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三批)拟实施对象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农农〔2018〕91号)、《关于印发<遂溪县北坡 河头(示范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种养结合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农通〔2020〕4号)和《关于调整遂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示范镇范围的请示》(遂农〔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坚持以“分门别类、以点带面、整镇推进”的思路,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手段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经养殖场主申报、当地镇畜牧兽医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初步确定由广东湛江正大猪业有限公司(河头镇种猪1场)等134家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现公开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卢敏,联系电话:0759-7773323
附件: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三批)拟实施对象公示公告.pdf
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三批)拟实施对象公示名单.pdf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