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遂)环罚字〔2021〕4号(广东全氏种养殖有限公司) | |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1-09-20 09:09:03 点击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23MA55EKT06D法定代表人全春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湛(遂)环罚字〔2021〕4号违法事实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处罚依据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处罚内容对当事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9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1-09-19处罚机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备注: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全氏种养殖有限公司).pdf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