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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遂溪县江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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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来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时间:2014-11-28 10:27:42 点击数:-

2013年遂溪县江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2013年遂溪县江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遂溪县农业局、遂溪县国土资源局、遂溪县财政局以遂农[2014] 5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办理招标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现就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2013年遂溪县江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广东省遂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 1500 亩 ;建安工程投资:  1147500.00  元;  

工程地点:遂溪县江洪镇姑寮村;

工    期:60日历天。

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联 系 人:袁娇娘      联系电话:13536358332

报名时间:2014年 11 28日至2014年12 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东山路18号,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600 元(含密封袋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4年 1222 15   时  30分 ,地点: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东山路18号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专业)资格,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拟委派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专业的本单位在职的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要求持有水建安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6)投标人所拟委派专业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4年8月至10月的社

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之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公示的企业;

(8)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9)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报名;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1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以公告时间段为

准,报名时提交原件);

按照遂预办字2010(01)号《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凡属遂溪县建筑行业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经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其他地区的企业由相应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电话:0759-7779696);

(1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类似(指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开发类)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及相应业绩的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4)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串标、弄虚作假的情形和任何不良记录。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并提供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同时提交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湛江市建设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聘书、职称证(技术员或以上)等证件的复印件,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以提交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准。)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复印件和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8)安全员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复印件;

(9)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0)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的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无需原件核对);

(11)投标人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法人公章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2号令《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和 “建市[2003]231号”的有关规定。

 

    招标单位:广东省遂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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