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编制《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章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计划规划、党建工作和人事信息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遂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

网址为:

http://www.suixi.gov.cn/bmxxgk/zwfwsjglj/index.html

2.通过文件、通报、简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在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示栏对组织机构、办事指南、政府信息、班子分工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获取。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1.申请方式。向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详见附件,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暂不受理通过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详见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3.收费。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的要求,不征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遂溪县遂城镇西溪河桥西南桥头遂溪农信大厦

电话及传真:0759-7749600

邮箱地址:data2021@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附件1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