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索引号: | 11440823007111600R/2025-000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名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5 | |
主题词: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湛江市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59-7780012
粤公网安备44082302000104号
粤ICP备05030073号 网站标识码:44082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