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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农资采购机构的遴选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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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8-16 17:35:56 点击数:-

  为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物化补助工作,根据《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种植业、畜牧业农资采购机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资采购。

  二、采购预算

  (一)种植业物化补助:人民币600000.00元;

  (二)畜牧业物化补助:人民币150000.00元。

  备注:应标者可以单独以(一)或(二)来参与投标,或同时具备化肥、饲料经营、销售许可和范围的可以合并参与投标。

  三、采购内容

  化肥、饲料(具体采购范围、规格参数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机构的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化肥/饲料的经营、销售许可和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予报名,即使评审通过后发现的也取消资格

  5.采购的农资具备肥料/饲料生产许可,其技术规格、包装方式、交货、检验标准和方法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6.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合理的货物供货、交货、验收计划,有服务便利性和快捷性,注册地在湛江市或在湛江市有固定服务点的企业优先;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管理措施以及服务承诺。

  五、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8月24日,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分。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农资采购机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证明、经营范围、代理资质证明、农资基本信息及报价单(详见附件要求)等材料的原件扫描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报采购机构须对所有申报投标文件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法律承诺声书。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机构,将密封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间内一式三份送到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地址:广东省遂溪县建设路127号遂溪县农业农村局,邮编:524300,联系人:李绍湛,联系电话:0759-7766053。 

  (二)审定程序

  1.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采购机构申报材料后,组织市县专家评审,作出评审结果。评审中标后的单位须持相关证件原件验证核对,如审核验证不符,则从评审结果中依次递补。

  2.评审结果报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附件:1: 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种植业农资采购内容及报价单.xls

         2: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畜牧业农资采购内容及报价单.xls

          3:遂溪县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农资采购机构评分标准.docx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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