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遂溪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遂溪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洪镇党委及所辖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8日,遂溪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江洪镇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委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江洪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江洪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江洪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江洪镇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江洪镇全面发展
江洪镇党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整改成果运用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和经济社会发展。
镇党委主要领导紧盯整改重点问题,从“管党治党”的高度出发,树立正确“意识形态”,积极推进“江洪肚防护堤的建设”“旧船厂拆危”等重点问题的整改,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调度推进,亲自沟通协调,亲自督办督促,推进逐一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江洪镇全面发展。
(一)“旧船厂拆危”专项行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以及我镇党委8月30日部署开展的巡察整改运动的东风,2022年8月31日、9月1日,江洪镇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分管行政执法副镇长带领执法大队、规划办联合派出所和县国资公司对江洪镇的遂溪县渔船修造厂危房开展拆除专项行动,依法定程序,坚定态度,以强、硬、快的速度,通过劝退搬离,先后拆除危房共5座,彻底整治了多年来江洪镇渔船修造厂想拆不能拆的旧危房和脏乱差问题,全面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攻坚克难,积极推进“江洪肚防护堤建设”。
县委巡察组反馈江洪肚防护堤失修造成民房受海浪侵蚀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经党委班子多次研究,结合本镇的经济发展,把江洪肚防护堤纳入遂溪县江洪镇滨海特色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江洪肚观海栈道建设。该项目经过初步调研、现场勘察,结合地理位置,划定规划路线,但在路线取地上遇到的阻力较大,镇党委主要领导以攻坚克难的决心,亲自抓、亲自跟踪、亲自部署,周六日不休,亲自带队进村入户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开工进场,正在打桩施工之中。
三、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3类13项34个问题,逐项研究,细化为84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存在差距”问题整改
1.“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1)关于“推进污染防治责任压实不够,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召开各村(社区)生态环保会议,强化各村(社区)的担当作为,进一步健全镇村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作用,统筹推进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对万家美和地标公司督促,要求其做好垃圾日日清运,其切实做好镇区道路、巷道清扫保洁及镇村垃圾清运工作,通过整改,镇村垃圾得到及时的清运,镇容村貌持续提升。三是针对扇贝加工厂垃圾堆积及焚烧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督促涉事扇贝加工厂进行整改,目前该扇贝厂已经停业整改;针对金海水产品加工厂气味问题,在县环保局和镇规划办的督促下,经过整改后,场地内的鱼腥味已有改善。
(2)关于“环保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环保宣传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宣传牌、横幅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工作,提高群众意识。二是加强对沿海住户的环保宣传,要求群众不得把生活垃圾扔入海,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环保意识。三是不定期组织群众对海堤边上存在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3)关于“镇区公厕配置不合理”问题整改
一是沿线单位江洪社区、江北、元发村委会正常上班时间,办公区域厕所对群众和旅客开放,满足群众如厕需求。二是笑口滩公厕已投入使用,加强笑口滩公厕的管理,合理引导群众到笑口滩公厕如厕;并且已对我镇码头环境已加强整治,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4)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
一是我镇已对遂溪县渔船修造厂的5间平房进行整体拆除,也已经对江洪中心幼儿园斜对面已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二是对姑寮、南边洋村存在破烂瓦房未拆除等情况,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封控警示,人员撤离的房管控措施;同时完善“一户一宅”政策,要求群众建新房子必须拆除危旧房,在建新房子前需要个人写承诺书才可以批准其建房。
(5)关于“村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问题整改
林显村“PPP”项目,项目业主是县住建局,中节能公司为项目施工方,当时中节能公司修建排污时没有做到全村覆盖,还有部分住户因为大型机器无法施工,部分住户没有安装排污管道,无法接入排污管道。因镇政府不能对同一项目安排资金,修建排污管道,目前已经积极跟中节能公司协商中,要求其尽快完善排污管网。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盘活现有资源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
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资金,利用专项债项目盘活仙裙岛旅游资源,可研报告正在完善;二是积极招募环保志愿者按时对仙裙岛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并持续开展仙裙岛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积极对接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江洪镇的宣传力度,目前江洪旅游宣传在新各类媒体的曝光率越来越高,江洪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关于“鲤鱼墩贝丘遗址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的措施不够”问题整改
一是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资金,现正利用专项资金升级改造东边角村文化站,提高鲤鱼墩贝丘遗址的旅游品牌影响力。二是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提升鲤鱼墩贝丘遗址品牌影响力,湛江红土诗社“鲤鱼墩创作基地”落户在江洪镇东北角村,为宣传和推介江洪新文旅注入新动力。三是加强对鲤鱼墩贝丘遗址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组织志愿者和保洁员对鲤鱼墩贝丘遗址周围卫生及杂草进行彻底清除。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成立扶贫资产监督小组,产业扶贫资产已退回到相关村委会,并重新进行投资。江洪社区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14231.01元到社区账户,2022年8月1日重新投资遂溪县遂城国力工程机械经营部分红项目;四联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25768.38元到四联村委会账户,2022年8月1日重新投资遂溪县遂城国力工程机械经营部分红项目;北草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21750.67元到北草村委会账户,其中16573.46元用于支付光伏尾款,剩余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合计23.21万元于2022年8月1日重新投资遂溪县遂城国力工程机械经营部分红项目;坛头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11732.07元到坛头村委会账户,其中6227.41元用于支付光伏尾款,剩余0.55万元资金于2022年8月1日重新投资遂溪县遂城国力工程机械经营部分红项目;姑寮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67523.76元到姑寮村委会账户,全部资金用于支付光伏尾款;大路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27134.31元到大路村委会账户,全部资金用于支付光伏尾款;昌洋村委会投资的遂溪县仙群种养合作社鱼干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已退回本息175983.43元到昌洋村委会账户,其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合计100万元于2022年8月1日重新投资遂溪县好仕达实业有限公司分红项目。
4.“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1)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违法建设问题突出”问题整改
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加强基层干部日常巡查工作,构成镇干部和村干部联动机制,落实干部监督责任制,提升巡查工作认识,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做到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通过构筑大宣传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经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2022年前三季度土地卫片新增土地非农建设违法用地0宗,我镇违法用地管控初现成效。
(2)关于“卫片图斑查处存在慢作为”问题整改
江洪镇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违法用地总共8宗,其中已整改4宗,另外4宗已经全部备案,由于考虑到农户实际住房情况比较困难,直接拆除造成群众损失太大,争取申请农转用,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目前该村正积极准备“农转用”资料,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3)关于“禁渔期禁而不止”问题整改
江洪镇渔业行政处罚的职能部门江洪渔政中队,目前已对7艘渔船立案罚款,已处罚1宗,另外6宗已经做好材料交给县渔政大队,等待县渔政大队进一步处理。下一步,镇渔业办将联合渔政中队继续加强巡逻,对于非法捕捞行为严查重罚,杜绝非法捕捞现象。
5.“河道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沿河养殖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涉事生猪养殖场进行整改,要求生猪养殖场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并取得《环保部门关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复函》后才能再次进行养殖,目前该猪场已经停业。二是镇督促指导养殖场方面对三级过滤池早已蓄满污水进行清理,尾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农业灌溉,对三级过滤池进行修复,恢复其功能。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若再次发现该养殖场偷排尾水入河,则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整治拆除。
(2)关于“河道管理存在死角”问题整改
四联外港小溪不在河长制巡河范围内,已按要求撤销该段小溪河长制公示牌。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对此小溪的监管,继续加大河道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拍照记录,真正做到巡查一处、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力争消除河道管理死角,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并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河流保护中来,共同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
(3)关于“河道乱堆现象依然存在”问题整改
一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涉事扇贝加工厂进行整改,要求扇贝加工厂加工期间每天将加工剩余的贝壳进行清运,目前扇贝加工厂已经停业整改。二是组织人员对该处原有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整治清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由镇环保办和四联村委会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1)关于“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会重要工作中,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我镇意识形态工作,截至11月中旬镇党委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提升意识形态文件材料质量,杜绝拼凑现象,分管领导审核后定稿。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不严”问题整改
一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当值干部,进行定期巡检,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防止出现“高级黑、低级红”现象。二是加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充分利用江洪镇政府网和县融媒,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通过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积极参与网络安排培训,有效处置网络舆情,做好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动态,正确引导。
(3)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持续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信息库,作为全镇干部职工的“学习新高地”“精神加油站”,激励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这个“红色口袋课堂”,促使大家将“上强国、学时政、提素养、晒积分、比学习”作为新风尚,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将理论学习融于日常。
(二)关于“为民务实作风不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整改
1.“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有缺失”问题
(1)关于“为民解难济困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整改
一是江洪肚防护堤纳入遂溪县江洪镇滨海特色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修复,正在打桩施工中,沿岸危房拆迁工作和群众转移安置正同步进行中,防护堤修建工程预计年内可竣工。二是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转移易受灾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关于“纠纷调解存在慢作为”问题整改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综治的副书记任组长,挂点大路村委会的挂点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按照“四个一”(一案一策一专班一包案领导)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清除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的现象,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我镇将把大路村委会与何某某虾塘合同纠纷,与蔡某猪场合同纠纷的化解工作列入镇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督导,力争尽快解决纠纷问题。①关于大路村委会与何某某的虾塘承包合同纠纷问题。矛盾问题主要是承包合同早已到期,承包方没有与大路村委会办理任何手续仍然继续经营虾塘,与大路村委会产生矛盾。经初步了解,1998年,大路村委会把属村委会管理使用的沿海滩涂承包给姑寮村委会何某某开发建虾塘,按大路村委会口述面积为0.96公顷。到目前为止,大路村委会负责人及其他村干部已多次变动,现任村干部对前情不够清楚,村委会也没有保存相关合同书。经过调解,承包方同意提供有关承包合同和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在进一步调处中。②关于大路村委会与蔡某(2021年已去世)的猪场承包合同纠纷问题。问题主要是,承包合同已于2022年2月10日期满,但蔡某一方仍拖欠村委会部分承包金和猪场股金,大路村委会一方与蔡某一方产生矛盾。经调查了解: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内容不够清晰,例如,合同前面是村委会“肉母猪繁养基地(即是展发猪场村委会股份)”发包给村委会蔡七经营、管理,要求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缴交人民币15000元整,后面却标明“合同到期后,乙方把村委会股份资金360985元整归还给村委会建设其他项目使用。”另《合同书》没有标明双方违约责任,也没有标明承包期满后,猪场的固定资产归属。猪场承包给蔡某后,蔡某与王某(大路村委会坡塘村村民)进行合伙经营给案件处理增加复杂性。蔡某于2021年已故,其妻子平常不在家,其儿子对猪场经营和债务情况不够了解,对问题处理不作任何承诺,给案件调处增加难度。据蔡某儿子说,其父亲已在债务问题上向大路村委会偿还了23万元,但后来因猪场经营效益不景气,没有继续偿还有关债务。有关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3)关于“对基层组织党群服务经费使用督导不力”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镇党委、党建部门做好党群服务专项经费的指导工作,要求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超支不补,各村(社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需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二是加强对党群服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划拨及结转情况的管理。镇党委要为每个村(社区)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详细记录专项经费支出情况,由镇组织委员审批,并加强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管理台账,定期调度,督促落实,村(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向镇党委、党建部门汇报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2022年新时代基层干部轮训活动,加强对村财务知识的培训,各村委会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可行性项目,管好用好党群服务经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村级‘三资’管理方面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督促综治办、大路村委会及时化解纠纷,收缴承包费,因纠纷跨度时间长,正在进一步调解中,若调解不成功,拟准备向法院进行诉讼。二是加强对集体资产经营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村级资源资产经营出让行为,农业办加强对村级签订的承包合同严格把关和指导。
(2)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四议两公开’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补开相关村民代表会议,北草村委会、大路村委会已经补齐相关程序,坚决做到“四议两公开”。二是要求各村对村级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出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严格执行到位,对于大额资金支出由镇财政所对报账程序严格把关。三是严格“四议两公开”程序,加大培训力度,力争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关于“历史遗留挂账、呆账较多,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
加强村(社区)委会财务规范,相关村(社区)委会及时清理归还债务或完善报账手续。经整改,姑寮村委会债权总40000元,实际村委会账号已收到40000元,财政挂错科目,所以导致债权40000元;江洪社区债权50000元,现已追偿完毕;四联村委会债权1167.30元,陈某债务300元已追偿,陈某债务867.30 元已偿完毕;坛头村委会债权40241.17元,其中,坛头村委会债务人王某37020元,2007年至2012年期间已还8300元,2013年10月16日还28720元,其债务已还清,张某某债务162.57元已追偿还清,陈某某债务3058.60元还在追偿中;大路村委会债权20657.49元,债务人曾某2016年被开除党籍,村委会多次上门追讨无果,债务还在追偿中;昌洋村委会债权11889.2元,已追偿905元,陈某某债务7385.65元、冯某某债务2259.78元、何某某债务1338.84元三人因经济困难,要求分期还款,债务还在追偿中。
(4)关于“‘村账镇管’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
联合财政所,已对8个未实行“村账镇管”的经济联合社实行“村账镇管”,2022年11月21日,对坛头经济联合社实行“村账镇管”;11月23日对江北、元发经济联合社实行“村账镇管”;其他的江洪、姑寮、北草、大路、四联经济联合社均已实行“村账镇管”。
3.“镇村两级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镇资金使用存在隐患”问题整改
一是自2022年8月后,镇政府已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并落实“一卡一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公车加油卡,使用公车加油卡加油,每月打印发票、小票、加油卡明细进行报账。二是陈某所借款项经采取有效措施已于2022年3月16日追偿回20000元,6月6日追偿回3960元,10月27日追偿回9900元,现该债务已追偿完毕。三是现已规范有关应付账款核销手续,以转账(现金)归还至对应债权主体,使用票据核销确认为费用时必须符合开支管理规定,相关票据手续必须齐全。
(2)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经费和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问题,2022年9月5日至9日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轮训,加强对村委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引导做到专款专用;对江洪社区领到2019年殡改奖励的干部,责令其限期退款,2022年10月8日已经全部退还到社区公户。二是针对违规报销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认真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针对重复报销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还重复报销部分,江北村委会蔡某某于2022年10月22日退回重复报销的480元,元发村委会周某某于2022年10月27日退回重复报销的480元,昌洋村委会于2022年11月15日退回重复报销的700元。四是针对白单报销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落实,经查,昌洋村委会由于购买车保险发票遗失,通过与保险公司反复核实,用电子发票打印,经财政所工作人员同意后入账,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确保支出规范、附件齐备、审批严格。五是针对报销附件涉嫌造假问题,经查,江洪社区2018年签订路灯安装合同,是用旧的公章签订的,当时新的公章已经回来,财政所所长要求用新的公章签订合同才能入账,所以与合同方重新补签了一份合同,而旧的合同,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没有及时更换,不涉及造假问题。姑寮村委会2019年10月9日开会的会议费需要当天发,当时会议记录还没有写完整就复印会议记录到财政所用办公经费报销每人30元的会议费;记录人第二天才完善会议记录,2019年12月再进行支付基本农田省补偿资金,因干部疏忽大意导致2份会议记录内容不完全相同。下一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水平,要求各个村委会一定要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4.关于“工会账管理混乱”问题整改
建立工会台账,定期报上级工会审批;由镇工会财务人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设立会计账簿;2022年开始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镇工会拨款工会经费。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整改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
一是2022年9月29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遂溪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二是及时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建立一套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三是加强提升组织(人事)的工作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四是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并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干部任职谈话记录,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五是对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及时与县委总支部沟通,完善档案资料。六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力求一步一步严格遵守程序,不偏不倚,一步一步落实程序,一步一步做好程序。
2.关于“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
已经完成对全镇干部收缴出入境证件,并且登记在册。加大相关规定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由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干部职工备案人员信息、证件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3.关于“上届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镇党委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家长制”和“一言堂”。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切实提高学习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和重要性认识,把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三是优化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详细记录会议的过程、细节,详细反映会议情况,每个班子的意见单独进行记录,不再是“大家一致同意”记录讨论意见。
(2)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问题整改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公车粤G3XXX已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报废。二是严格落实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登记程序,党政办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后,各部门方可申请使用,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已全部登记到位。
(3)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排了本单位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所有干部职工按照文件要求自我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和管理规定的学习,加强支出审核,做到经费使用符合财经纪律的相关要求。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审核把关,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通过规范开支管理,财政所加强对镇政府所有开支的审核,各项开销必须符合开支管理规定,现已杜绝违规购买土特产入账相关情况。
四、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下一步工作
江洪镇党委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遂溪县“1+3+6”行动计划,结合本镇实际,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江洪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总揽全局的同时,协调各方,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不折不扣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江洪落地生根,结出丰硕的成果。
(二)以文旅融合为主线,大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江洪镇产业发展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度融合“大园区、大文旅、大数据”和“1+3+6”行动计划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特色滨海旅游业,以江洪镇特色文旅产业为带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园区、打造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二是依托滨海风光、历史遗址、江洪特色、渔家文化内涵等独特的旅游和文化资源,推动“旅游+渔业”“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研学”等新业态发展,以江洪镇区、仙裙岛、滨海村落为发展主要载体,借助滨海旅游公路建设契机,做大“蓝色旅游产业”,全力推进蟹港小镇项目,打造“一带一环四区线”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建设北部湾旅游新区。
(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做好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加强政策、规划、产业、考核等方面的协调对接,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让更多贫困户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二是深入实施民生工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三是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落实初信初访案件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积案化解力度,确保稳定和谐的社会大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突出抓好我镇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火灾防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持之以恒做好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廉洁纪律教育,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规范财务支出。在节假日期间或重要节点召开正风肃纪工作会议,时刻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树立廉洁形象。二是开展廉政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负责人日常监督及廉政教育,严格落实提醒谈话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五)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推进江洪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推进武装、工会、保密、共青团、妇联、宗教、殡改、应急管理、禁毒、退役军人服务、文明创建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7598182;邮政地址:遂溪县江洪镇军民路1号;电子邮箱:bwcxljsm570@163.com。
中共遂溪县江洪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