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批次)验收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遂溪县北坡 河头(示范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种养结合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农通〔2020〕4号)和《关于调整遂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示范镇范围的请示》(遂农〔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达福种猪场等9家养殖场承担的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邹延强等2家养殖场承担的项目于2021年5月23日通过遂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方验收测绘——广东经纬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专家组验收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发放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1.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批次)验收公示表.pdf
2.2018年度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批次)验收公示.pdf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