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兜底保障工作受国办通报表扬 全面开展“异地受理、全省通办”社会救助服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其中,“广东省编密织牢民生‘兜底网’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60个典型经验做法之一获表扬。
近年来,广东不断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对象持续扩围,自今年3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共认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30473户、89819人。
“扩面”的同时,社会救助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目前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53元、767元。同时,广东近期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1.42亿元,惠及158万人。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今年以来,全省多地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730万元,涉及95万人次。
为增强社会救助可及性,在“兜好底”的基础上“兜准底”,全省乡镇(街道)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全面开展“异地受理、全省通办”服务,困难群众可向省内任一救助窗口提交“一证一书”,提出社会救助申请,今年以来,共服务群众异地救助申请1801户次。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上线以来,累计为1252万人次出具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掌上办”“指尖办”服务持续升级,今年困难群众开展线上申请4031户次,实行救助自诊8706人次。
此外,我省一方面上线运行广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404.4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另一方面连续3年累计入户核查210多万户,发现并转介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线索2万多个。与此同时,全省目前已建成162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6290个村(居)社工点,一支近3万人的社工队伍零距离开展走访,将救助政策送入困难群众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