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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遂溪县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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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9-08 10:55:57 点击数:-

  为加快推进我县火龙果产业现代化发展,根据遂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遂溪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会议纪要》(〔20211号)和《遂溪县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要求,面向遂溪县公开遴选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溪县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目标任务

  100亩以上“五化”智慧火龙果园,达到品种优质化、生产机械化应用率达到60%以上、智能水肥一体化、防控绿色化、管理数字化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达到提质增效,辐射带动周边1500亩火龙果种植技术水平的提升,提高遂溪火龙果的整体种植技术水平,促进火龙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万元。

  2.建设周期为20219-20225月。

  3.建设内容包括:

  (1)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排水系统,整地平畦,建设道路等。

  (2)品种优质化建设。

  (3生产机械化建设。

  (4)智能水肥一体化建设。建设自动首部系统、电动配肥系统、智能水肥一体机、前端灌溉电磁阀控制系统、远程控制系统、基地灌溉管道、太阳能蓄水系统,实现养分自动管理,智能施水施肥,定时定量按需精准灌溉。

  (5)防控绿色化建设。建立病虫害绿色化防控综合技术体系,配置太阳能杀虫灯,自动监测病虫动态的数据,同时利用害虫的趋光性,诱杀斜纹夜蛾、食果蝇、尺蠖等害虫,有助于减少基地农药的使用。加强有机肥使用,推进绿色生态技术。

  (6)管理数字化建设。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开展基地气象、土壤、病虫害等数据的监测,实现地块和生产等信息化管理;使基地管理基本实现数字化,构成集精准作业、生产状态监测、远程控制等可视化于一体的种植生产体系。

  四、申报条件

  1.在遂溪县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具有建设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的必要条件;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的技术人员

  5.具有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自筹资金;

  6.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是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的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书、用地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是家庭农场的需要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投资人征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用地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投标文件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法律承诺声书。

  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目标任务、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地点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安排及保障措施等。

  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间内一式四份送到遂溪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建设路127号遂溪县农业农村局,邮编:524300,联系人:何伟婷,联系电话:0759-7766052

  (二)申报时间

  202199日至915日(5个工作日)。

  (三)审定程序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后,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和审核(资料查阅、现场考察等相结合方式),作出评审结果,报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对参加遴选却已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项目实施主体,即使评审通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附件:关于公开遴选遂溪县智慧型火龙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告.pdf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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