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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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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溪县发改局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5-13 15:00:35 点击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负责对湛江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评估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条40t/d医废焚烧处置线,新建一栋三层约2520m主厂房,新建一栋约594m辅助用房。

  2、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国道207线遂溪县城月镇广前公司造林队路段西侧(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南侧),即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生产线厂区预留用地内。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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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地理位置示意图

  3、建设单位

  湛江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雅居乐环保集团旗下控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企业股权投资及运营的企业,涉及环保技术研究、开发;工业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及湛江市辖区内收集、暂存、处置医疗废物;雅居乐环保集团是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集团总部位于香港,国内总部位于深圳前海自贸区。雅居乐环保集团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境服务投资运营商,为城市及乡镇环境提供平台级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环境服务。当前,雅居乐环保集团在华东、京津冀、山东、中西部、华南、海南六大区域全面布局,拥有数十家业内知名的项目公司。

  二、分析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表1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汇总表

序号

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责任主体

协助单位

准备阶段

质疑项目规划选址及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①各项工作正式开展前,建设单位须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在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前,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加快环评工作推进,落实项目建设环评符合安全规定,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全部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手续齐备,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

③加强政府监管,任何逾越政府的监管行为均将导致项目不能做到合法合规。

建设单位

遂溪县人民政府、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

实施运营阶段

大气污染

①开挖基础作业时,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土方应随挖随装车运走,尽量避免堆存场地;

②施工场地多余的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并注意填方后随时压实、洒水,防止扬尘;

③运输土或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配置防散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粉状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④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在大门入口设临时洗车场,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冲洗,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的泥土要及时清理;

⑤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尾气处理系统应经常检查,定时维修和更换老化设备,保证尾气处理系统的有效运作。尾气处理后气体排放应设置监测系统,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加强对焚烧飞灰的管理,确保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的要求。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县住建局、城月镇人民政府

实施运营阶段

水污染

①施工场地临时设置隔油池、蓄水池、沉淀池、循环水池等,将施工废水经隔油、冷却及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剩余的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营运期清洗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初期雨水设置雨水池收集导排系统,定期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取“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ND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和做尾气洗涤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

减少清洁水的使用量,减少污水排放,从源头上减少地下水污染源的产生,发生泄漏时优先对泄漏位置进行防渗修补;

③ 按照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类型,将全厂区进行分区防治: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针对不同片区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④投产后,加强现场巡查,下雨地面水量较大时,重点检查有无渗漏情况(如地面有气泡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找到渗漏点制定整改措施,尽快修补,确保防腐防渗层的完整性。设置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制定了应急预案,设置了应急设施,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影响,立即启动应急设施控制影响。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县住建局、城月镇人民政府

实施运营阶段

噪声和震动污染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一些噪声较高的设备加装隔声罩,对一些产生高噪声的排气口,风机出入口等处安装高效消音器,对产生噪音、震动较大的鼓风机、泵类等设备均采取分区隔音、集中消音等有效措施。各主要设备的基础在安装时应注意防振减振工艺和措施;

②施工期实施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远离民居放置;

③ 合理布局厂区的建构筑物。用不含声源的建筑物(如辅助厂房、仓库、不产生噪声的塔、罐和容器等大型设备)作为屏障,与噪声敏感区隔开;噪声指向性较强的声源,要背向噪声敏感区及场内噪声敏感工作岗位;

④加强厂区绿化,可实施由乔木、灌木及草坪构成的混合绿化屏障。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县住建局、城月镇人民政府

实施运营阶段

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

①施工期弃土、废弃建筑材料要分类堆放并及时回填或清运,防止污染土壤。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飞灰等,属于危险废物,含有重金属,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或按照规定自行建设固化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 条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清洗车间沉淀滤渣等一般固废送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②要避免医疗废物储存、冷藏贮存不当产生的渗滤液污染土壤,对医疗废物储存、冷藏贮存要做好防渗处理。按照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类型,将全厂进行分区防治,分别是: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取对重点防渗区采取的防渗措施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底化;

③ 项目外围修建污水收集渠,确保项目范围内的地面径流能全部收集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输医疗废物车辆要定期检修,确保上路车辆封闭良好,防止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洒落造成土壤污染;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城月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运营阶段

医疗废物贮运风险

①制定本项目有毒有害废物贮存清单,运行管理档案,掌握物品物理化学特性,一旦发生意外,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方法和步骤;

②制定合理、完善的废物收运方案:最佳的废物收运时间和路线,应避免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拥堵路段;

③采取定期、分类收集措施,并应根据废物的不同状态分别选择不同的盛装设备或包装材料。所有的盛装容器或包装材料要求应与盛废物相容,并要有足够的强度,同时应设置明显和持久的专门标志;

④专用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材料防火、防渗漏、耐腐蚀,并设有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厢体强度和密封性达到在运输一般撞击事故时不开盖、不破损、车门不打开的要求,运输车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经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⑤制定必要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计划,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工器具和联络通讯设备,以便意外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节的污染危害;

⑥废物收集及运输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运营阶段

生产安全隐患风险

①建立设备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制度。在贮存库房、物料传输过程及焚烧线等重要位置,设置现场工业电视监视系统;设置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紧急停车系统;对于重要参数的报警和显示,可设光字牌报警器和数字显示仪;

②注意安全培训与安全管理:对工人加强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与警示教育,树立显著标语警示牌;重视劳动保护工作,重视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强化防护部门的职能,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加强员工责任心,强化保护部门职能,杜绝一切违章操作行为;

③定期组织事故救援训练和预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2次综合性演习,以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

④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制定本项目预防灾害事故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并加以落实,明确应急处理要求,明确责任。当发生严重事故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使得本项目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实行事故状况停产,事故状况封场应预先做出相应的补救计划,防止污染扩散。实施事故状况停产必须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建设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和城月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全过程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缺失引起的风险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遂溪县应急管理局

遂溪县相关职能部门、城月镇各政府部门、广前公司及周边村委会

实施阶段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①制定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对交通的影响;

②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交通疏导方案。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遂溪县相关职能部门

  三、风险等级

  本项目通过风险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湛江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的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转变为社会稳定低风险项目。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村庄、单位、居民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受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受项目影响区域的单位组织。

  2、征求意见内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六、公示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9-2239001

  邮箱:349887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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