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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和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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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12-15 10:56:1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碰头会议纪要》(〔2021〕154号) (下称《会议纪要》)精神,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为抓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我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落实有关行政执法的配套规定,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肃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推行免罚清单制度,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县对各市场主体和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包容审慎宽松的良好市场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县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有效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有效保障我县重点招商项目落地生根,发展壮大,更好的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可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公布县重点项目库。做好县重点项目库的收集、更新、公告和维护工作,确保我县各级执法单位(执法机构)随时能够查询掌握我县重点项目有关情况。[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二)建立县重点招商项目库。做好县重点招商项目库的收集、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我县各级执法单位(执法机构)随时能够查询掌握我县重点招商项目有关情况。[责任部门:县招商局]

  (三)建立或修订(完善) 本单位内部业务事项审批权限制。

  1.对市场主体作出负面决定、指令(含不予受理,不予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实施强制措施等)时,原则上在现行内部审批程序层级的基础上本单位内部提升一个层级审批。适用简易程序或罚款数额较小且案件数量较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按现行审批程序执行。[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2.在建立、修订(完善) 本单位内部业务事项审批权限机制时,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26号)要求,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制”。除国家规定不适用信用告知承诺制的以外,对市场主体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全面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制度。对申请人承诺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简化办理流程,以信用承诺推进简材料、压环节、优监管,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3.对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立案查处,拟作出行政处罚时,应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时将该类案件纳入重大执法事项范围,层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市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立案查处的,还应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以便从更高层级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4.严格执行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准确理解和把握“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原则,量化细化本部门实施行政执法适用规范(标准),建立、修订(完善)本部门相应的实施行政执法规范机制。[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5.疫情防控期间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或因疫情防控需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实施强制措施等) 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四、时间安排

  (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招商局将完成的县重点项目库、县重点招商项目库,于2022年2月14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并自行公布。

  (二)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 将建立、修订(完善) 后的本单位内部业务事项审批权限机制,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并自行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立、修订(完善)内部业务事项审批权限机制工作,要结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准确理解和把握“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适用原则。

  (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机构)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建立、修订(完善)本单位内部业务事项审批权限机制,确保《会议纪要》的要求全面落实。


遂溪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和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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