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水保〔2025〕3号)等文件精神,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无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二、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