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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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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25-01-26 15:39:00 点击数:-

  2024年,遂溪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折不扣把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推动遂溪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遂溪“八五”普法规划,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2个。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等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26次,出台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印发《遂溪县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采用“述法+评议”方式,以述法促履职。三是聚焦“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教育。召开县常务会集中学法3次,组织开展学法讲座2期,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实现“三个100%”。

  (二)坚持简政放权,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压实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实行以县级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局队合一”设置形式和体制机制。二是精准扩权强县。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针对县级职权下放到镇(街)的449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评估,拟回收205项,确保职权事项真正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省调整到我县行使的46项行政职权事项开展评估调研,目前我县办理调整职权事项业务117件,平均压缩办理时长76%,评价减少跑动次数0.76次。三是简化流程提效率。推广“粤智助”便民事项,今年全县累计部署“粤智助”337台,“粤智助”年度累计办件量约68万笔,服务群众约7.8万人次,业务量、用户量均列全市前列。制发政务服务应进必进方案,推进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我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共1369项,并梳理不宜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71项。规范建设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完成16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挂牌与建设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遂溪县各部门共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45条,共抽查254户市场主体;发起跨部门抽查任务15条,共抽查市场主体40户。

  (三)坚持依法决策,全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审核(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合法性审查审核率、统一登记率、统一编号率、统一公布率、及时报备率均达100%。二是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发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今年将2个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列入目录管理,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质效。推行“双审查”模式,压实部门事先法律论证责任,依法依规对政府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为县政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78份,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共指派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重大协调会38次。四是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提案54件,目前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

  (四)围绕执法为民,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年度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2024年,我县各执法部门共举办160余场培训,累计培训2900余人次。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全年新领及换发执法证件202本,209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目前我县持行政执法证件人数1578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适用)和公示,持续深化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和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普及应用,2024年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16371宗、行政处罚案件1759宗、行政强制案件197宗、行政检查776宗;在市级执法办案平台累计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件2436宗,办理案件数在湛江市排名第一;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检查84次,减轻了企业陪检、接待的工作压力,实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非接触性的远程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定《遂溪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和执法监督联合会商机制(试行)》《遂溪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五)聚焦争议化解,全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智慧”调解,科学分析研判,2024年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666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672件,预防矛盾纠纷1255件;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047件,调解成功20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5%。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认真学习宣传新行政复议法,以“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开通涉企复议案件“绿色通道”,提升了涉企复议案件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坚持“容缺受理”,聚焦百姓民生和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强化全过程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6宗,受理84宗,申请复议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51.4%。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镇街和部门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在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还存在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负责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存在对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理解不一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法治工作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法的协同协作和衔接配合还不够,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法律适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

  (三)行政争议的化解力度的待进一步加强。复议发案量虽然逐年递增,但离新复议法发挥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县的“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重视、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群众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县直部门、镇(街道)法治机构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工作队伍,着力解决法治人员配备和所承担职能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加强跨部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窗口建设,构建公开透明、线上线下融合的审批监管体系,打造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硬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流程,加强政务系统、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探索数据资源管理新思路,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水平。

  (三)提升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持续推行“双审查”模式,充分发挥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行业专长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专长相结合优势,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计划(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改革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提升镇(街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镇街为主,自下而上、上下联动,推进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加快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的应用,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五)依法有效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紧落实与新行政复议法要求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多端引流机制,提升复议、诉讼收案比。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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