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
总则
遂溪县博物馆属地方综合性博物馆。且以当地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出土的文物最具有地方特色。为了丰富馆藏和陈列内容,更好的反映和研究遂溪县历史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职责
编制藏品征集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征集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并提交遂溪县文广旅体局审议;
提出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专家审评小组建议名单,并提交遂溪县文广旅体局审议;
保管或收藏已征集藏品,并做好建档工作;
组织实施征集前的各项工作,并管理好专项资金。
征集范围
1、砖瓦:包括建筑砖瓦、墓砖、画像砖等。
2、石刻:包括历代石刻、石雕等。
3、徵章:包括奖章(勋章)、纪念章、像章、证章等。
4、书画:包括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壁画、商标、包装、装璜、名人手迹等。
5、历代中外钱币:包括金属币和纸币等。
6、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精印本、红印本、蓝印本等。
7、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8、符牌印章:包括金、银、铜、铁、石、牙、玉、瓷、木、玛瑙、琥珀印章和玺印、封泥、符牌等。
9、陶瓷:包括历代陶瓷。尤其是雷州窑出土的宋元时期陶瓷。
10、铜器:包括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铜境、造像、兵器等。
11、木刻木雕:历代牌匾、工艺雕刻等。
12、玉器:包括历代玉器及玉器工艺品等。
13、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有纪念、展示、教育作用的代表性物品。
征集程序
博物馆申报次年征集计划,或在必要时申报临时征集计划;
根据批准的年度征集计划,或临时要求征集的藏品征集计划,将拟征集的藏品的类别,分别组织相关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鉴定真伪、评估估价,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鉴定评估后每人分别出具“鉴定评估意见”;
收集专家评估意见后确定征集对象,经文广旅体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征集。
征集方法
移交 调拨 拍卖 协议购买 捐赠
其他合法手段
附则
此办法经馆领导会议讨论后生效;
博物馆授权文物部负责文物征集与管理工作。
遂溪县博物馆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