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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关于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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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6-04 00:00:00 点击数:-

遂溪县关于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

公   告

 

 

为选优配强我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根据《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溪县国资委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干部任免管理规定>的通知》(遂委办[2016]6号),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县领导同意,决定招聘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遂溪县瑞林国有苗木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够忠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3.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

4.遵规守法,诚信务实,尽责,履职记录和信誉良好。

5. 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

2.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其他原因不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6月4日至6月10日)。

县国资委办在网上发布招聘人员信息,公布招聘人员的职位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情况。

(二)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11日)。

参聘人员请于2019年6月11日前到县国资委办(县财政局二楼,咨询电话:778265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遂溪县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请递交《遂溪县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并提交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获奖证书(上述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县国资委办对报名者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四)面试(6月12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基本素质和能力。演讲的内容是简要陈述个人简历、主要工作成绩及工作设想,限时10分钟;答辩的内容随机抽取而定,限时5分钟。面试前现场一次性抽签决定演讲和答辩顺序。

面试评委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人数7人。面试评委实行回避制度。

五、体检(6月13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人数计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6月14日)

经体检合格的,由县国资委办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6月17日至6月21日)。

经审核报名资料、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县国资委办将拟聘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苗木公司根据县政府审批的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按遂溪县同类县属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溪县国资委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7782650

附件:遂溪县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报名表

 

 

 

遂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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