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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困难户申请大病救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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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6-28 00:00:00 点击数:-

一、村委会先对申请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步核算,确认申请人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才能到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村委会未核算过的镇级不受理。过机核查符合条件再办理其他手续。

二、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

1、合规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

2、符合入户调查要求;

3、符合系统核查要求;

4、公示5天,没异议。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入户调查表、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各一式两份);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医疗发票及每张发票对应的结算清单(发票为复印件的,须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管理专用章”确认才能申请);

4、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信用社账号复印件一份。

 

注:所需的复印件资料镇民政办不提供复印,请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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