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264万元,国防支出4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328万元,教育支出12.8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8万元,农林水支出723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2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7万元,金融支出2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33万元,其他支出4490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306万元,增长68.55%。加上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12.58亿元。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8亿元,增长26.1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农林水支出23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5亿元,其他支出93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1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97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9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64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6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69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55099万元,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8.66亿元。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3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540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5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6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32万元。加上结转下年43414万元,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8.66亿元。

(四)依法理财,深化改革,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2016年,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我们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财源建设,实现财政增收新突破

创新投入机制,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整合现有各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加快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一是严格收入管理,落实考核责任,完善综合治税体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收入征管协调机制,加强税费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调结构优民生,实现和谐发展新突破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的支出力度。一是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工资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制,健全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加大教育投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作为改革重点,调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四是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城乡医保的投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改善城乡医疗条件。

3.深化财政改革,实现科学管理新突破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问效,推进第三方独立评价财政支出绩效改革,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4.强队伍优作风,实现机关效能新突破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的宗旨,不断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绩效型财政。一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干部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二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执行力。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战斗力,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业务精良、奋发有为的财政干部队伍,以保证财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助推我县率先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8项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全口径预算编制:指预算编制范围涵盖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6.结转资金: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资金: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不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作为超收收入直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部分)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以及项目执行完毕或者项目不再执行剩余的资金。

8.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9.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下级政府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统一安排,统筹解决本地区机构运转和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转移支付。

10.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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