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到遂溪县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调研工作
2024年3月5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孟祥军带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和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共6名同志到遂溪县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调研工作,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主办陈福助带领食品市场股、网监股、遂城所和中心所同志陪同,到遂溪县新中心市场和城内市场调研是否还存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两个市场的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检查。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达新中心市场和城内市场,走访了市场的生鲜区域,实地调研了市场是否还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同时陈福助主任向调研组汇报了两个市场的情况。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于本局十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调研组提出了“采取什么措施禁止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等问题,本局针对问题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解答。调研组对本局开展禁止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的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本局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防止“生鲜灯"问题反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本局将采取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频次,持续深入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者,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