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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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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5-01-05 23:24:25 点击数:-

 

                   遂审报〔2013〕19号

   被审计单:     遂溪县慈善会

   审计项“6.30”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和《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办农[2013]37号),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9月3日起,对县民政局慈善会等单位扶贫救济日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遂溪县慈善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审计组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

截止2013年8月30日,遂溪县慈善会“6.30”扶贫济困日收到捐款1937.27万元(定向捐赠750.75万元,非定向捐赠1186.52万元),其中:2010活动年度收到捐款698.28万元(定向捐赠75.62万元,非定向622.66万元),2011活动年度收到捐款436.44万元(定向捐赠198.9万元,非定向捐赠237.54万元),2012活动年度收到捐款485.26万元(定向捐赠394.32万元,非定向捐赠90.94万元),2013活动年度收到捐款317.29万元(定向捐赠81.91万元,非定向捐赠235.38万元)。

截止2013年8月30日,遂溪县慈善会已拨付“6.30”扶贫济困款1435.57万元(受益人已使用1335.57万元,拨付未使用100万元),其中:2010活动年度拨付118.69万元(定向捐赠75.62万元,非定向43.07万元),2011活动年度拨付791.1万元(定向捐赠198.9万元,非定向捐赠592.2万元),2012活动年度拨付431.62万元(定向捐赠394.32万元,非定向捐赠37.3万元),2013活动年度拨付94.16万元(定向捐赠81.91万元,非定向捐赠12.25万元)。余额501.7万元。

捐赠资金投向使用分五大类:一类“扶贫“双到”与产业扶持”共投向使用301.02万元,其中:2010年53.62万元,2011年169.6万元,2012年77.8万元;二类“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共投向使用221.7万元,其中:2010年0.3万元,2011年116万元,2012年125.4万元;三类“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共投向使用465.6万元,其中:2010年52.57万元,2011年226万元,2012年92.87万元,2013年94.16万元;四类“住房改造与村庄搬迁”共投向使用383.3万元,其中:2010年1万元,2011年279.5万元,2012年102.8万元;“其他”共投入43.95万元,其中:2010年11.2万元,2012年32.75万元。

(二)捐赠款物管理情况

 遂溪县慈善会对扶贫济困日的捐赠款物的募集和使用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从募集、使用计划、审批等方面都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专款专用,没有出现将捐赠款物用于其他费用支出的情况。

(三)捐赠款物募集和使用的真实、合规性

遂溪县慈善会的“6.30”扶贫济困捐赠款物的募集体现了捐赠人的意愿,遵循自愿原则,没有下达任何硬性捐款指标、强行摊派等违规行为;收到捐赠款物时,统一开具收据,统一汇缴;使用捐赠款物时,严格按照定向和非定向安排使用,做到及时、足额拨付,无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行为。

(四)审计抽查情况

审计小组共抽查了3个镇的18笔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总金额万155.38万元。

抽查非定向捐款物的有:2011活动年度拨付给遂城镇湾洲村委会(“双到”)10万元,遂城镇陈村村委会(“双到”)10万元,岭北镇田增村委会(“双到”)13万元,城月镇吴西村、高明村敬老院等共30万元,城月敬老院5万元,城月镇龙浮敬老院5.3万元等。

抽查定向捐款物的有:2012活动年度,拨付给岭北镇贫困党员(郑华兴)换肾医药费20.67万元,城月镇村级敬老院10万元;2013活动年度,拨付给岭北镇安装路灯25.91万元。

以上抽查的,慈善会都能及时拨付善款,没有截留等其他情况;使用单位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但是2013活动年度定向拨付给岭北镇安装路灯款25.91万元还滞留在岭北镇政府账户,未使用。且“安装路灯”不属于扶贫济困的帮扶范畴。

另外,县慈善会在2012活动年度拨付扶贫专项资金给县扶贫办100万元,由于该项资金的其他配套资金(财政资金)尚未到位,故该笔资金滞留于县扶贫办,尚未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遂溪县开展“6.30”扶贫济困募捐活动实施程序合规合法,没有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捐赠款物由县慈善会统一汇缴专户集中管理,独立核算。拨付使用捐赠款物,按照规定的用途严格审核、把关,符合捐赠者的意愿,经抽查,没有发现转移资金、挤占挪用、虚报、无计划使用等问题。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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